第421章 四颗神石
伤害神兽会受到诅咒,哪怕有火麒麟的认可,也不能肆意伤害,因此,林轩只是把蝶恋花倒着插在石壁上,露出锋刃,火麒麟想要放血,自己过去蹭。
动手的是火麒麟,伤神兽的是兵刃,和林轩的关系少了很多,以林轩和火麒麟的亲善程度,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小麟啊,别天天放血,你也锻炼锻炼,我不是传你搬运气血的法门了么,怎么还这么懒!”
和火麒麟相处数日,林轩彻底明白火麒麟这身肥膘肉是怎么来的了,作为当世唯一一只麒麟,受到天地钟爱,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远超常人,林轩这个没有经脉用身体直接吸的都自叹不如。
吸收的天地元气,自发融入到血液筋骨之上,若是火麒麟时常运动,每天绕着凌云窟密道跑十圈,就算没有功法,也能炼化吸收,可这货实在是太懒,能躺着就不站着,高摄入,不运动,不胖就有鬼了。
林轩到来之前,火麒麟都是靠着四处作乱随后找寻高手伤害自己放血缓解,如今林轩常驻凌云窟,火麒麟每日最爱的事就是让林轩用寒冰拳头对着它乱锤,林轩的力量掌握的极其完美,比任何按摩都舒服。
若是林轩悟道没空,火麒麟就自己给自己放血,然后叼着被鲜血滋养的灵药过来卖惨,林轩以前想的真没错,这不是麒麟瑞兽,这是被哈士奇夺舍的大肥猪成精了。
“小麟”这个称呼是取名困难症的林轩随口取的,本来想叫小胖的,被火麒麟的撒欢儿楞给憋回去了。
凤凰分公母,公的称为“凤”,母的称为“凰”,麒麟也是如此,公的称为“麒”,母的称为“麟”。
这种说辞很多地方都有,遵守的却不多,比如称呼别人家的儿子为“家麟儿”,女性名字中带有“凤”的数不胜数,没人管是公凤凰还是母凤凰,也没人管是公麒麟母麒麟,
这只火麒麟是母的,林轩称之为“小麟”,就如同林轩称呼自家徒儿都是“丫头”,毫无文采,粗鄙,粗鄙至极。
一月时间一晃而过,火麒麟放了数斤血,精力过剩的情况缓解了很多,林轩又为她量身打造了搬运气血的法门,等到她练成了,每日多跑两圈,就不会有当初的问题了,成长速度也会大大加快。
就算小麟懒到家了,林轩每隔三五年过来放点血,也能缓解问题。
在林轩的劝说下,小麟已经把那片鳞片长好,以现在的成长速度,等到天皇来偷龙脉,定会把他的完美一击烧成炭烤猪蹄。
林轩对于龙脉没什么兴趣,比起血菩提,血参,麒麟血,龙脉算个什么玩意。
轩辕皇帝的脊骨?狗屁,轩辕皇帝的活动范围距离这里差了几百上千里,怎么可能死后葬在此处,那应该是一位人类先贤的脊骨,林轩没有刨坟掘墓的兴趣,既然是先贤,就好好地在陵寝之中沉睡吧。
“小麟,我走了,过些时日再来看你,若是有一个身上环绕着风的气息的少年到了此处,你就引导那个少年去聂英自囚之处,明白么?”
火麒麟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随后哼哼唧唧的回到窝里睡觉去了。
幽若抽空为她做了一个大石床,火麒麟甚是喜爱,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石床上趴着,被林轩逼着去锻炼的时候,就驮着幽若四处跑。
凌云窟内并非只有这些人,数百年来,进入凌云窟寻宝的高手不计取数,这些人随身的兵刃,携带的秘籍都是不错的宝物,幽若的根基还无法修行十强武道,千奇百怪的秘籍也让她的实力进步不小。
离开凌云窟,幽若问了一个好奇很久的问题:“师父,小麟那么和善,怎么被称为麒麟魔呢?”
林轩随手拔起一根狗尾巴草,搓成碎片,道:“若是狗尾巴草有生命,组成群落,在众多狗尾巴草眼中,我就是恶魔。
小麟和善,是因为我缓解了她的症状,以前她无力缓解充沛的精力,四处跑动,火气散发出来,烧毁房屋,烧死百姓,在百姓看来,自然是麒麟魔。
当初聂英为了阻止火麒麟为恶,大战火麒麟,虽然伤了小麟,却吞了麒麟血,使得聂家世世代代都受到疯血困扰。
为此,聂英拜托拜剑山庄庄主傲日以至寒材料打造一把绝世兵刃,用以克制火麒麟和聂家人,宝剑非一日可铸成,傲日为了让后代人不忘使命,编造了麒麟魔的传说。”
“聂家的雪饮刀不就是至寒的宝刀么?”
“不,够寒,但不够凶,传闻当初女娲娘娘补天之时,留下四颗神石。
一颗名为‘冰魄’,晶莹剔透,眩目非常,置于死人口内,可保尸身不会腐烂,永远不变。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冰魄会遇上一对有情人,若是这对有情人一个人先死,冰魄会使那人尸身不腐,为存活的人留下一丝念想。
一颗名为‘白露’,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足可化气为冰,冰封三尺,是铸造兵刃的上等材料。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白露会被铸造成一把绝世神兵,最终落在一个心地善良、愿为众生幸福而甘于作出牺牲的人手中。
一颗名为‘黑寒’,同样是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略逊于白露,但有吸纳元气为己用的能力,女娲娘娘有预感,黑寒会被打造成一把绝世好剑。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黑寒会遇到一个同样置身于黑暗的剑手,剑手和神剑一同为苍生而战。
最后一颗,名为‘神石’,可以增强招式的威力,被炼制成了钵盂,原本藏于金山寺雷峰塔,可惜,已经毁掉了。”
幽若聪明绝顶,心领神会:“师父的意思是说,雪饮刀是白露铸成的,至阴至寒,但不够凶煞,那个心怀苍生的人,是聂风吧。
拜剑山庄那把神剑,是用黑寒铸造的,那把剑,会到一个心怀苍生但置身于黑暗的剑客手中,难不成是步惊云?”
动手的是火麒麟,伤神兽的是兵刃,和林轩的关系少了很多,以林轩和火麒麟的亲善程度,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小麟啊,别天天放血,你也锻炼锻炼,我不是传你搬运气血的法门了么,怎么还这么懒!”
和火麒麟相处数日,林轩彻底明白火麒麟这身肥膘肉是怎么来的了,作为当世唯一一只麒麟,受到天地钟爱,吸收天地元气的速度远超常人,林轩这个没有经脉用身体直接吸的都自叹不如。
吸收的天地元气,自发融入到血液筋骨之上,若是火麒麟时常运动,每天绕着凌云窟密道跑十圈,就算没有功法,也能炼化吸收,可这货实在是太懒,能躺着就不站着,高摄入,不运动,不胖就有鬼了。
林轩到来之前,火麒麟都是靠着四处作乱随后找寻高手伤害自己放血缓解,如今林轩常驻凌云窟,火麒麟每日最爱的事就是让林轩用寒冰拳头对着它乱锤,林轩的力量掌握的极其完美,比任何按摩都舒服。
若是林轩悟道没空,火麒麟就自己给自己放血,然后叼着被鲜血滋养的灵药过来卖惨,林轩以前想的真没错,这不是麒麟瑞兽,这是被哈士奇夺舍的大肥猪成精了。
“小麟”这个称呼是取名困难症的林轩随口取的,本来想叫小胖的,被火麒麟的撒欢儿楞给憋回去了。
凤凰分公母,公的称为“凤”,母的称为“凰”,麒麟也是如此,公的称为“麒”,母的称为“麟”。
这种说辞很多地方都有,遵守的却不多,比如称呼别人家的儿子为“家麟儿”,女性名字中带有“凤”的数不胜数,没人管是公凤凰还是母凤凰,也没人管是公麒麟母麒麟,
这只火麒麟是母的,林轩称之为“小麟”,就如同林轩称呼自家徒儿都是“丫头”,毫无文采,粗鄙,粗鄙至极。
一月时间一晃而过,火麒麟放了数斤血,精力过剩的情况缓解了很多,林轩又为她量身打造了搬运气血的法门,等到她练成了,每日多跑两圈,就不会有当初的问题了,成长速度也会大大加快。
就算小麟懒到家了,林轩每隔三五年过来放点血,也能缓解问题。
在林轩的劝说下,小麟已经把那片鳞片长好,以现在的成长速度,等到天皇来偷龙脉,定会把他的完美一击烧成炭烤猪蹄。
林轩对于龙脉没什么兴趣,比起血菩提,血参,麒麟血,龙脉算个什么玩意。
轩辕皇帝的脊骨?狗屁,轩辕皇帝的活动范围距离这里差了几百上千里,怎么可能死后葬在此处,那应该是一位人类先贤的脊骨,林轩没有刨坟掘墓的兴趣,既然是先贤,就好好地在陵寝之中沉睡吧。
“小麟,我走了,过些时日再来看你,若是有一个身上环绕着风的气息的少年到了此处,你就引导那个少年去聂英自囚之处,明白么?”
火麒麟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不舍,随后哼哼唧唧的回到窝里睡觉去了。
幽若抽空为她做了一个大石床,火麒麟甚是喜爱,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石床上趴着,被林轩逼着去锻炼的时候,就驮着幽若四处跑。
凌云窟内并非只有这些人,数百年来,进入凌云窟寻宝的高手不计取数,这些人随身的兵刃,携带的秘籍都是不错的宝物,幽若的根基还无法修行十强武道,千奇百怪的秘籍也让她的实力进步不小。
离开凌云窟,幽若问了一个好奇很久的问题:“师父,小麟那么和善,怎么被称为麒麟魔呢?”
林轩随手拔起一根狗尾巴草,搓成碎片,道:“若是狗尾巴草有生命,组成群落,在众多狗尾巴草眼中,我就是恶魔。
小麟和善,是因为我缓解了她的症状,以前她无力缓解充沛的精力,四处跑动,火气散发出来,烧毁房屋,烧死百姓,在百姓看来,自然是麒麟魔。
当初聂英为了阻止火麒麟为恶,大战火麒麟,虽然伤了小麟,却吞了麒麟血,使得聂家世世代代都受到疯血困扰。
为此,聂英拜托拜剑山庄庄主傲日以至寒材料打造一把绝世兵刃,用以克制火麒麟和聂家人,宝剑非一日可铸成,傲日为了让后代人不忘使命,编造了麒麟魔的传说。”
“聂家的雪饮刀不就是至寒的宝刀么?”
“不,够寒,但不够凶,传闻当初女娲娘娘补天之时,留下四颗神石。
一颗名为‘冰魄’,晶莹剔透,眩目非常,置于死人口内,可保尸身不会腐烂,永远不变。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冰魄会遇上一对有情人,若是这对有情人一个人先死,冰魄会使那人尸身不腐,为存活的人留下一丝念想。
一颗名为‘白露’,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足可化气为冰,冰封三尺,是铸造兵刃的上等材料。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白露会被铸造成一把绝世神兵,最终落在一个心地善良、愿为众生幸福而甘于作出牺牲的人手中。
一颗名为‘黑寒’,同样是石中之铁,铁中之石,寒气略逊于白露,但有吸纳元气为己用的能力,女娲娘娘有预感,黑寒会被打造成一把绝世好剑。
女娲娘娘留下祝福:黑寒会遇到一个同样置身于黑暗的剑手,剑手和神剑一同为苍生而战。
最后一颗,名为‘神石’,可以增强招式的威力,被炼制成了钵盂,原本藏于金山寺雷峰塔,可惜,已经毁掉了。”
幽若聪明绝顶,心领神会:“师父的意思是说,雪饮刀是白露铸成的,至阴至寒,但不够凶煞,那个心怀苍生的人,是聂风吧。
拜剑山庄那把神剑,是用黑寒铸造的,那把剑,会到一个心怀苍生但置身于黑暗的剑客手中,难不成是步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