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结盟
这一招来的太过玄奇,萧远山虽然及时出手防御,却露了一处破绽,林轩一爪抓出,直奔萧远山关元穴。
萧远山强练少林七十二绝技,人为的搞出了内伤,小腹上“梁门”、“太乙”两穴隐隐疼痛,算是小破绽,关元穴却是一处大破绽,十年时间,从小指头大小变成了茶杯大小。
常人练武,都是越练越强,破绽越来越少,萧远山的破绽越来越大,他却仍旧执迷不悟,仇恨,当真是迷惑心智的第一毒药。
关元穴的破绽萧远山也知道,平日出手之时多有维护,但林轩以移花接玉破了他的攻势,又连出奇招,一时之间,萧远山手忙脚乱,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古系武侠世界的招式变化并不差,尤其是趋魂迥元夺命手,作为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中的擒拿手法,拿人穴道的手段防不胜防。
更为重要的是,林轩出手之时带了明玉真气,冰冷的真气刺激着萧远山的穴道,那种诡异的麻木感越来越强,心思也越来越乱。
林轩双目一亮,萧远山顿时感觉到了迷糊,他武功出现破绽,心灵也满是破绽,林轩擒拿手破他武功,魔恸天哭大悲咒破他心灵,岂有不胜之理。
萧远山只觉得眼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三头八臂的神魔,神魔出手如电,面目迷幻无比,让他不自觉的想要沉睡,十招过后,林轩一把拿住萧远山肩膀,手指连点,封了他的武功。
“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么?”
江湖人是世界上最现实的人,林轩胜了萧远山,萧远山纵然心有不服,嘴上也只能服软:“不知林公子有何指教?莫不是想要少林七十二绝技?”
“少林七十二绝技?你在说笑话么,你练了三十年,最终练的一身是伤,我要那东西做什么,我想和你谈谈合作。”
“什么合作?”
“我帮你复仇,必要时,你帮我全力出手一次。”
“林公子武功如此高深,你对付不了的高手,我出手又有什么用。”
“我把你的内伤治好,你的实力还能再进步几成,报仇的希望也更大,你的仇人的武功,和你可是不相上下。”
萧远山道:“你就不怕我反悔?”
“不怕,反正你若是想要报仇,早晚会和那人对上,你和我的目的看似不同,实际上是相同的。”
“我如何信你?”
“带头大哥是少林方丈玄慈。”
“什么?”
“有什么好惊讶的,武林门派以少林和丐帮为尊,除了少林方丈,谁能压丐帮帮主一头,契丹武士抢少林秘笈,丐帮都出手帮忙了,少林岂能不出手!
少林功夫循序渐进,耗时久远,一般而言,少林方丈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僧,可玄慈四十多岁就当上了方丈,若无滔天功劳,众僧如何甘心。”
“就为了这个,他就带人杀了我全家!”
“那些人连你们的行动路线都能探明,却不知你们的身份,你不觉得可笑么,我猜那玄慈定然知道你的身份,只是将错就错,一者提升少林绝技的声望,二者为少林立下大功,坐稳方丈之位,一举两得。”
这还真不是林轩胡说,而是根据玄慈的性格做出的分析。
玄慈虽然是少林方丈,但人品低劣,毫无慈悲之心,以伪君子程度而言,别说岳不群,江别鹤都只能给他提鞋。
乔峰身份被曝光,为了查明真相,乔峰一路追查,萧远山一路杀人放火坑儿子,曾经的老兄弟为了“保守秘密”而死,可玄慈做了什么?什么都没做,坐看老兄弟一个个惨死。
别说他不知道,四大恶人计划对付大理段氏,大理段氏一国之力都没有得到情报,少林却知道了,并派人助拳,这是何等可怕的情报能力,在高端情报方面,少林比丐帮更强。
若是他提前站出来,宣称自己是带头大哥,哪还有那么多的破事儿。
少林知道四大恶人作恶多端,知道叶二娘滥杀无辜,二十四年一天一个孩子,算下来足有八千多孩子惨遭毒手,玄慈管了么?没管。
不管是承认自己是带头大哥,还是认了叶二娘,最终结果必然是丢了方丈的位子,少林失了脸面,方丈的位子,少林的脸面,比老兄弟和八千多个孩子的性命更重要。
玄慈什么人物,一目了然,金庸取这个名字,真是莫大的讽刺。
一个能坐看这么多人惨死的人,心肠该硬到什么地步,为了地位,杀死几个无辜的人又算得了什么,人家的行进路线一清二楚,却要等到杀的血流成河才知道杀错人了,这特么不是骗鬼么。
更牛逼的是,这么一个伪君子,死的时候却是人人称赞,就连叶二娘都有人佩服她“义烈”,三观都特么歪到什么地步了,古龙笔下的江湖也没有这么虚伪残酷。
萧远山难得的精明起来:“你和少林有仇?”
“没仇,我只是不喜欢伪君子,真正的高僧,我还是很佩服的,比如玄苦大师。”
“你什么意思?”
“报仇可以,不要滥杀无辜,江湖人的事,江湖了,不要连累普通人,更不能错杀好人。”
“少林的人杀我全家,算什么好人!”
“玄苦没有参与那场刺杀,而且他含辛茹苦培养你儿子,你若是杀了他,和那些伪君子又有什么区别。”
萧远山冷静了下来,猛然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秘密?你到底是谁?你方才用的那一招是斗转星移么?你是慕容世家的人!”
“慕容世家算个什么玩意儿,一群做白日梦的妄人,借力打力的功夫又不是他慕容家独有,我这一招叫做移花接玉,和斗转星移本质上完全不同,不说这个了,我还是先治好你的内伤吧!”
“三十年的老伤,你有办法?”
“狗屁老伤,你的内伤是你自找的,少林七十二绝技大部分自带内功心法,且多有冲突,你只有一个身体,却练了二三十门内功,没经脉寸断已经是运气了。”
萧远山强练少林七十二绝技,人为的搞出了内伤,小腹上“梁门”、“太乙”两穴隐隐疼痛,算是小破绽,关元穴却是一处大破绽,十年时间,从小指头大小变成了茶杯大小。
常人练武,都是越练越强,破绽越来越少,萧远山的破绽越来越大,他却仍旧执迷不悟,仇恨,当真是迷惑心智的第一毒药。
关元穴的破绽萧远山也知道,平日出手之时多有维护,但林轩以移花接玉破了他的攻势,又连出奇招,一时之间,萧远山手忙脚乱,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
古系武侠世界的招式变化并不差,尤其是趋魂迥元夺命手,作为天地交征阴阳大悲赋中的擒拿手法,拿人穴道的手段防不胜防。
更为重要的是,林轩出手之时带了明玉真气,冰冷的真气刺激着萧远山的穴道,那种诡异的麻木感越来越强,心思也越来越乱。
林轩双目一亮,萧远山顿时感觉到了迷糊,他武功出现破绽,心灵也满是破绽,林轩擒拿手破他武功,魔恸天哭大悲咒破他心灵,岂有不胜之理。
萧远山只觉得眼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三头八臂的神魔,神魔出手如电,面目迷幻无比,让他不自觉的想要沉睡,十招过后,林轩一把拿住萧远山肩膀,手指连点,封了他的武功。
“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么?”
江湖人是世界上最现实的人,林轩胜了萧远山,萧远山纵然心有不服,嘴上也只能服软:“不知林公子有何指教?莫不是想要少林七十二绝技?”
“少林七十二绝技?你在说笑话么,你练了三十年,最终练的一身是伤,我要那东西做什么,我想和你谈谈合作。”
“什么合作?”
“我帮你复仇,必要时,你帮我全力出手一次。”
“林公子武功如此高深,你对付不了的高手,我出手又有什么用。”
“我把你的内伤治好,你的实力还能再进步几成,报仇的希望也更大,你的仇人的武功,和你可是不相上下。”
萧远山道:“你就不怕我反悔?”
“不怕,反正你若是想要报仇,早晚会和那人对上,你和我的目的看似不同,实际上是相同的。”
“我如何信你?”
“带头大哥是少林方丈玄慈。”
“什么?”
“有什么好惊讶的,武林门派以少林和丐帮为尊,除了少林方丈,谁能压丐帮帮主一头,契丹武士抢少林秘笈,丐帮都出手帮忙了,少林岂能不出手!
少林功夫循序渐进,耗时久远,一般而言,少林方丈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僧,可玄慈四十多岁就当上了方丈,若无滔天功劳,众僧如何甘心。”
“就为了这个,他就带人杀了我全家!”
“那些人连你们的行动路线都能探明,却不知你们的身份,你不觉得可笑么,我猜那玄慈定然知道你的身份,只是将错就错,一者提升少林绝技的声望,二者为少林立下大功,坐稳方丈之位,一举两得。”
这还真不是林轩胡说,而是根据玄慈的性格做出的分析。
玄慈虽然是少林方丈,但人品低劣,毫无慈悲之心,以伪君子程度而言,别说岳不群,江别鹤都只能给他提鞋。
乔峰身份被曝光,为了查明真相,乔峰一路追查,萧远山一路杀人放火坑儿子,曾经的老兄弟为了“保守秘密”而死,可玄慈做了什么?什么都没做,坐看老兄弟一个个惨死。
别说他不知道,四大恶人计划对付大理段氏,大理段氏一国之力都没有得到情报,少林却知道了,并派人助拳,这是何等可怕的情报能力,在高端情报方面,少林比丐帮更强。
若是他提前站出来,宣称自己是带头大哥,哪还有那么多的破事儿。
少林知道四大恶人作恶多端,知道叶二娘滥杀无辜,二十四年一天一个孩子,算下来足有八千多孩子惨遭毒手,玄慈管了么?没管。
不管是承认自己是带头大哥,还是认了叶二娘,最终结果必然是丢了方丈的位子,少林失了脸面,方丈的位子,少林的脸面,比老兄弟和八千多个孩子的性命更重要。
玄慈什么人物,一目了然,金庸取这个名字,真是莫大的讽刺。
一个能坐看这么多人惨死的人,心肠该硬到什么地步,为了地位,杀死几个无辜的人又算得了什么,人家的行进路线一清二楚,却要等到杀的血流成河才知道杀错人了,这特么不是骗鬼么。
更牛逼的是,这么一个伪君子,死的时候却是人人称赞,就连叶二娘都有人佩服她“义烈”,三观都特么歪到什么地步了,古龙笔下的江湖也没有这么虚伪残酷。
萧远山难得的精明起来:“你和少林有仇?”
“没仇,我只是不喜欢伪君子,真正的高僧,我还是很佩服的,比如玄苦大师。”
“你什么意思?”
“报仇可以,不要滥杀无辜,江湖人的事,江湖了,不要连累普通人,更不能错杀好人。”
“少林的人杀我全家,算什么好人!”
“玄苦没有参与那场刺杀,而且他含辛茹苦培养你儿子,你若是杀了他,和那些伪君子又有什么区别。”
萧远山冷静了下来,猛然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的秘密?你到底是谁?你方才用的那一招是斗转星移么?你是慕容世家的人!”
“慕容世家算个什么玩意儿,一群做白日梦的妄人,借力打力的功夫又不是他慕容家独有,我这一招叫做移花接玉,和斗转星移本质上完全不同,不说这个了,我还是先治好你的内伤吧!”
“三十年的老伤,你有办法?”
“狗屁老伤,你的内伤是你自找的,少林七十二绝技大部分自带内功心法,且多有冲突,你只有一个身体,却练了二三十门内功,没经脉寸断已经是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