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鞑子二字你也敢说?
早膳时分,金光献等人再次出现在斋堂,看见李洛和崔秀宁顿时一怔。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李洛现在换了衣服,整个人的气质已经焕然一新。即便这衣服在金光献眼中很普通,那也比昨天强出太多。
看着身姿挺拔,面目俊朗,气度清越的李洛,金光献竟油然生出一丝嫉妒之心。
这个李洛,光论卖相的确比他强。无论身高还是相貌,都算是风仪出众。
至于崔秀宁,更是让他难以自制。
他曾见过英华公主一面,觉得很难再有比英华公主更美的女子。可这女子却比英华公主更像公主。
这个女子,我金光献一定要得到!
金光献毫不掩饰的火热目光灼灼逼人的刺向崔秀宁,完全不顾贵族子弟的风范和礼仪。就是瞎子,也能看出他的念头。
崔秀宁冷哼一声,转头不再搭理。这人实在太让人厌恶,简直是人渣中的人渣。
李洛暗叹一声,真是红颜祸水啊!要是崔秀宁不来传灯寺,她就不会被金光献惦记。可话又说回来,没有崔秀宁的刺激,金光献也不会昨晚在藏经阁说出他想要的信息。
其实,这事肯定不怪崔秀宁。长的漂亮怎么就成错误了?难道还能一辈子不出门?怪就怪两人身份卑微,没有自保的势力罢了。
如同“小儿持金过市”,没有贼惦记才怪。
“李洛,你最好在传灯寺多吃几口饭,出了传灯寺本郎君怕你没机会吃饭了。当然,如果你答应本郎君昨天的条件,我保证你还能吃几十年。”
金光献随便吃了几口,一边用雪白的绢布擦嘴,一边旁若无人的说道。
此时斋堂并无有分量的僧人,在场的都是香客居士,他说话自然毫无顾忌。
四个雄壮的私兵虎视眈眈的站在边上,手按刀柄逼视李洛。
李洛霍然站起,毫不畏惧的指着金光献,“想不到与我李氏数代联姻的金氏,竟然出了你这样的败类!难怪金氏这些年江河日下!”
“你说什么!”金光献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金光献,本郎君本来不愿与你计较。你可知为何?皆因家父曾说,仁州金氏与李氏世代联姻,荣辱与共。昔年我李氏子谦公执政,多耐金氏相助,两家相携百年。对于金氏不可不敬。我这才一忍再忍,甚至不愿透露籍贯,以免你难堪。怎么,你竟当本郎君好欺不成?
本郎君在大都时,大元真金太子也曾招我入东宫为僚属。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如此欺辱本郎君!”
李洛突如其来的发作,金光献刹那间愣住了。李洛猛然爆出的信息太多太烈,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鞑子太子都认识你?哈哈哈,你”金光献这下反应过来了。
“你大胆!鞑子二字你也敢说?金光献,你自己找死也就罢了,还要害的金氏与你陪葬不成!”李洛嗔目大喝,气势逼人,这一下完全压倒了金光献。
李洛指着那几个私兵,“你们是金氏的私兵还是金光献自己的私兵?如果你们还承认是金氏私兵,就别让他胡作非为,他自己倒霉是小,连累金氏是大。至于你们,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那几个私兵为李洛气势言语所迫,不由都松开了刀柄。
金光献暗叫糟糕,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鞑子这话怎么能光明正大的喊出来?要是传到蒙古人耳中,会是什么下场?去年海州岑九望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骚风非风骚,蒙鞑马尘嚣’,结果被人告发,全家下狱,几百年的世族一朝破灭。
高丽门阀在百姓眼里高高在上,对王室都无所畏惧,可是在元廷眼里却什么都不是,蒙古人只要抓住把柄,那是说杀就杀,说抄就抄的。
现在的江华山城,就有蒙古的达鲁花赤坐镇监视。一个不好,让那达鲁花赤误会他辱骂蒙古太子,他就是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啊。
金光献方的一匹,色厉内荏的喝道:“我何曾说过这两个字?谁能证明?哼,明明就是你污蔑之词!”
李洛心中冷笑,金光献当然不敢承认,也不会有人作证。可那又如何?此人胆气已夺,被他带偏了节奏,再难以压制自己。
“你没说最好。”李洛负手用一种怜悯的目光扫视对方,“看在金氏面上,本郎君就只当你没说过。因你一人连累金氏,本郎君也无颜面对金氏。”
这样的话,这样的语气,完全只有与金氏相交甚厚的人才能说出。
金光献虽然方了,但倒驴不倒架,他不敢再纠结“鞑子太子”的话题,口风一转的喝道:“你算什么东西!与李氏又能有何干系?哼,今日不交代分明,休想走出这个斋堂!”
李洛向他走出几步,居高临下的俯视坐着的金光献,冷笑道:“我算什么东西?你听好了,本郎君是仁州李氏嫡脉,我高丽故平章政事李讳藏用相国侄孙,宋故浙西路转运使李讳简之子,大元国师讳八思巴大人记名弟子,大元真金太子储政院掾史!听清楚了吗?你胆子不小,竟敢说我算什么东西!”
金光献不敢置信的呆呆看着李洛,他本来以为李洛只会说自己是李藏用的侄孙,谁知竟然扯出这么多!还八思巴的弟子?还蒙古太子的属官?
不要吓我好不好?你这真不是撒谎吗?
可是他清清楚楚听到李洛说出李简的名字,听起来李简到大宋后还做了大宋的官。李简这名字现在除了李氏以及和李氏世代联姻的金氏,知道的人很少。毕竟李简被派到宋国时还是个少年,距今也三十年了。
李洛能知道李简,岂非已经说明他和李氏必有渊源?
但,金光献不信,确切的说是不愿意相信!
“哼,李简还算是本郎君岳叔父,你说你是他的儿子,你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高丽的?离开时多大年纪?”金光献逼问道。
如果李洛真是李简之子,就不可能答错。(今日第一更,谢谢青头蟋蟀和‘嘿和’两位的打赏)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李洛现在换了衣服,整个人的气质已经焕然一新。即便这衣服在金光献眼中很普通,那也比昨天强出太多。
看着身姿挺拔,面目俊朗,气度清越的李洛,金光献竟油然生出一丝嫉妒之心。
这个李洛,光论卖相的确比他强。无论身高还是相貌,都算是风仪出众。
至于崔秀宁,更是让他难以自制。
他曾见过英华公主一面,觉得很难再有比英华公主更美的女子。可这女子却比英华公主更像公主。
这个女子,我金光献一定要得到!
金光献毫不掩饰的火热目光灼灼逼人的刺向崔秀宁,完全不顾贵族子弟的风范和礼仪。就是瞎子,也能看出他的念头。
崔秀宁冷哼一声,转头不再搭理。这人实在太让人厌恶,简直是人渣中的人渣。
李洛暗叹一声,真是红颜祸水啊!要是崔秀宁不来传灯寺,她就不会被金光献惦记。可话又说回来,没有崔秀宁的刺激,金光献也不会昨晚在藏经阁说出他想要的信息。
其实,这事肯定不怪崔秀宁。长的漂亮怎么就成错误了?难道还能一辈子不出门?怪就怪两人身份卑微,没有自保的势力罢了。
如同“小儿持金过市”,没有贼惦记才怪。
“李洛,你最好在传灯寺多吃几口饭,出了传灯寺本郎君怕你没机会吃饭了。当然,如果你答应本郎君昨天的条件,我保证你还能吃几十年。”
金光献随便吃了几口,一边用雪白的绢布擦嘴,一边旁若无人的说道。
此时斋堂并无有分量的僧人,在场的都是香客居士,他说话自然毫无顾忌。
四个雄壮的私兵虎视眈眈的站在边上,手按刀柄逼视李洛。
李洛霍然站起,毫不畏惧的指着金光献,“想不到与我李氏数代联姻的金氏,竟然出了你这样的败类!难怪金氏这些年江河日下!”
“你说什么!”金光献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金光献,本郎君本来不愿与你计较。你可知为何?皆因家父曾说,仁州金氏与李氏世代联姻,荣辱与共。昔年我李氏子谦公执政,多耐金氏相助,两家相携百年。对于金氏不可不敬。我这才一忍再忍,甚至不愿透露籍贯,以免你难堪。怎么,你竟当本郎君好欺不成?
本郎君在大都时,大元真金太子也曾招我入东宫为僚属。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如此欺辱本郎君!”
李洛突如其来的发作,金光献刹那间愣住了。李洛猛然爆出的信息太多太烈,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鞑子太子都认识你?哈哈哈,你”金光献这下反应过来了。
“你大胆!鞑子二字你也敢说?金光献,你自己找死也就罢了,还要害的金氏与你陪葬不成!”李洛嗔目大喝,气势逼人,这一下完全压倒了金光献。
李洛指着那几个私兵,“你们是金氏的私兵还是金光献自己的私兵?如果你们还承认是金氏私兵,就别让他胡作非为,他自己倒霉是小,连累金氏是大。至于你们,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那几个私兵为李洛气势言语所迫,不由都松开了刀柄。
金光献暗叫糟糕,恨不得给自己一嘴巴。鞑子这话怎么能光明正大的喊出来?要是传到蒙古人耳中,会是什么下场?去年海州岑九望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骚风非风骚,蒙鞑马尘嚣’,结果被人告发,全家下狱,几百年的世族一朝破灭。
高丽门阀在百姓眼里高高在上,对王室都无所畏惧,可是在元廷眼里却什么都不是,蒙古人只要抓住把柄,那是说杀就杀,说抄就抄的。
现在的江华山城,就有蒙古的达鲁花赤坐镇监视。一个不好,让那达鲁花赤误会他辱骂蒙古太子,他就是十个脑袋也不够砍啊。
金光献方的一匹,色厉内荏的喝道:“我何曾说过这两个字?谁能证明?哼,明明就是你污蔑之词!”
李洛心中冷笑,金光献当然不敢承认,也不会有人作证。可那又如何?此人胆气已夺,被他带偏了节奏,再难以压制自己。
“你没说最好。”李洛负手用一种怜悯的目光扫视对方,“看在金氏面上,本郎君就只当你没说过。因你一人连累金氏,本郎君也无颜面对金氏。”
这样的话,这样的语气,完全只有与金氏相交甚厚的人才能说出。
金光献虽然方了,但倒驴不倒架,他不敢再纠结“鞑子太子”的话题,口风一转的喝道:“你算什么东西!与李氏又能有何干系?哼,今日不交代分明,休想走出这个斋堂!”
李洛向他走出几步,居高临下的俯视坐着的金光献,冷笑道:“我算什么东西?你听好了,本郎君是仁州李氏嫡脉,我高丽故平章政事李讳藏用相国侄孙,宋故浙西路转运使李讳简之子,大元国师讳八思巴大人记名弟子,大元真金太子储政院掾史!听清楚了吗?你胆子不小,竟敢说我算什么东西!”
金光献不敢置信的呆呆看着李洛,他本来以为李洛只会说自己是李藏用的侄孙,谁知竟然扯出这么多!还八思巴的弟子?还蒙古太子的属官?
不要吓我好不好?你这真不是撒谎吗?
可是他清清楚楚听到李洛说出李简的名字,听起来李简到大宋后还做了大宋的官。李简这名字现在除了李氏以及和李氏世代联姻的金氏,知道的人很少。毕竟李简被派到宋国时还是个少年,距今也三十年了。
李洛能知道李简,岂非已经说明他和李氏必有渊源?
但,金光献不信,确切的说是不愿意相信!
“哼,李简还算是本郎君岳叔父,你说你是他的儿子,你知道他什么时候离开高丽的?离开时多大年纪?”金光献逼问道。
如果李洛真是李简之子,就不可能答错。(今日第一更,谢谢青头蟋蟀和‘嘿和’两位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