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家族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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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角接了一根水管,砌一座半人高的水池,管子装有水龙头,拧开水龙头就有干净的自来水流出。但是水龙头年久松动,关不紧,总有水滴流出来,一滴滴砸在坚硬的池底。
  决定暂时在仓库落脚之前,周颂没想到最令自己难以忍受的竟然是漏水的水管。他讨厌水珠掉进池子里时发出的有序、缓慢、清脆的噼啪声,他特意把床推到远离水池的地方,用外套蒙住头,但那声音还是无孔不入钻进他的耳朵。这种声音会在他的脑中无限放大,让他产生难以名状的烦恼和不安。
  他几乎整夜没睡,直到天快亮时才想起用自己的衣服垫在池底,这样水滴上去就不会发出声音。这个方法奏效了,他在天亮的前一刻勉强入睡,但是很快又被卷闸门被抬起来的声音吵醒。
  门外晨光大亮,秦骁扛着大包小包走进来:“醒醒,起来吃早饭。”
  周颂站在水池边洗漱,看到水滴从水龙头里流出来,不知怎么,竟感到头疼欲裂晕眩想呕。他双手撑住池边水泥台,闭眼缓了足足几分钟,才压制住身体里异样的感觉。他拧开水龙头洗脸,手几乎和水一样冰,洗完脸,发现面前的承重柱上贴着一块镜子的碎片,上面落满灰尘。他用手把灰尘抹净,透过淋漓的水渍看到了自己的脸;他头发凌乱,脸色苍白,下眼睑浮现出不算明显的黑眼圈。
  秦骁翻出一张矮矮的小方桌,一边擦桌子一边说自己家现在也不能回了,警察或许正在他家盯梢,今早凌晨他去信得过的朋友那里拿了点现金还弄来一辆车,这两天最好趁早离开聿城......
  秦骁一直在说话,周颂望着镜子心不在焉地听着,只关注到自己的头发越来越长了,而长发貌似是他很显眼的外形特征,如果韩飞鹭在搜捕他,找的也是留中长卷发的年轻男子。
  “你会剪头发吗?”周颂突然问了一句。
  秦骁正在往擦干净的小桌上摆早饭:“剪头发?”
  周颂离开水池朝他走过去:“剪发,你会吗?”
  秦骁凑近了仔细打量他的头发:“我初中翘课去理发店做过几个月学徒,但我剪的都是假人啊,没拿真人练过手。”
  周颂话不多说,直接从自己的包里翻出一把剪刀塞到秦骁手里。
  秦骁拿着剪刀愣了一下:“还真让我给你剪啊?”
  周颂已经在椅子上坐下了,面朝门外,看着撒到院里的橘黄的阳光:“随便剪。”
  秦骁找来一只塑料袋,撕开了套进周颂脖子里当围裙用,紧张兮兮地绕着他走了两圈,然后在他身后站定,左手拿梳子右手拿剪刀,长呼一口气:“我开始了。”
  周颂能听到剪刀绞断头发时发出的特有的声响,就像微风扬起细沙。他对自己的头发毫无情结,但是头发一缕缕被剪掉的时候,他心中即哀凉又伤感。他很清楚此时剪发意味着与过去的自己彻底一分为二,但不是主动与自己告别,而是被动的划清界限。他不再是自己熟悉的周颂,也不再是认识他的人眼中的周颂,比如韩飞鹭。
  秦骁剪的很用心,虽然水平有限,但成品不错,为了他剪了个清爽的短发,额前挑出几缕虚落落的刘海。他打开手机自拍功能给周颂当镜子用,笑道:“幸好你底子够硬,不然肯定砸我手上了。”
  剪了短发的他并不难看,甚至比长发时更显俊逸,但是周颂只看了一眼就移开目光,没由来地厌恶自己的脸。他又去洗了次脸,然后简单吃了点秦骁买来的早饭,就和秦骁离开了仓库,坐进一辆停在巷子里的黑色大众。
  秦骁用自己那辆半价买来的二手车换了这辆大众,因为这辆车暂时不会因为警方注意。周颂坐在副驾驶,穿上外套戴上帽子,又把衣领竖起来遮到下巴。
  秦骁看一看他,笑道:“你现在模样大变,就算韩飞鹭站在你面前也不一定能认得出你。”
  听他突然提起韩飞鹭,周颂一时没压制住自己的情绪:“为什么要提他?”
  秦骁看到他反应才发觉自己说错了话:“抱歉抱歉,我没其他意思,我就是想让你宽宽心,别这么紧张。”
  周颂道:“以后不要在我面前提起他,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秦骁:“我记住了。”
  秦骁昨晚给了他一张电话卡,卡主是秦骁一个朋友,被秦骁要去当备用号。现在秦骁又把电话卡给了他,方便和他联络。周颂把手机开机,在地图中输入目的地,然后为秦骁导航:“前面路口往右拐。”
  秦骁依言拐过路口,才问:“咱们去哪儿?”
  周颂:“去找一个叫林峰的人。”
  昨夜躺在仓库潮湿坚硬的床板上,他整夜都在思考自己下一步的行动;他对秦骁说了句真话,他的确有事还未做完,他要查出十五年前自己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他去找邵东成就是为了寻找答案,邵东成的确给了他答案,虽不在他预设之内,却在他预料之中。已知的答案只是真相的冰山一角,他忘不了那张合照、那张面具、还有照片中的第五个女人。秦骁说他是在为迟辰光报仇,这句话虽然不准确,但是让他拨开混乱的思绪找到一个清晰的目标,只要有了目标,他就能把脚下的路走得再笃定一些。他需要为迟辰光报仇,不是为了迟辰光,而是为了他自己。如果他连这点目标都失去,那么他的生命将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倘若真到了那么一天,他不会容忍自己变成一具没有任何目标和意义的行尸走肉。查出真相,为迟辰光报仇——这句话已经变成他心中的口号,他一次次在心里默读,即为自己洗脑,也在为自己寻找目标。
  昨夜秦骁临走前把自己的备用电话卡给了他,他把电话卡装进手机,上网查询有关迟辰光的资料;他想查出真相,只能从源头入手,于是又一次看到了那份死在迟辰光手中的受害者名单。他怀疑多年前迟辰光抱回家的那两盆兰花是姚紫晨所赠,也怀疑迟辰光和姚紫晨有着密切的关联。那些死在迟辰光手中的受害者和姚紫晨埋在花棚中的受害者有一相同点:他们几乎全部都是在逃嫌犯。他随即想到这两份受害者名单之间或许也会存在关联,可是姚紫晨案的受害者中有许多具尸骨暂未确定身份,暂时无法把两份名单完整的进行对比。
  他正要转变思路,突然在迟辰光的受害者名单中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她叫宁钰,聿城本地人,生于1972年,遇害时33岁,是细胞遗传学博士,于国内一流大学中任教。宁钰是迟辰光的受害者中最特别的一个,除她之外的其他人全都是各方面都毫不起眼的普通女人,而她不仅是那个年代的女博士,更是大学教师,可谓风光无限前途无量,但是这样一个女人却犯下五起命案,被发现后逃之夭夭,最终死在迟辰光的刀下。
  2005年3月10号,宁钰独居的家中被人入室行窃,小偷本是为财而去,但是却在宁钰家的地下室中发现五个装有头颅的玻璃鱼缸。小偷立即报警,警方赶至现场,随即对宁钰展开搜捕,但是宁钰似乎预感到灾祸临头,消失在警方的视线内。直到三个月后,迟辰光落网,她的尸体被警察从迟辰光的花园中掘出。
  宁钰装在玻璃鱼缸中的五颗头颅中有三颗属于她的学生,另外两颗身份不明。当时的新闻没有贴出人头鱼缸的骇人照片,但是撰稿人着重写出那两颗身份不明的头颅是一男一女,均长了一张东南亚人种的脸。来自东南亚的一男一女死在了宁钰家中,而且头颅被割掉泡在装有福尔马林夜里的鱼缸中。这件迷案至今无解,且无比诡秘。暂时略去宁钰的三名学生,周颂把目光定在这两名身份未知的东南亚人身上,好奇他们的身份与来处,又联想到姚紫晨花棚里那些未确定身份的尸骨,他决定从这两名东南亚人入手,那么当年闯入宁钰家中却意外立下功劳的小偷自然进入了他的视线。
  戴罪立功的小偷名叫林峰,是个前科累累的惯犯,因举报有功,警方不予追究他私闯民宅的民事责任。好事的媒体不放过任何捕捉眼球的机会,不仅采访过林峰,更为他专门写了一篇报道。周颂找到这篇报道,很快从中发觉疑点,所以林峰成为了他下一步行动的目标。
  但秦骁对此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冒险跨越半座城市去找一个老蟊贼:“你找林峰干什么?”
  周颂道:“我怀疑他当年骗了警察和媒体,他发现宁钰家中的头颅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而为。”
  秦骁满头雾水:“这都是十几年前的事儿了,你怎么知道?”
  周颂:“当年宁钰住在西柳园三巷12号,那一片全都是自建房,还没重建。林峰住在十二巷,他和宁钰一个在东一个在西,直线距离相隔不足五公里。”
  秦骁:“所以林峰偷到宁钰家里很正常啊,这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周颂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还有一句话叫做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没听说过吗?”
  秦骁一噎:“你继续。”
  周颂:“林峰是个惯偷,我查过他以前的犯罪记录,他从不在家门口附近实施犯罪。这一点很符合经典的犯罪心理,罪犯选择犯罪地点时通常不会选择距离自己落脚点相近的地方,担心引来警察搜索。他们挑选的犯罪地点和自己的居住地之间会形成一片安全区,也是他们的心理安全区,他们潜意识认为把警察挡在安全区之外自己就会安全,所以他们一旦养成某种的固定的作案模式,就绝不会轻易打破。林峰却很奇怪,他是惯偷,作案模式早已养成,城东的西柳园就是他的安全区,他实施犯罪的地方全都位于城西。但是他却突然改变作案模式,去偷宁钰的家,若说其中没有古怪,我绝不相信。”
  秦骁听他这么一分析,虽然听不太懂,但是觉得很有道理:“你怀疑林峰明知道宁钰家里有猫腻,所以故意溜进去?”
  周颂:“他也许是自己发现异常,也许受人指使。总之他发现宁钰杀人不是巧合。”
  林峰今年五十多岁,至今未成家,依旧小偷小摸不断,吃喝嫖赌俱全,经常是派出所的座上宾。秦骁打听到他上个星期才从拘留所出来,这些天都泡在一个麻将馆。麻将馆开在一条逼仄脏乱又僻远的街道二楼,一家卤肉店的楼上。秦骁观察了下地形,让周颂去街背面的巷子里等他,自己一个人穿过布满尿骚味的楼梯去了二楼麻将馆。整条街都是各种苍蝇小店,饭馆后门统一开在巷子里,高墙边站满了垃圾桶。周颂挑了个稍微干净点的地方站住脚,看着手表数时间,一刻钟过去了,秦骁才搂着一个身材矮壮的男人出现。
  那男人就是林峰,走路摇晃,面红耳赤,明显是醉酒状态。秦骁搂着他说说笑笑地走到周颂面前,周颂闻到浓重的酒臭味,掩住鼻子问:“他喝多了?”
  秦骁:“虽然喝多了,但是脑子倍儿清醒。我说请他吃饭,他就跟我过来了。”
  林峰拽着秦骁要进饭店后门,被秦骁推到墙上按住,秦骁催促道:“赶紧问。”
  周颂走近了,问他:“你是林峰?”
  林峰酒醒了一半,呜呜喳喳要和秦骁干仗,被秦骁抓住肩膀用力往墙上撞了一下,磕得他肩膀和后背一块儿疼。他看出秦骁不好惹,忙问秦骁为啥找自己麻烦。
  秦骁道:“不找你麻烦,就问你几句话。”
  他给周颂使了个眼色,周颂又问了一遍:“你是林峰?”
  林峰点头:“是啊是啊,我是叫林峰,但是我还认识好几个叫林峰的,小兄弟找的是哪个林峰?”
  周颂:“找你。05年3月份,你闯进宁钰家里行窃却在她家里发现几颗人头,然后就报了警。这件事你还记得?”
  林峰:“记得记得,我经常把这事儿当牛逼吹。”
  周颂:“你为什么要去宁钰家里?”
  林峰:“啊?我是职业所需啊。我想偷点值钱的东西,就进去了。”
  秦骁:“放屁,根据那个什么什么心理学来说,你不可能跑到宁钰家里偷东西。兔子还他妈不吃窝边草呢!”
  林峰:“小兄弟你很懂我们这行啊,你是我同行?”
  秦骁:“谁他妈是你同行,赶紧说你受谁指使!”
  秦骁阴差阳错一语中的,周颂看到林峰的脸色变了,目光瞬间清醒,他重新看了看周颂和秦骁,问:“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周颂:“我们不想找麻烦,只要你说出实情,出了这条巷子我们不会再找你。”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卷起来塞到林峰的裤兜里,“这是一千块,买你几句话,你不吃亏。”
  林峰见了钱,露出贪婪之色:“十几年前的事儿了,告诉你们也行。但是你们不能把我卖了,捅出篓子来也别找我。”
  周颂:“没问题。”
  周颂拍了下秦骁的手臂,秦骁随即把林峰松开。林峰揉了两下胸口,然后从兜里拿出那卷钞票,边点边说:“你们说的对,盗亦有道,我的确不吃窝边草,当年跑进宁钰家里是有人花钱让我干的。”
  周颂:“是谁?说出名字。”ŴŴŴ.BiQuGe.
  林峰:“一个叫杨磊的人,当年他只是一个刚毕业的穷学生,后来成了博盛生物科技公司的老总。”
  周颂:“你和他还有联系吗?”
  林峰:“有啊,我找他要过几回封口费,他次次都给。”
  周颂:“你最后一次找他是什么时候?”
  林峰:“两年前了,这两年我没找过他。”
  从小巷里出来,两人回到车上。秦骁问:“现在去哪儿?找这个杨磊?”
  周颂上网搜索此人的资料,却得到一个令人始料未及的消息:“他死了。”
  秦骁愣了愣:“死了?怎么死的?”
  杨磊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他的死因也被披露,死因报道只有寥寥几行字,但是周颂看后却心中震颤:“他......生病死的。”
  秦骁:“什么病?”
  周颂:“brugada综合征。”
  秦骁:“啥玩意儿?”
  报道中并未解释这种病,但是周颂却很了解,这是一种家族遗传病,是由基因为传播媒介的绝症。得这种病的人会在青壮年时期猝死,就像身中诅咒,药石无医。他之所以了解这种病,是因为宁雪儿。不久之前,宁钰的女儿宁雪儿去医院看望他,与他有过一次长谈,在那次谈话中,宁雪儿告诉他,她和他同样不幸,她天生患有brugada综合征,这是来自她基因中的诅咒,不可逆转。
  周颂从未深思过她的话,此时才恍然大悟,宁雪儿的病来自于家族遗传,那么把这种携带诅咒的基因嫁接到她体内的人或许就是她的母亲——宁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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