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凌霄花和木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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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曼姐同样快要窒息的还有许宁。
  前一段时间,许宁从公司辞职后,和郭司南刘秀丽合作,赚了不少钱,收入比在做副总监的时候还高,有点扬眉吐气的味道。对于老郭这个大金主,以及两人的私生活,他也偷偷向相关人士打听过。毕竟自己和人老婆不清不楚,实在心虚。
  这才知道,老郭在之前结过一次婚,婚后一年生了个儿子,后来因为感情破裂离婚,这才和刘秀丽成了一家人。
  现在刘秀丽和老郭同样是婚后一年,生了个儿子后就离婚,这事怎么看都透着诡异。
  这时,旁边有两个郭司南的朋友暴笑着议论。
  “嘿,老郭这是久走夜路必撞鬼,大庭广众被丈母娘一闹,脸都丢光了。”
  “咱们谁不是千年狐狸,都从草根起来的,以前丢人的事情多了,没离过几次婚,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大哥别说二哥,怕个屁。这结婚吧,其实说穿了就是生娃,生越多越好。毕竟大家辛苦了一辈子,赚下了诺大家业,需要人继承。可如果孩子不争气,成不了事,把事业交到他手里,也是件麻烦事。银德管材的老古晓得吗,得了糖尿病,都截肢了。实在没办法,就把公司交给他儿。结果,老古的儿子小古去了一次澳门,几天工夫就把公司给输掉。老古气得都快跳楼,说他早就知道孩子不成器,可就这么一个娃,家业不给他难道还能给外人。”
  “倒也是,你的意思是老郭……”
  “你猜对了,老郭现在五十多岁了,也到了考虑接班人的时候。不过,这老郭思想新潮,常常在我面前说,这孩子聪不聪明,其实看基因。他基因没问题,怕就怕孩子妈妈不行。所以,老郭就开始物色结婚人选,专挑年轻健康相貌好的小姑娘,还得是大学生。生下一个娃后,就给人一千万离婚,再另外找个女人,继续结婚播种。刚才抓周的时候你也看到了,刘秀丽生的那孩子不太聪明的样子,不离婚还等着养人母子一辈子啊!照我看来……”
  “照你看来,老郭估计过一段时间又会三婚,又会再生一个。这叫什么,这叫广种薄收,大水漫灌,只要生的娃多,总归有个聪明的能够继承家业。”
  “什么广种薄收,这叫穷举。”
  “我管你什么举,一把年纪别弄到最后不举。话说,老郭这个办法好象不错。”
  “怎么,你想学他,也不怕嫂子跟你来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可不敢,我这人胆子小,也没有老郭那种耍流氓耍到一定境界的大心脏厚脸皮。”
  “是啊,咱们心理素质都不太过关。”
  两人嘻嘻哈哈说笑,许宁听得心中乱成一团。
  他什么都明白了,原来郭司南和刘秀丽早就已经达成了协议,孩子一满周岁就拿钱离婚,两人仅仅做为孩子的父母相处,以后再无瓜葛。
  难怪刘秀丽对自己态度如此暧昧,甚至还跟他玩起了角色扮演的游戏,人家不仅仅是享受少女时代青梅竹马被人追求的感觉,人家是动真格的,人家是在选夫。
  摘花那天午餐,郭司南过来做陪时的奇怪举止,明显是在对许宁进行考察。什么,你什么大学毕业的,学的什么专业,父母是做什么的,甚至连有没有家族遗传病使都有问到,对刘秀丽在桌底下握许宁的手也视而不见。
  这……就好象是一个慈祥的老父亲在看乘龙快婿,人家是在托孤。
  最后,老郭满意的表情好象在说:“不错,不错,刘秀丽跟着你我也放心。今天我就把她交给你了,以后要好好对她,不然,就别怪我不客气。”
  “这是什么跟什么啊?”许宁感觉浑身滚烫,宛如掉进热水中,禁不住骂了一声:“变态,郭司南变态,刘秀丽变态,我他妈怎么遇到这么一对卧龙凤雏?”
  那两口子就算是一对奇葩,许宁也不得不捏着鼻子应酬,毕竟自己现在人家锅里舀饭吃,这大约是他这辈子最后一个起家的机会了。
  宴会在一团轰乱和高海洋煞风景的歌声中落幕,一地鸡毛。
  许宁急忙起身去找曾曼。
  前妻忽然杀到,还做了司仪,究竟是什么用意,他大概也能猜到。自己和曾曼感情出现了巨大裂痕,已然分居。是岳母周老师的突然光临,才让矛盾捏合了一些。但曼姐已经怀疑他和刘秀丽有私,今天还来发难的。只不过,这一切都被刘秀丽母亲给打断了。
  冲出酒店不几步,就看到曾曼已披着一件外套正在路边叫车。
  许宁走上去拉住她的手:“曾曼,你怎么来了?”
  曼姐甩开他的手,淡淡说:“我本打算来看看刘秀丽究竟是什么人,我曾曼比起她又差在什么地方。来了,看到了,也该走了。”
  许宁讷讷:“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之间或许有误会。”
  “误会?”曾曼看着他:“许宁,我最近在写小说。”
  许宁一愣:“怎么了?”
  曾曼:“我做了十八年编辑,我指导了很多作者,告诉他们,故事该怎么写怎么写才有趣,才是读者喜欢的。其中,给男女主角制造误会,以误会推动情节是最重要的手段。但这只是故事,生活中哪里有那么多误会,所谓的误会不过是有意为之。”
  许宁沉不住气:“曾曼,你什么意思?”
  “你也知道,我最近在尝试着写作,我很快乐,这种快乐是以往其他东西所不能替代的,很充实很满足。”
  “你究竟想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你和刘秀丽之间不明不白,我找了小高说要过来做司仪,就是想亲眼看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把你的魂魄都给勾去了。我一辈子都听话,听妈妈的话,听老师的话,听丈夫的话。我认为,只要我做到了他们要求的一切,我就会幸福。你的出轨……不不不,你听我把话说完。是的,我相信你和刘秀丽之间并没发生什么。但是,精神上的出轨比身体的出轨更要命,我宁可忍受你在夜总会用金钱购买一宿偷欢,而不是人在家中,心思却飘到了外面。我本以为如果失去你,那就是天塌地陷。”曾曼说:“但是,我在写作的过程中却享受到极度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其他事物无发比拟的。我好象明白了什么。”
  许宁忍不住问:“明白了什么?”
  曾曼:“我明白,一个女人,她不是凌霄花,她不需要攀附到男人的肩膀上才能爬上枝头,灿烂开放。她可以做木棉树,她可以自己靠自己站在最高处,开得如火如荼,开出让人仰慕的美。我其实不想过来的,但婚庆公司实在缺人,我不能给人找麻烦。还好我来了,若不来,又怎么能看到今天这场热闹。许宁,你努力赚钱,努力向上,想要体面,今天这事可不体面。”
  “我承认自己败给刘秀丽,但是,我替你感到不值。你是多么体面,多么要强一个人啊,却使用攀附的手段想让自己成功。你老了,已经老得失去了锐气。”
  这话实在太难听了,今天的曼姐让许宁感觉到陌生,这还是从前那个对自己百依百顺的女人吗?他已经习惯了曾曼对自己的依赖,享受她对自己的崇拜。这种讽刺的话简直是锥心刺骨,直击灵魂,使得他又羞又恼
  他是做惯了领导的人,颐指气使惯了,忍不住抬起脚想要踢出去:“你说什么,再说一句。”
  不料,曼姐却率先抬手给了前夫一记耳光:“这一巴掌,敬我逝去的青春,敬你我之间的美好。两清了,从此箫郎是路人。”
  曾曼披在身上的外套落地,露出美好的肩膀,白得耀眼。
  就好象是街边那棵正在开放的芙蓉,一树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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