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这县令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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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县县令何亮最近有些烦恼。
  一个月之前,慕容家的贼人勾结附近山贼,劫掠往来行商,导致人心惶惶,严重影响王朝的安定,罪大恶极。
  虽然这件事不是他管得了的,但出现在他的治下,他的政绩上注定会有一个抹不去的黑点。
  而他在这里任职已经十个多月了,马上就要满一年,要回圣都述职。
  ——大楚王朝的县令,任期每满一年,都要回到圣都,由吏部对其这一年的工作进行审核。
  不合格者,会被降职,空出的县令位置由新人替补;其中严重不合格者,甚至还会被革去功名。
  相反,成绩优异者,就有可能升迁,当然,前提也是上面要有空的位置出现。
  所以这些天来,何亮处理任何案件,都是小心翼翼,胆战心惊,生怕再出什么差错,导致自己乌纱帽不保。
  此时,他正在自己的书房内看书——他跟薛靖不同,他并非本地人,在本地没有房产,所以居住在县衙。
  他看的也不是别的,正是大楚王朝的官员考核标准。
  他在逐条对照,看自己这次回圣都述职,到底能不能合格。
  就在这时,县衙门外响起了击鼓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何亮就想骂娘。
  但他还是忍住了,赶紧来到县衙门口。
  “你是何人,为何击鼓?”
  何亮见是一个小乞丐,很是不耐地呵斥道。
  “大人,我这里有一份状纸,我要状告,有三个人在悦来客栈非法携带大伤害性的刀具!”
  小乞丐按照韩宇交代的说完,吞了口唾沫。
  “状纸?”
  何亮皱眉,“拿来我看看!”
  小乞丐把状纸递给何亮。
  何亮看完状纸,眼神中露出了一丝狐疑之色。
  “你先在这里等着!”
  说完,他就急冲冲回到衙门内,翻出《大楚法典》,对照着看了起来。
  翻看了一会儿只有,他眼中变成了震惊的神色。
  他作为县令,自认也熟读了《大楚法典》。
  对于一些平时常用的,比如偷窃、互殴等相关的法律条文,他都很熟悉。
  但是现在却突然出现一个状告有人非法携带大伤害性刀具的案子,上面引用各种条文和相关说明,这让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他以前从没审理过类似的案子!
  最终他翻看《大楚法典》,才发现确实有相关规定!
  很明显,这种状纸不是小乞丐能写出来的。
  那么其背后定然有人指使。
  且这个人对于法律的熟悉程度,远在他之上!
  是个高手!
  他脑海中浮现了几个可能的人影,但都被他一一排除,这几个人,平时代写的状纸,绝对没有眼前这张状纸这个水平。
  他没有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现在他要做的,就是带人前去将这几人押回来。
  要是做不好,他的政绩上,可能又要多一个黑点。
  他叫上几个衙役,带着小乞丐一起,直奔悦来客栈。
  ……
  项炎此时正在享用美食。
  在他面前,摆着一盘鸡肉,一盘鱼肉,一碗菌汤,以及两盘蔬菜。
  作为大楚皇帝,在皇宫中,他每天吃的都是山珍海味,珍馐美馔,现在出来之后,吃一些民间的美食,竟别有一番滋味。
  “李管家,你也吃啊,你看,他吃得多香!”
  项炎看了眼黄真,对李公公说道。
  最开始,项炎是想喊李公公“李叔”的,这样才像一个家族的少爷和管家。
  但李公公十分惶恐,不住地告罪称承受不起。
  项炎无奈,遂只得喊他“李管家”。
  “少爷,等你吃完后,我再吃。”
  李公公恭敬说道。
  项炎摇了摇头。
  每次李公公都是这般恭恭敬敬,要是被人看出端倪来怎么办?
  他已经在思考,下次微服出巡,是不是换个太监跟着自己。
  不过李公公忠心耿耿,在宫内服侍得非常周到,换人又恐让他伤心。
  就在项炎思考的这时,客栈门口骚动起来。
  紧接着,一身官服的何亮带着四个衙役走了进来。
  顿时,客栈中的人都紧张起来。
  “县令大人怎么来了?”
  “难道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不会是我们吃的东西有问题吧?”
  何亮在客栈中扫了一眼,直接看到了项炎三人,以及黄真旁边的长包裹。
  他也瞬间判断出了这三人身份恐怕不一般。
  不过,现在别人的状纸都递到他手上了,条理清晰、引用准确,他不抓人已经说不过去了。
  何亮走向项炎三人,朗声道:“按照我大楚法律,普通人不得携带大杀伤性刀具,你们这个包裹非常可疑,让我检查一下,如果是刀具的话,那么只有请你们跟我走一趟了!”
  黄真眉头一皱,拳头紧紧握起。
  项炎见状,立刻按住黄真的手,并眼神示意黄真不要轻举妄动。
  他们带的,确实是一把长刀。
  还是请工部专门给黄真量身打造的。
  以黄真的身手,再配上这柄宝刀,只要不是跟那种正规的军队硬碰硬,几乎没有任何危险!
  本来,保护皇帝安全的侍卫,携带刀具确实合理合法。
  但现在,他们的身份是“百姓”,所以带着刀具,就显得很突兀了。
  在他看来,眼前这个县令这么做无可厚非,甚至看到他们身份不凡后,还这么做,其胆识也值得赞赏。
  这县令不错!
  何亮打开包裹,里面寒光一闪,他光是看一眼刀身,就感觉到了一股刺骨的寒意!
  “哼,果然是一柄长刀,这足有四尺之长吧!按照我朝律法,长度超过一尺的刀具,便是大杀伤性刀具,本官将按律没收。”
  何亮把长刀包好,递给身后的衙役,继续道:“而按照《大楚法典》第九卷第三十一条,非法携带具有大杀伤刀具进入公众场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禁,并可处五百文钱的惩罚。
  “尔等持有四尺长的长刀,竟然堂而皇之在客栈里吃饭,真是目无法纪,如今在场众人皆为见证!来人,给我带走!”
  何亮说着,竟然莫名升起一丝爽快的感觉。
  他刚才说的这些,自然是韩宇状纸上写的东西。
  凭借着清晰准确地法律引用,他知道自己就算是抓的某个大家族的子弟,也有足够的底气!
  不满意?我每个行动都有法律依据,就是告到天王老子那里,也是我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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