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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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发灵感,写个番外随趣÷阁,记录一点自己青涩时候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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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面临一个职场上的选择,是留在现在的小公司升职低薪合伙人,还是去新的大公司做高薪员工。
  两家老板都很看重我,但我纠结的点在于,拿了高薪,可能就永远是员工,而做了合伙人,也可能再也没有高薪。
  人总是害怕错过。
  周五走在下班的路上,突然想起高中时的故事,害怕将来想不起那些细节,就决定写下来。
  反正本来就没什么人看的小说,插播点私货,也没人会在意。
  故事发生在我的中学时代。
  高一时,按照身高排序,我坐在了全班的最后排。
  从最后排放眼望去,能看到所有人的后脑勺。要辨别同学,只能通过衣服。
  期中将至,班主任认为后排男生的学习氛围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宅心仁厚的她,将她认为还有抢救空间的两个男生,安排到了全班的第一排座位。至于剩下的,她决定让他们自生自灭。
  其中一个,被安排坐在第一排的第一个,而我被安排坐在第四排第一个。
  老实说,这里面有一些误会。可能我和那个同学确实还有抢救的可能,但后排过于欢快的气氛,其实是我们两个营造的。
  对了,我换到第一排时,坐在我后排的那个女生,是过了多年之后我的某任前女友。
  不过她并不是今天故事的女主。今天的女一号是坐在她后面的那个第二排姑娘,潇。
  在我的后排印象中,潇是一个总是穿着紫色卫衣,齐肩短发的女生,是那种看上去成绩很好很听话的乖乖女。她的皮肤也许不大好,因为冬天时坐在后排能看到她侧脸时脸颊上的暗红色冻疮。因此起初,她没引起我多少的注意。
  庆幸的是,我被换到第一排时,天气已经转暖。
  坐在最后排的学生生活是不完整的,因为没有人坐在你的身后与你完成试卷或者习题的传递。除了前排男生回头传递时扭曲的身体和脸,你每一天都看不到一张稍微像样点的正脸。
  而坐到第一排后,我才看清了潇的长相。
  高中的我时常感叹,麦迪为什么能干拔的那么优雅,周杰伦为什么能唱的那么好听。
  而我也感叹,为什么有人成绩那么好的同时,还能生得那么漂亮。
  于是为了多看她几眼,我就爱上了学生时代最原始的社交活动,传试卷。
  每次身体向后的动作我都做的非常完整,力求角度和力度的完美,也力求能多看潇几眼。当然,也是由于每次动作都做的过于充分,导致了前女友后来喜欢上了我。
  在你能够想到的任何学生项目里,我都很在行,当然,除了学习。
  比如篮球。
  校级比赛时,班主任让班上女生去球场给我们加油。学生时代的篮球比赛并不追求胜利,而是想尽办法耍帅,好让女生记住自己。
  然而,为了摆一个并不那么帅的动作把球被甩出去很远,也是常有的事情。
  队友的一个背传,把球直接甩向了观众。我冲入人群捡球,却发现球停在了潇的脚下。她穿着粉色的衣服,脸涨得通红。
  球明明没有击中她,为什么她的脸会红的这么厉害呢。是被冲过去的高大男生吓到,还是她本就是那么害羞。
  我一直在思考和回味她脸红的原因,导致后来的比赛,我们很干脆的输掉了。但我确定,我冲过去的那一刹那,我的角度和力度应该是完美的。
  回到教室,我把那天带去学校的奥利奥分给后排的女生们吃,当然,其他被分到的女生都只是沾了潇的光罢了。很开心的是,她接受了我的馈赠,所以当时我立刻官宣了奥利奥就是我的终身选择。
  可不知道潇是不喜欢欠人人情或者仅是想要礼尚往来,第二天她也带了饼干分给大家吃,只不过不是奥利奥,而是达能王子。
  所以第二天我又宣布,达能王子才是我的终身选择,我想让达能王子知道,我和奥利奥之间完全是一场误会。
  在我和潇寥寥几句的交流中,她说她最喜欢的金庸小说是《笑傲江湖》。
  但是她没说喜欢的是令狐冲,还是田伯光,还是任我行。
  我猜想,大抵应该是令狐冲吧,因为正经人谁会喜欢田伯光或者任我行呢?
  后来我的网络游戏ID就从段正淳变成了令狐冲。
  除了篮球,我的足球也很行。是真的行,因为我带队进入了校级联赛的决赛。
  相比篮球,足球耍酷失败的概率要高一点,毕竟手在大多数时候,比脚要靠谱点。
  所以当某个大善人又把球抡到她面前时,我又第一时间冲了过去,和篮球比赛那天一样完美的角度和力度。而她,一样的粉色衣服,一样红彤彤的脸。
  于是决赛我又输了。
  的确,我是说过我的足球真的行,因为同样是输球,输的没有篮球赛那么干脆。加时赛,对面发出的任意球,被我身前的进攻队员伸腿挡了一下,球改变了方向,钻进了网窝。我们被绝杀屈居亚军。
  但冠军,和以一个完美的体态冲到心仪的姑娘面前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所以当我笑着回到教室时,队友都觉得我应该是收了冠军队的好处,因为我笑的真的很开心。
  我和潇的故事转折点发生在高一那个学年的期末。因为高一结束后,要面临选科后重新分班。
  当时我的化学很差,事实上,最后高考我的化学甚至没有及格。不过当时我毅然决然地填了物理化学,也就是理化班。因为当时的说法,好学生都会选理化,她的成绩那么好,一定会不例外吧。
  至少我是那么想的。
  后来班主任在班上宣读了每个人的志愿。当听到她选择了文科时,我自觉天塌地陷,主要不是因为我的高中生涯可能就此完蛋了,而是因为我要和潇分别了。
  于是,从高二开始,我回头时再也看不到那件紫色卫衣,和冬天时会被冻的有点坑洼,但依然让我觉得很喜欢的美丽姑娘。
  不在一个班,但我还是想到了,能够每天看到潇的办法。
  那就是学生时代的另一项重要社交活动,出操。
  身高将将一米六的潇,身材并不出众。但我总能远远地一眼就找到她。因为她还经常是那件紫色的连帽卫衣,以至于现在的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紫色,最喜欢的穿着是卫衣。后来即使她被埋没在人群中,我还是能找到她,因为她总是把两双运动鞋来回穿,我已经到了只需要看鞋,就能认出她的地步。
  可即使这样,由于我处在男生队伍的最后,而她在女生队伍的最前,因此每次出操,我也只够看到她两眼。
  列队时第一眼,收队时第二眼。
  不过我确信,我和潇的故事,不会因为不在一个班,就这么结束。我很确定我和她会在某个时间点,再次相遇。
  那个时间点到来的很突然。
  某个假期,我被同学喊去帮老师批改试卷,但不知道是那个同学晃点我,还是老师觉得我的糟糕成绩不够资格批改试卷,总之,老实的我在学校大门口傻站着等了一个下午。
  但这个下午绝对是值得的,因为当我在马路边寻找同学时,却看到潇从学校对面的文具店走了过来。
  不知怎的,平时哪怕明知道是喜欢我的姑娘,都不敢和人直视的我,却在那一刻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从看到潇的第一眼起,就把我的视线与她过马路的轨迹锁定的死死的。
  其实那条马路最多也就十来米,但是她走过那段路时,我的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我的血液流动变得缓慢,我的代谢变得停滞,我的呼吸变得紧张,我整个人都像是急速冷却了一样。
  潇这一次并没有脸红,反而一点不害羞地也紧紧地盯住我,似乎在等我表达点什么。
  可能是一个哈喽,可能是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招手。
  但我怂了。
  就在她马上就要来到我面前的一瞬间,我把视线挪到了其他地方,像是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现在想起来,人家女生大概会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又什么大病。
  呵,可不是大病么。但你就是病因啊。
  直到最后我也没能等来那个同学,但没关系,因为在那个下午之前,我和潇之间的距离从来没有这么近过。
  而且,这还不是我和她距离最近的一次。
  高三某天中午,放学的人群挤在狭窄的楼道里,顺着楼梯下楼。我在过道里遇到了后来的前女友,走在她前面的我,回头应付她的客套寒暄。然后猛的一回头,被一团柔软,狠狠地,撞进了怀里。
  粉色的衣服,红彤彤的脸颊,这一次多了点淡淡的清香气味。潇逆着人流,似乎是下楼后才发觉落了什么东西。
  我的后面是喜欢我而我并不喜欢的女生,我的前面是我喜欢而大概不可能喜欢我的女生。
  我和潇这次零距离的碰撞,只持续了大概一秒钟。但是我对这一秒钟的记忆,从我十多岁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可惜的是,这次近距离碰撞后,因为高考临近,学校取消了高三学生的出操,我就没了潇的消息。直至高考发榜,才知道她考上了全国前二的学校。而我,因为化学不及格,而物理也刚够及格,只能去一个不入流的大学读书。
  一个在BJ,一个在江苏。不过我仍坚信,我和她的故事,还会有续集。
  大四毕业时的某天,我呆坐在无人的宿舍里,鬼使神差地想起我们那个年代很火的社交网站,校内。
  其实我高考结束时,就注册了那个网站,但是由于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学校,因此我注册后就再没登录过。
  可就在那个下午,强迫症逼迫我一定要想起那个网站的密码,我仅仅是想看看,这四年有多少人尝试在校内上找过我。
  庆幸的是,在不断尝试了几十种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后,我登上了尘封四年的账号。
  网页刷新的那一瞬间,我就看到了红色的好友申请数字。
  四十二。
  欣慰的是,四十二个好友申请其中,不少是女生。前女友就是其中之一。
  遗憾的是,这其中并没有潇。
  我顾不上处理那四十二个好友申请,而是第一时间搜索起那个名字。
  我很少主动申请加别人的好友,尤其是女孩子。但那天,就和站在校门口的那个下午一样,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让我一点没有犹豫,就点下了那个按钮,那个申请添加她为好友的按钮。
  她通过了。
  但也仅仅是通过了,因为在那之后我们并没有在校内上说过哪怕一句话。
  校内后来变成了人人,再后来人人也被人们弃用。但可喜可贺的是,有大善人把国外的社交网站换上了中国皮肤,于是我们就有了新浪微博。
  我也不记得是从哪里知道了她的微博账号,再一次,一点不拖泥带水的就点下了关注,并且得到了她大概是礼节性的互关。
  虽然后来的日子还和当初在校内上一样,我和她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在学校谈了恋爱,是一位高年级的学长,并且毕业后她和他一起,去了香港进修。
  我还知道,她喜欢画水墨画。喜欢去看恒大的比赛。
  还养了一只狗,狗的脑袋上有个浮夸的透明罩子。百度告诉我,那叫伊丽莎白圈。我索性就管潇的狗,叫伊丽莎白。
  我的强迫症促使我从没存过任何女生的照片,在我看来,那是很龌龊的事情。
  但对于她,我把存下一张她和伊丽莎白合照的行为,定性为如果以后我养狗,要记得给它也戴上这张照片上的东西。
  某一年的过年,当时我和那位前女友还没有分手。我和她在我们所在城市最热闹的商场逛街,眼尖的我,一下子在人群中看到了大概也是回来过年的潇。齐肩短发变成了过肩长发,紫色卫衣变成了时尚的风衣,运动鞋变成了长筒皮靴,而即使在冬天,她的脸颊上也不再有了学生时代的暗红,而是洁净如雪,白皙动人。
  我赶忙拉着女友离开。害怕潇看到我,也害怕她看到我和我的女友在一起。
  其实我也很爱当时的女友,只不过,见到潇的那一刻,让我从心里对那份爱,有了回避。
  我不曾想过,多年后,我和潇的故事会以这样的方式续写。
  我当然也不曾想过,在人群中短暂地看了潇一眼,就是我和她故事的结局,因为自那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
  这些年,她的微博不再更新,恒大也早已没落。我已经逐渐开始接受,我和她不可能再有交集这件事。
  去年,远离体育竞技多年的我,重新开始看足球,看的英超。
  看到切尔西比赛,让我想起了另一件事情。
  分班后的校级足球联赛,班上合计着买统一的队服。在那个阿布刚刚入主切尔西的时代,班上的同学选择了切尔西的蓝白队服。
  我向来是选别人挑剩下的号码,因为我的实力不需要用球衣上的十号、九号、七号来证明。那年我选了一百号,但是抠门的老板说印三个数字需要加钱,于是我就从一百号改成了零零号。而大多人会在号码上印上自己姓名的拼音缩写,比如当时我们有个兄弟叫毛鹏,3号,所以他的球衣背后,就是MP3。
  而在学校那么出名的我,也不需要用号码上的拼音缩写让别人记住我。所以我印了两个“X”。那是潇的名字。
  比赛那天,我球衣上的名字,被生化班那些讨厌的家伙反复取笑。
  生物和化学可以说是我除了语数外,最差的两门科目,生物或许还有些许亲切感,化学反应就好比永远需要我去脑补那些分子离子相互碰撞一样,生涩难懂,脱离生活。
  生化班的人笑话我生物没学好,因为XX是女性染色体,而男生的染色体应该是XY。
  我懒得跟他们解释。
  我也一直没有跟别人说,其实球衣号码上的名字,是我内心的告白。
  因为不在一个班,因此高二我的比赛,潇没有来看,应该也没有看到我球衣上的名字。
  我喝她的故事,并没有一个完满的结局。
  陈小春有一首歌,《我没那种命》。
  歌曲的最后,女主角走过来说:“其实你错了,我爱你。”
  虽然我幻想了很多次,在某个地方与潇再相遇的场景。
  她也单身,我也未婚。
  我把上面的故事说给她听,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我球衣上的名字。
  她会对我说什么呢?
  我还幻想过,就在我纠结是否留在现在的公司做合伙人时,她到我们小公司里来面试求职,又或者我去了新的那家公司,发现她就在那家大公司中任职。
  然后我以完美的体态走过去与她相认。
  可能是以一个哈喽,一个微笑,或者一个招手。
  她会对我说什么呢?
  如果是歌曲最后的那句话就好了。
  而现实是,这一切到最后,都可能只是我剩下的一个梦。
  一个开端青涩,结尾苦涩的梦。
  一个甚至谈不上错过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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