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幻灭
陈思源将丘苍夷用的很好,且不说有没有芯片的牵扯,他本就是隐士山门,家风纯正,信守方面自不必担心。丘先生将瓷器手工作坊打理得很妥帖,个把光景扩成了大厂,而陈思源要求的大货几乎每半年才会秘密开一次窑,无比低调,至于其他时间便只是生成一些高端的品牌骨瓷,故做高调,久而久之,在外的名声打得响当当的,而陈思源也神不知鬼不觉积累了一些神趣÷阁之韵的“藏品”,待命而藏。
时不时有一些参观者特意过来膜拜,陈思源均不动声色的推辞所有人的一腔好意,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不会有人知道馥汀兰。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丝毫未有什么推陈出新,果然,丘苍夷的名声大作,而陈思源以传世集团的当家家主身份因循守旧的拓展着传统业务。
说起来这已经是三年后的事情了。
院中有一颗老树,仿佛几百年就那样立着,这匆匆华年而过,除了它与馥汀兰无甚改变,一切都在变着,我已从豆蔻年华初长成翩翩少女,融入了这里的生活,依旧年少无知。
这日,大致周末的傍晚,我洗完澡,发上还有些滴水,清着脸穿着一条素色的连衣睡裙,披着黑丝绒般的长发从屋内走到院子里,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那砂石硬得狠,让我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这时,陈思源在背后抱住了我,将我拉起,并很快站在一侧恭恭敬敬的批过一件衣服,说道,“馥先生,您这样会着凉的。”
我任由他披上外衣,却忍不住扑哧笑,拉长声调,笑嘻嘻道,“好说好说,思源,将我扶进屋去。”
他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委实好笑!
当我将脸抬起,他尴尬的看了我半日,愣愣道,“我们家奶糖竟然长着么大了,你这头发……也长了这么长了……”
一向我眼里陈思源是个沉稳的人,做事有丁有卯,他活到这个岁数,虽历了种种憾事,却也第一次让我看到这般慌张,新鲜得很。
我摸着鼻子拉过他的衣袖,将那张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凑上去,“哈哈,笑死我了,哥,你竟然也分不清我们的脸……”说这话时,他微有汗颜,慌慌的踩了我的脚,我笑声讷讷,嘟着嘴哼道,“嗯哼,开个玩笑嘛……”
陈思源尽显慌得一匹,适时的尴尬令他齐刷刷的站在了更远的位置,令我油然而生一股丢人之感。
当年我便是将将过了十七岁,身高几乎成人,也开始错落有型,我当时一点也不明白,此时的宽慰和玩笑,对陈思源皮囊下的沈安之来说确是一种负担,尤其是我的外貌愈发的接近于馥汀兰。哪想得我木讷讷的,脸皮竟比同龄女子厚上许多,我又向前蹭了蹭,他便又向后退去。
花城这个时候已经星河璀璨,夜色下,他不动声色的红了红耳根子,如同摆脱一个包袱,转过身去向屋里快步走去,淡淡道,“天晚了,快回屋里歇息吧。”
却不想这个时候馥汀兰站在了门口,将将挡住了他,正用冰冷冰冷的眸注视着我。
我瞧见她的眼风,心中一颤,莫不是不待见我的眼神?
馥汀兰的淡我每日都见,但是如这般冰冷我委实没有见过,吓得我空把一腔喜悦生生憋回肚里去。
殊不知,此番情景令馥汀兰汹涌翻滚。
我,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的女儿,顶着与她昔日完全相同的脸;他,一个令她几度猜测也分不清,或者说不愿揭开真相,复杂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处之泰然复杂身份的养子,何时已经长到这么大,长大到了她害怕的程度。她脑子几乎乱成一团糊糊,却不得不端着馥汀兰固有的架子。
陈思源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低下了头,也不解释,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犹生委屈,尤其对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子,突然就在心里很想不开,口中含糊道,“不过是与哥开个玩笑罢了,小题大做……”说完我故意在她面前撩了一下头发,学着她高傲的样子,样子也着实气人。
树上的木兰花花瓣随风飘落,散在我长长的黑发上,陈思源看看我,又看向馥汀兰。在夜色下,馥汀兰一双眼瞧着我,心理一阵恶寒,愣了许久,大概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我竟与她几乎毫发无差,她终于认识到我与她如此相像大概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心中不自觉荡出几分莫名的恐惧,那眼神却让我再次解读为“厌恶”。
这样的误解,也就让我认为她是嫌弃我的,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来我那天的激动是淤积了很久的怨,虽然后来每每想起也觉莫名,但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
我很尴尬,咬着唇杵在原地,突尔,拘起眉间,小题大做起来,“你难道就那么怕我与你样子很像吗?就那么不喜欢我!”
馥汀兰僵硬的神色凝在面皮上,勉强平静的看着我,一时无法挥去脑海里那些难以相像的画面。大概是胸口很闷,拇指套着那巨大的扳指,不自觉的转动着,却不说话。
本以为我的出生,是仁慈的老天爷看她活得苦做给她的一个人情,殊不知,这才是馥汀兰内心真正的劫,一张如此接近自己的脸,一个世上仅存的血亲,彼时她无能又无知的只能无端猜测,等待时间校验,何其可悲。
我脑中如被一饼铜锣拍中,刹时有一股血涌了起来,只有汹涌,没有思想,从容得大吼着,“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样嫌弃我,从小到大,你抱都不愿抱我,你就是个妖精,我可不想做你的替身……”
单纯的人说话句句都是道路,做事随心,不喜用脑子,自然也充不了大度和体面,尤其如对着一块巨冰,我心头的一把邪火半天也浇不下去,话音未落,却见她的右手挥到了半空中。
就在要落在我半边脸上时,她那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突然停在了距离我只有一公分的位置。我能清楚的感觉到那掌风,如果落在我的脸上,定是不轻。
而后那巴掌落在了陈思源的脸上,陈思源嘴角瞬时流下一行血印,却依旧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一语不发。
“我做错了什么?我恨你,馥汀兰!”我自顾自的说开了,像是在宣泄着什么,而后哭着转身跑向自己的房间,一路迷迷瞪瞪。
在屋子里抽泣的我,越想心头越沉,连着肺腑爬过一道道的委屈,我爱馥汀兰,她是我的妈妈,陈思源是除了她,我唯一的亲人,倘若只是因为我像她,便受得这般委屈,那便不再像罢了,也不再爱了,就让一切幻灭吧。
我伸手抹脸把脸,才发现两只手在忍不住颤抖,越想越觉得肝胆里那把邪火烧得更旺,我没有想过做馥汀兰的替身,也不想被她嫌弃,如今我们长得这般像,我馥芮白委实受不起这个抬爱,我起身跌跌撞撞寻了一把剪刀,一刀刀剪掉了蓄了五年的长发,坐在床沿上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起身将柜子里的连衣裙翻出来,全部剪碎。这一折腾完,我终于身子软得再也爬不起来,终归没有了力气,只觉昏天黑地,气韵里还带着哭泣,倒在床上睡死过去。
时不时有一些参观者特意过来膜拜,陈思源均不动声色的推辞所有人的一腔好意,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不会有人知道馥汀兰。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丝毫未有什么推陈出新,果然,丘苍夷的名声大作,而陈思源以传世集团的当家家主身份因循守旧的拓展着传统业务。
说起来这已经是三年后的事情了。
院中有一颗老树,仿佛几百年就那样立着,这匆匆华年而过,除了它与馥汀兰无甚改变,一切都在变着,我已从豆蔻年华初长成翩翩少女,融入了这里的生活,依旧年少无知。
这日,大致周末的傍晚,我洗完澡,发上还有些滴水,清着脸穿着一条素色的连衣睡裙,披着黑丝绒般的长发从屋内走到院子里,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那砂石硬得狠,让我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这时,陈思源在背后抱住了我,将我拉起,并很快站在一侧恭恭敬敬的批过一件衣服,说道,“馥先生,您这样会着凉的。”
我任由他披上外衣,却忍不住扑哧笑,拉长声调,笑嘻嘻道,“好说好说,思源,将我扶进屋去。”
他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委实好笑!
当我将脸抬起,他尴尬的看了我半日,愣愣道,“我们家奶糖竟然长着么大了,你这头发……也长了这么长了……”
一向我眼里陈思源是个沉稳的人,做事有丁有卯,他活到这个岁数,虽历了种种憾事,却也第一次让我看到这般慌张,新鲜得很。
我摸着鼻子拉过他的衣袖,将那张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凑上去,“哈哈,笑死我了,哥,你竟然也分不清我们的脸……”说这话时,他微有汗颜,慌慌的踩了我的脚,我笑声讷讷,嘟着嘴哼道,“嗯哼,开个玩笑嘛……”
陈思源尽显慌得一匹,适时的尴尬令他齐刷刷的站在了更远的位置,令我油然而生一股丢人之感。
当年我便是将将过了十七岁,身高几乎成人,也开始错落有型,我当时一点也不明白,此时的宽慰和玩笑,对陈思源皮囊下的沈安之来说确是一种负担,尤其是我的外貌愈发的接近于馥汀兰。哪想得我木讷讷的,脸皮竟比同龄女子厚上许多,我又向前蹭了蹭,他便又向后退去。
花城这个时候已经星河璀璨,夜色下,他不动声色的红了红耳根子,如同摆脱一个包袱,转过身去向屋里快步走去,淡淡道,“天晚了,快回屋里歇息吧。”
却不想这个时候馥汀兰站在了门口,将将挡住了他,正用冰冷冰冷的眸注视着我。
我瞧见她的眼风,心中一颤,莫不是不待见我的眼神?
馥汀兰的淡我每日都见,但是如这般冰冷我委实没有见过,吓得我空把一腔喜悦生生憋回肚里去。
殊不知,此番情景令馥汀兰汹涌翻滚。
我,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的女儿,顶着与她昔日完全相同的脸;他,一个令她几度猜测也分不清,或者说不愿揭开真相,复杂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处之泰然复杂身份的养子,何时已经长到这么大,长大到了她害怕的程度。她脑子几乎乱成一团糊糊,却不得不端着馥汀兰固有的架子。
陈思源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低下了头,也不解释,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犹生委屈,尤其对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子,突然就在心里很想不开,口中含糊道,“不过是与哥开个玩笑罢了,小题大做……”说完我故意在她面前撩了一下头发,学着她高傲的样子,样子也着实气人。
树上的木兰花花瓣随风飘落,散在我长长的黑发上,陈思源看看我,又看向馥汀兰。在夜色下,馥汀兰一双眼瞧着我,心理一阵恶寒,愣了许久,大概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我竟与她几乎毫发无差,她终于认识到我与她如此相像大概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心中不自觉荡出几分莫名的恐惧,那眼神却让我再次解读为“厌恶”。
这样的误解,也就让我认为她是嫌弃我的,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来我那天的激动是淤积了很久的怨,虽然后来每每想起也觉莫名,但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
我很尴尬,咬着唇杵在原地,突尔,拘起眉间,小题大做起来,“你难道就那么怕我与你样子很像吗?就那么不喜欢我!”
馥汀兰僵硬的神色凝在面皮上,勉强平静的看着我,一时无法挥去脑海里那些难以相像的画面。大概是胸口很闷,拇指套着那巨大的扳指,不自觉的转动着,却不说话。
本以为我的出生,是仁慈的老天爷看她活得苦做给她的一个人情,殊不知,这才是馥汀兰内心真正的劫,一张如此接近自己的脸,一个世上仅存的血亲,彼时她无能又无知的只能无端猜测,等待时间校验,何其可悲。
我脑中如被一饼铜锣拍中,刹时有一股血涌了起来,只有汹涌,没有思想,从容得大吼着,“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样嫌弃我,从小到大,你抱都不愿抱我,你就是个妖精,我可不想做你的替身……”
单纯的人说话句句都是道路,做事随心,不喜用脑子,自然也充不了大度和体面,尤其如对着一块巨冰,我心头的一把邪火半天也浇不下去,话音未落,却见她的右手挥到了半空中。
就在要落在我半边脸上时,她那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突然停在了距离我只有一公分的位置。我能清楚的感觉到那掌风,如果落在我的脸上,定是不轻。
而后那巴掌落在了陈思源的脸上,陈思源嘴角瞬时流下一行血印,却依旧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一语不发。
“我做错了什么?我恨你,馥汀兰!”我自顾自的说开了,像是在宣泄着什么,而后哭着转身跑向自己的房间,一路迷迷瞪瞪。
在屋子里抽泣的我,越想心头越沉,连着肺腑爬过一道道的委屈,我爱馥汀兰,她是我的妈妈,陈思源是除了她,我唯一的亲人,倘若只是因为我像她,便受得这般委屈,那便不再像罢了,也不再爱了,就让一切幻灭吧。
我伸手抹脸把脸,才发现两只手在忍不住颤抖,越想越觉得肝胆里那把邪火烧得更旺,我没有想过做馥汀兰的替身,也不想被她嫌弃,如今我们长得这般像,我馥芮白委实受不起这个抬爱,我起身跌跌撞撞寻了一把剪刀,一刀刀剪掉了蓄了五年的长发,坐在床沿上眯着眼睛想了一会儿,又起身将柜子里的连衣裙翻出来,全部剪碎。这一折腾完,我终于身子软得再也爬不起来,终归没有了力气,只觉昏天黑地,气韵里还带着哭泣,倒在床上睡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