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国民间禁忌全观
饮食禁忌
饮食方式禁忌
在饮食方式上,古时汉族有不许用手抓着吃的忌讳。《礼记·曲礼上》记载:“共饭不泽手”。这是说,与人同桌吃饭时,不能直接用手抓食物。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在地上。
旧时汉族忌吃饭时抛撒米粒或吃完饭后碗底有残饭。忌用一支筷子扒饭,也只有丧俗中出棺时,棺上放五碗或七碗白饭,中央插一根筷子。俗谓鬼用单筷吃饭,故忌。忌吃饭时看镜子,认为会口吃。在别人家吃饭,忌把碗转来转去,因为“转”与“赚”音谐,主人家忌由此而“嫌他人饭碗”。这些吃相禁忌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
许多地方还忌吃饭时说话,民间有“食不语”、“吃饭不拉呱,酒醉不骑马”的俗谚。蒙古人吃鱼时也忌说话,因鱼有刺,易伤喉,相戒临食不语,并称熟鱼肉为“哑口菜”。食不语除了卫生的功用外,还有防止说出不吉语的作用。吃饭时说出不吉语更遭人忌。
食物禁忌
民间有忌食不洁或神圣之物的禁忌,尤其不能吃处于异常状态的动物,如瘟鸡、瘟鸭等。
福建某地的渔民,以巨鱼为主食,但他们忌食掉在地上的巨鱼。山东人不让小孩吃未成熟的枣子,怕生疖子,要吃则先掐去其头。
汉族有些地区有禁食牛肉的习俗。对于农耕民族来说,牛是必不可少的劳动工具,有时显得比人本身还重要。因其有助于人,终年劳苦,又通人性,所以不忍杀食。食者,良心受谴责,便想到会遭到鬼神的报应。过去,苏州人不食牛肉,牛死后常将其抛人苏州河里。汉族民间至今还有不食马肉的习俗,认为马也与牛一样,有功于人,所以不忍心杀食之。南昌、瓯江一带百姓忌食鼋、鳖肉,认为鼋是有功之物,是它在唐僧取经时帮助唐僧师徒渡过八百里通天河,又驮回了经书。所以人们敬之如神,禁忌杀食。
江南一带祭礼灶神的糖果,禁忌幼女吃食,大人则无忌。有的地区在一定时间里忌食某种食物,如南京一带过去以正月初二为米娘娘生日,河南沁阳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各忌食米饭一天。
食具禁忌
食具方面的禁忌有很多,如忌讳吃饭前用筷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是“丐帮”之相。不许倒扣碗于桌上,不许把筷子一端搭在装着饭的碗上,以为不吉利。因为生病的人服汤药后才将碗扣于桌上,表示不再生病服药;叫亡人鬼魂吃饭时,才把筷子一端搭在饭碗上。同时,也不能把筷子插在盛好的饭上,这也是供鬼神时的做法。山东一带又忌把筷子横放在碗上,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多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便以为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另外,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适中,忌讳拿得过高或过低。河南郸城民间又有吃饭时用筷八忌,即为:一忌舔筷(忌用舌头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乱游灵);三忌移筷,忌刚吃了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四忌粘筷(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饭菜上);六忌跨菜(忌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七忌掏菜(忌用筷从菜当中扒弄着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签剔牙)。也是家庭吃饭可者宴客时的禁忌俗规。
民族饮食禁忌
伊斯兰教的民族饮食时禁忌提及猪肉。在维吾尔族家中做客,吃饭时,禁忌随便拨弄盘中食物,禁忌随便到锅灶前面去。如吃抓饭,食前要洗手。通常是洗三下,然后用手帕擦干,禁忌不擦手乱甩手上的水。俗以为这样是对主人的不尊敬。共盘吃饭时,禁忌将自己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地上,如不慎掉落地上,要拾起放在自己近前的“饭布”上。吃饭时忌擤鼻涕、吐痰、放屁。否则,会被认为是失礼。这些禁忌,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满族人禁忌杀狗,禁忌吃狗肉。去满族家中做客,忌戴狗皮帽子。如戴着狗皮帽子,必须在进门前脱下夹在腋下。鄂伦春族人平时多食肉,或烤或煮,均忌用刀子叉肉。到鄂伦春族人家中做客,也要注意这一点。哈萨克族禁忌用手背擦摸食物,不准乱丢食物,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它用具上,绝对不准跨过吃饭用的餐巾,青年人不能当着老人的面饮酒。如果到苗族家做客,吃饭时,家长会把鸡心、鸭心拈给客人。但此时禁忌客人一人独食之,必须与在座的老人们一起分享。否则,以为你不懂礼貌,不懂事,会被人看不起的。到景颇族家中做客,景颇人喜欢上山采来阔叶供人吃喝时当碗碟。但饮食中,千万不能把阔叶倒用。否则,会被误以为有敌意而当成仇人的。在汉族人家中赴宴,也有许多忌讳,如言谈举止,须小心谨慎,节奏放慢,不可匆忙急躁。如在席间毛手毛脚,移转酒樽将酒洒了,便是犯忌的。饭菜忌食太饱,要留有余地;席间忌脱衣、松裤带;忌谈论饭菜不好;忌站起身来夹远处的菜;菜盘忌食空食光;忌主动要求添菜添饭;吃鱼时忌主动把鱼翻转过来,俗谓“客不翻鱼”;忌不道别就离席而去等等。
居地禁忌
宅居禁忌
新房屋一旦盖好,室内就要住人。俗以为新房忌空室,不然会有鬼祟。如一时无人住进,也要将衣服置于梁上表示有人在此。
汉族最重子嗣,屋门与家门一致,因而民间忌讳常关屋门,惟恐“关门绝户”。又以为门坎是家神凭依之处,故忌坐、踏、站在上边,尤忌用刀砍或以刀砧,在上边砍东西。否则,家中会招灾异,或破财。有些地方只忌外人,家人不忌;有的只在某一季节有此禁忌,有的只在某一天有些禁忌;有的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此禁忌,除了汉族、布依族、佤族外,还有白族、达斡尔族、瑶族、纳西族等民族也有此禁忌。
房子是供人们睡眠休息的。但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达斡尔族人忌讳在炕上横卧,以为如此会招至灾异。汉族民间室内床的方向禁忌与屋梁交叉,否则,睡觉时身体与大梁成交叉状,即所谓“担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的。维吾尔族人睡觉时禁忌头东脚西,或四肢平伸直仰。黎族人睡觉时禁忌头朝门外,因其俗在人死后,必将尸体头朝门外停尸待葬。故平时忌头朝门口睡觉。若客人无意间犯忌,主人不悦,以为将会有祸事临头。傣族也有类似习俗。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此俗的形成与当地气候严寒有关。中原一带也很注重睡眠时的身体保护,俗忌睡处太凉,有“夏不睡石,冬不睡板”的讲究。
汉族民间十分重视建灶。浙江一带,二八月不造灶,俗谓是月造灶不吉。建灶时,禁忌孕妇、产妇或带孝者在场观看。建灶须备新土净水为泥,不可用壁泥相杂。建灶的方向也颇讲究。河南一带旧时忌讳火门(锅门)朝东、西、南三向,只有朝北才是好的。俗话说:“向南烧,燎太阳,向北烧,无祸殃。”又说:“扭南烧北,金银大堆。”许多民族把锅台、灶火、火塘等视为神圣的地方,或在此处供有神灵的偶像。禁忌从锅台、火盆、三脚架上跨过,禁忌用脚蹬或者随意坐在灶台上边和旁边;不能在灶口烤脚、袜子、靴子;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禁忌扔进火里;禁忌在灶头舂盐巴或在灶门前梳头;禁忌随便摸、碰或挪动支锅石或三角脚,忌掏挖火灰;忌在灶火旁边吐痰擤涕或往火上倒水;忌在火塘旁分娩,裸露身体,大小便或烧、洗脏东西;熄灭灶火时忌乱敲打或用脚踏;刷锅时,忌用筷子敲锅沿、灶沿。这些禁忌在汉族、满族、锡伯族、土家族、布依族、佤族、傣族、瑶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羌族、崩龙族、傈僳族等等许多民族中均有流行。
迁居禁忌
迁居时,俗忌太岁。《论衡·难岁篇》记载:“《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因为面对太岁所在方位和背向太岁所在方位迁居皆凶,所以民间为了稳妥起见,迁居时必须避开太岁。
除了要避开太岁神之外,民间还有“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浙江一带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月迁屋不吉。裕固族俗以为虎日、狗日、鼠日、蛇日为凶日,忌讳于是日搬迁。由此可见人们均视搬迁为大事,不能不慎重对待之。否则,或者会由此而遭受凶祸。
迁居时,汉族人以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先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鄂伦春族搬迁时,也是要先把“仙人柱”后面放的神像盒子搬走,然后再搬家。民间迁居时,忌在原住处墙上留“人头画”。鄂温克族搬家时,也忌讳在死人的地点留下不洁的东西,如指甲、头发、破布包、包脚布等。必须扔得远远的。这些都是人们由惧怕行施黑巫术的心理反映,从而采取的禁忌措施。
居地栽植禁忌
民间有一些庭院种植方面的禁忌。河南一带,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的说法。院前不栽桑树,是因“桑”与“丧”同音,出门见桑(丧),惟恐不吉。后不栽柳,说法不一,一说是与殡葬死人有关。因“丧杖”、“招魂幡”都是柳木做的,坟墓后边又要栽柳树作“摇钱树”、“墓树”。所以柳树也易被人想到丧事,不吉;另一说是讲柳树不结籽,若栽于房后、院后,还恐妨害,感应得这家人家也无子嗣后代了。“鬼拍手”是指杨树。风一刮,杨树叶哗啦哗啦地响,像是“鬼拍手”。院内栽上杨树,还恐招来鬼魅,大不吉利,山东临清一带也有类似的俗信。胶县一带,桃树只能种在后院,禁忌栽到前院,俗以为桃树上有邪气。如果种到前院,树根扎到屋里,人就有性命之忧。河南方城一带也忌院内种桃树,俗以为桃木有法力,桃木多用来作避邪桩橛用。
民间又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的风习,槐树在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不把槐树栽于屋后。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滑县一带,忌在院内种植杏树,俗谓“人兴树不兴(杏),树兴(杏)人不兴”。林县忌种柏树,俗谓柏树是坟头树,是死人的象征,种之不祥。天津一带,忌院中种梅树。俗以为梅花属媚,主人沾花,克妻败家。南方沿海一带及台湾等地忌种榕树,俗以为树成人亡。又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人得血疾。民间还忌院内大树盖顶,俗谓如此则阳气不通,阴气升腾,吉利不至,灾病无穷,即所谓“大树通轩,疾病连绵”。假如院内种植的树木死了,是很不吉祥的,必须立即刨掉,或另栽新树。
节日禁忌
春节禁忌
春节禁忌也称“过年禁忌”,过年前后按照风俗习惯都有很多的禁忌。
农历腊月二十四:湖北一带忌宰杀,河南一带忌捣蒜、台湾成为“送神日”忌舂米。
农历腊月二十五:台湾一带忌讨债。
农历腊月二十六:忌施舍他人。
农历三十:“除夕夜守岁”“灯常开不关”“开口吉祥,不说脏话”“晚餐留剩饭”“除夕夜不大小便,见到阳光之后再大小便”等。
大年初一:已经出嫁的女儿不可以回娘家。早餐忌讳吃稀饭、荤食及药品。忌讳叫他人姓名催人起床。忌讳跟还在睡觉的人拜年。忌讳吃药,忌讳动刀子剪子。忌讳动针线。忌讳斧子劈柴。忌讳借钱。忌讳打家具“盘、碗、酒杯等易碎物品”。白天不可以午睡。忌讳倒污水。垃圾,忌讳扫地。忌讳别人掏自己口袋。忌讳向人讨债。忌讳洗衣服。此外,还忌讳小孩子说脏话,年轻人打架斗殴、家里人抬杠拌嘴。
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礼物忌讳是单数,要好事成双。有送财神的不可以说“不要”要说“已有”。
大年初三:初一到初三为岁首,禁忌与初一基本相同。
大年初四:传说灶王爷来查户口,因此忌讳出门。
大年初五:民间称为“破五”“五穷”忌讳走亲访友、吃水饺,忌讳吃藕,忌讳梳头。
大年初七:称人日,忌讳动针线,不用刑罚,不罚孩子等。
大年初八:称“谷日”丰收之日。
立春禁忌
民间认为立春宜晴不宜阴。晴则兆丰,阴则兆灾。河南一带民谣说:“立春清明又和暖,农人鼓腹皆翘天;倘若风阴与昏暗,五谷不登人不安。”又有“晴是诸事吉,阴乃万事愁”的说法。山东一带的人们认为立春日如果是阴天,就会有虫伤害禾豆。莱阳地区立春日忌讳挑水和掏灰,说是挑了水,一年当中精神不振,光打瞌睡;掏了灰,一年的好运就掏跑了。郓城一带忌讳儿童在家过节,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居家中度过立春时刻,叫做“躲春”。安徽西南部将当年没有打春的年份称为“瞎年”,瞎年是不宜结婚的,否则婚后得不到幸福。
“二月二”禁忌
民间认为龙抬头表示惊蛰已过,天空将要打雷,龙王将要降雨。龙出则百虫伏藏,人们希望借助于龙的声威制伏百虫百害,使其不能危害庄稼。因此,这天要特别小心,不能动刀动剪动针线,否则会伤到“龙目”,戳到“龙眼”。早晨担水时,禁忌水桶碰到井帮,否则会碰伤龙头。这一天忌推磨,以免压住龙头。还忌讳吃稀饭喝疙瘩汤。否则会糊住龙眼,天将降冰雹。在这一天农民停止劳动生产,禁止打猎,禁止使用刀子、斧子等有刃的工具。
河北邯郸、陕西绥德二月二禁忌太阳出来之前不能从河里或井里挑水,传说龙在水中潜伏,太阳出来之前还没有腾入云雾之中,怕挑水时把龙挑出来。这一天不碾米,不磨面。当地人认为碾是青龙,磨下有各种条纹,还要把磨顶起来,让青龙腾空,所以有“二月二顶起磨,龙抬头云里过”的谚语。二月二这天不吃面条,因为面条细长,像龙,吃了就犯忌讳。
北京、河南等地二月二忌讳吃面条,说是吃面条就是吃龙须,惹了龙王,当年会闹涝灾。
不能喝粥、吃米饭,人们认为粥是龙血,米饭是龙子。不能纺花,因为“二月二纺花,嬲了龙毛龙抓”。龙抓就是雷电击人的意思。不能做针线活,做针线活会扎了龙眼,如果强行做了,蝎子、蛐蜒就会往人身上爬。
民间还有在这天用阴晴占岁的习俗,晴是主旱,雨则主涝。山东有的地方,忌有风。武城一带忌太阳没升起前出屋门,否则会“踢囤尖”,砸了一年丰收的希望。郓城等地忌妇女回娘家,据说“二月二踩了娘家的仓,不死公爹就死婆婆娘”。
清明节禁忌
山东即墨有青年妇女躲清明的习俗。据说这天有凶神要下凡抓俊俏姑娘。这一天妇女忌做针线活,一律要出外踏青、荡秋千。妇女们在这一天玩得十分痛快、开心,因此当地有“女人清明男人年”的说法。刚过门的新媳妇要在清明时节回娘家。据说,不回娘家,会死婆婆。相反在临沂地区,则忌讳妇女在清时节回娘家,否则,要死公公。在晋北地区,上坟多是男子的事情,女子忌上坟。如果上坟,回家后要用烧剩的纸钱剪成门形,贴到门上。
此外,清明还忌讳天阴、下雨、刮风。民间认为,清明不明是荒年之兆。清明有风,夏天会大旱。清明夜落雨,对麦子不好。
立秋民间禁忌
云南等地过去禁忌立秋日在田间行走。否则,对秋收不利。书生秀才多用红纸书写“今日立秋,百病俱休”八个字贴在墙壁上。妇女们也用红布剪成葫芦形,缝到儿童的衣服后面,说是能祛病除疾。山东莱西禁忌立秋日洗澡,否则,身上会长秋狗子(方言,即痱子)。黄县一带认为立秋日洗澡,秋后要拉肚子。
全国各地在立秋普遍禁忌打雷、下雨、出虹。陕西孝义有谚语说:“雷鼓立秋,五谷天收。”湖北孝感的谚语是:“立秋雷电,天收一半。”所谓天收,是农作物被老天爷收去的意思,意味着粮食要减产。在江苏武进、阳湖、太仓等地有“秋勃鹿,损万斛”和“秋礴碌,损万斛”的说法,认为立秋打雷晚稻遭殃。浙江石门有农谚说:“秋霹雳、损晚稻。秋后雷多,晚稻少收。”在河南淮阳,立秋日如闻雷声,认为会发生水灾。
在浙江安吉,立秋下雨会发生旱情,当地有“雨打秋头,晒杀鳝头”的谚语。对农民来说,秋旱是最糟糕的事情。在遂昌,人们相信立秋下雨,此后非旱即涝,农谚说:“立秋雨打头,无草可饲牛。”在福建浦城,人们认为立秋下雨会妨碍豆类作物生长。在河北新河,认为秋下雨此后会阴雨连绵,有碍收割。
立秋日忌虹也是较为普遍的禁忌。在山东牟平、江西南昌、江苏常熟等地,如果立秋后见到彩虹,预示粮食要减产。四川西昌以彩虹现于西方尤为不宜,有“为西十万”的说法,即减收至十万。
中元节(七月十五)禁忌
由于七月十五跟死鬼和亡灵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所以人们的禁忌很多。俗话说,“七月十五鬼乱窜”,人们认为阎王爷要在七月大开鬼门关,让众鬼夜出地府到阳间游走,入夜后在外行走就有与鬼相遇的危险,因而七月十五切忌出门。
七月间不得下河游泳或进行各种水上运动,以防被“水鬼”拉走;要避免搬家,婚宴也不能放在七月;不能开市、计债,免得落个发鬼财、收账鬼之嫌;偶有小孩子生于七月半,做父母的一定会将其生日改为七月十四或十六,以避“与鬼俱来”之嫌;或有长者亡于月半,家人往往会大不高兴,说是长者不善长寿,死了还要“与鬼同去”……总之,“七月半”在迷信人的眼里是“草木皆鬼”的节日。这些不科学的习俗,已经逐渐淡化消失。
社交禁忌
民间人际交往禁忌
在为人处世方面,民间有民间的道德要求。民间所谓的坏人,是有其风俗的、文化的、伦理的较为恒定的标准的。一般说来,淫乱、偷盗、赌博、酗酒、吸毒、斗殴、凌弱、妒忌、不孝、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为,是属禁忌之列的。民间有“好人不入三场,即赌场、酒场、杀人场”的说法。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恶行为都逃不脱神灵的耳目,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俗以为“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相信“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所谓“作善,降之百禅;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也。所以,为人处世要抑恶扬善,从善忌恶。
俗间还以为客观环境是造成祸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人交往的选择。俗以为“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与好人交往,不与坏人交往。民间的“宁跟红脸人打一架,不跟黄脸人说句话”、“黄眼绿睛,莫谈交情”一类的说法,虽然不见得是科学的,但反映着民间愿交好友,忌结恶人的良好愿望。
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灾,那么,其他无病的人都有可能对他形成威胁,或者,反过来说,他也可能对别人形成威胁。因此,病人需要停止或者尽量减少社会交往,以免相互间造成危害。过去,汉族、苗族、佤族、珞巴族、瑶族、普米族、藏族、彝族、侗族等等都有“忌门”的习俗,就是在病人门上用树枝、草、旗、鞋、红布、竹笠等物件记号,设门标,禁忌他人进入。年纪大的人,也忌留住宿,恐有不测。俗语说:“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饭,八十不留宿”即是此意。
在人际往来中又忌与和尚、道士、尼姑等来往。俗语说:“前门不进尼姑,后门不进和尚”,“会交朋友,交些铁匠、木匠;不会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来祸端的担忧。崩龙族旧时在狩猎、播种期间,忌有客人来访,否则,以为猎而无获,种而不萌。
待人接物禁忌
哈萨克族人对前来拜访或过路的客人不论认识与否要竭诚招待。佤族忌让过路的陌生人睡在门外,一定要请进家来住。否则,这家人将被族人所指责。
汉族有客人进门时,要主动上前打招呼、让坐,忌不言不语,不理睬客人,或者光站着说话不让客人坐下。客人坐下后,忌抹桌子、扫地,忌光口说请客人喝茶,实则并不沏茶,或者,说了半天话后,才沏茶让客。这些都有“撵客”、“逐客”、“赶客走”之嫌疑,是对客人不恭敬、不欢迎的表现。如果是比较尊贵的客人,除了捧茶、递烟外,还要以酒饭相款待。招待客人,一般是“浅茶、满酒、整盒烟”。即,茶水要沏得浅一点,酒要倒满盅,烟要递给一整盒,忌只递一支。递烟、酒、茶时,都要双手,忌单手。如用烟袋敬客,递烟时应擦净烟嘴,装好烟丝。要主动给客人点烟。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如需对火时,应将烟嘴(烟蒂)向客递上,忌以烟头直递对方。酒以敬客多饮为荣,忌自饮不敬客。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妇、女儿。否则,以为待客不诚、不敬。待客一般菜忌单数,喜用双数,取意“好事成双”。待客忌无酒。佤族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
宴客的坐次,民间是很讲究的。首先,席位的方向要摆正。俗间有“席不正不坐”的说法。如在南北屋宴客,桌缝应东西向摆置,如在东西屋宴客,桌缝应南北向摆置。忌方向错置。否则,认为会“直冲首席”。因为首席总是在面向屋门口的方向。一般宴客都是在南北屋内,正宾面朝南坐于首席。其坐次,是按齿德尊善的顺序排列的,年长而德高,尊贵而善良者居于上。主人自卑,常坐于下位。可见坐次错乱,是宴饮社交中的一大禁忌。青海省藏族、蒙古族宴饮时,俗人不能坐在僧人的上位;牧民不能坐在头人的上位;妇女不能坐在男人的上位。过节请客时,也必须按各人社会地位的高低,分坐在高低不同的座位上。入席和离席,都是依照不同的等级,按秩序先后行动,不能逾越。
关于坐处的尊卑,由于民族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也有一些差别。宴客饮礼是在堂上举行,正宾的坐次则通常都是以南向为尊的。其余的宾主则又是依顺序交替坐于左右上下的。
进入人家的房屋时,应先敲门,得到主人允许后再进入。通常是轻敲三下。如主人家门大开,也要先招呼一声,室内有人应声时再进入。否则,不礼貌,犯忌讳。俗话说:“不蹈无人之室,不入无人之门”。傣族客人进屋时必须重步行走,脚步太轻则易被误认为贼。蒙古族、达斡尔族人进入他人住所时,忌手持马鞭、弓箭、刀枪等。
瑶族的习俗是客人应先向主妇打招呼,否则,以为无礼貌,轻视主人;中原一带,客人到主家后,忌讳东张西望,乱翻乱找。民间有“客不观仓”、“客不观灶”之说。如今仍沿此俗。若客人到主家随便拉抽屉、翻衣柜、开冰箱是犯忌讳、讨人嫌的;哈萨克族忌讳客人当着父母的面夸奖他们的孩子,还忌讳客人当面数他们的牲畜数目;到满族人家中做客,忌讳坐在西炕上,西炕是供祖之处,不能乱坐;到景颇族家中做客,忌讳在房内久站不坐,应按一定的位置就坐。如果有人告辞离去,其他客人忌抢坐其位置;土家族客人忌与少妇坐在一起,但可以与姑娘坐在一条长凳子上;到佤族家中做客,须先弄清何处为妇女之座位,若误坐于妇女的木墩之上,则是犯忌讳的,主人会以为这是对其进行侮辱;在维吾尔、哈萨克族家中做客,应跪坐或盘腿而坐,禁忌双腿直伸,脚底板朝人,尤忌将鞋子脱掉。否则,会触怒主人,以为太无礼貌。
在宴席上,客人要尊敬主人,忌讳先于主人饮食。俗说,“主不动,客不吃”、“主不吃,客不饮”;柯尔克孜族待客时,忌讳客人推让或转送给其他客人,彝族待客也忌客人拒而不受。最忌客人嫌主家脏。客忌说“我不要了”。若实在吃不下了,应说“饱了”、“吃不下了”。饭后忌付钱,以为如此则显得不亲密了;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类似习俗。总之,到人家家中做客,应处处尊重主人的风俗惯习,否则,便要犯忌讳,伤感情的。
语言禁忌
称谓禁忌亦即名讳方面的避忌。我国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汉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子女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等等。
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等等相称。
为了防止凶祸的事情发生,民间在语言方面还忌讳说出与凶祸直接或者间接有关的词语。比如因讳言“丑”字,而改“丑”为“好”;讳言“害”字,而改“亥”为“开”;讳言“冇”字,而改“卯”为“荣”。广州一带,旧时因为方言“空”与“凶”同音,所以把“空屋招租”改成“吉屋招租”。乘船的人,忌讳说“住”、“翻”,所以称“箸”为“筷”,称“帆布”为“抹布”。其它“沉、停、破、漏”之类的话语也都在禁言之列。平时人们忌说“眉毛倒了”,是忌讳“倒霉”之意。忌言“梨”、“伞”,而称“圆果”、“竖笠”,是避讳“离散”的意思。忌言“苦瓜”而称“凉瓜”,是要避开苦难之“苦”字。忌言“吃药”,而称“吃好茶”,是忌讳“生病”之意。香港探望病人和亲友时,忌讳送剑兰、茉莉、梅花等花束。因为“剑兰”与“见难”(意为日后难相见了)谐音;“茉莉”和“没利”、“末利”谐音;“梅”与“霉”谐音,故被视为“倒霉”、“不吉利”的花卉,特别不适宜送给病人和从商的亲友。春节期间,各家各户要祭典财神,财神画像忌讳买卖,要说“送”、“请”。“送财神爷来了。”“我们家请一张。”如不想买的,也不能说“不要”,更不能撵送财神的,只说“已经有了”。香港人过年从不说“新年快乐”,平时写信也不用“祝您快乐”。因为“快乐”与“快落”(失败、破产的意思)听、说起来都容易混淆,是犯忌讳的词语。所以,一般香港人过年见面时总说:“恭喜发财”、“新年发财”、“万事如意”等。
香港酒家饭馆的伙计及掌勺师傅最忌讳说“炒菜、炒饭”,因为“炒”字在香港有“解雇”(炒鱿鱼)的意思,不吉利。当然香港的菜馆、酒家也有不少带“炒”字的菜饭,而菜谱上写的则是“爆××、干煎××、炸××、滑××”或“肉饭”、“叉烧饭”等,以此来避“炒”字讳。
河南一带做饭时,忌讳说出“少、没、光、不够、烂、完了”等等不吉利的字眼。这也是一种担心破财的禁忌心理反映。
服饰禁忌
服饰颜色禁忌
在服饰方面,不同颜色,寓示着高低贵贱、好坏吉凶。许多颜色在一定的环境场合、一定的身份人格方面是禁忌使用的。
中国人以为白色、黑色等为凶色,在服饰方面都有所忌讳。黑、白两色都与死人的事相关联,或者能够令人想起阴间的勾魂鬼——黑无常、白无常来。现时期,举办丧事,都带黑纱,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纸花等。所以白色、黑色都容易使人联想到凶祸丧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讳穿着,尤其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更是忌讳穿纯白、纯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
民间亦有不以白色为凶而喜尚白色的习俗。陕西汉中、临潼、华州、渭南等地都有衣饰尚白的习俗。传说是为诸葛亮带孝留下的风习。蒙古族牧民亦以白为祥瑞为色,习俗尚白,衣冠纯素,喜骑白马,住白色“蒙古包”,以白色哈达为敬献礼品。汉族如今人们亦有不忌白色的,在夏季常穿白衣白裙,着纯素服饰。有的甚至在婚礼上亦穿戴纯白色的服装,不以为凶,反以为吉祥、高雅。这或许是对西方婚仪习俗的仿效。
黑色,在中国民间曾经也是常用服色,因为染起来很方便,穿着又耐脏,比较实用。所以旧时许多人喜好穿黑色衣服。在农村,至今仍有不少人喜好黑色。但一般也忌讳纯黑色,总要与蓝色、橙色、杂色搭配起来穿。如果穿一身黑,也要扎一个白头巾或棕腰带等等,以为这样就不是纯黑了。另外,在做寿衣时,一般是禁忌用黑色的。给死者穿寿衣,要穿蓝衣,禁用黑色。俗以为穿黑衣会使死者转生为驴。有些地方忌用黑色,必用红色。
另外,有些颜色有一定的场合气氛中也有凶色的性质。例如红色。红色一般是吉色,有喜庆的性质,常用于婚嫁、生子、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但红色又与血色同,因易引起伤害、流血的恐怖感,所以,丧葬期间禁忌穿着红色衣裳,惟恐冲犯鬼魅、神灵。
服饰款式禁忌
在服饰款式方面,民间有“男人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汉族居住地区,城市里夏季服装款式开始趋向于裸露胸、腿、臂部分;农村服饰款式,除可裸臂外,其余仍禁忌裸露。至今有些地区的回族还禁忌穿着短袖衣、短裤和裙子。维吾尔族也禁忌衣服款式短小,上衣一般都要过膝,裤腿达到脚面。忌讳穿短裤在户外活动。旧时甚至妇女外出还必须蒙面纱,否则会受到民众舆论的谴责。云南有些地区的妇女外出,也必手执一伞。伞有布围,借以遮首,不欲使人见其面目,且最忌人揭开布围看视。这些都是禁忌裸露的习俗所致。
民间做寿衣时,服饰款式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如衣服的袖子要长,须将手完全盖住。忌讳袖短露手。否则,据说将来儿孙要讨饭的。
山东一带禁忌衣服的下摆有毛边,说那是丧服的样式,恐不吉利,又忌讳衣服的扣子为双数,俗话说“四六不成材”,以为扣子双数会影响到穿衣人的事业成功等等。除此之外,民间还忌讳男女服饰款式不分,男女不辨,又有忌讳婚否不分的。旧时,四川西部一些落后地区,未嫁女子无裙裤,必嫁后始具。贵州布依族未婚男子在衣襟或衣扣上拴红线一缕,已婚男子禁用红线系襟扣;未婚女子腰间丝带和胸前的围兜上都绣着红花,已婚女子则禁用绣红花的丝带和围兜。
穿戴禁忌
衣冠忌穿着随便,尤其忌异常穿戴,如反穿衣,反悬冠等,河南沁阳一带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孀妇改嫁时才反穿罗裙,若平时女人反穿罗裙,自然是不吉祥的,所以忌讳。民间又有亲人死后要反穿衣的习俗。许多地方,给死人穿寿衣,并不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让孝子或亲属反面层层穿好,再剥下来一次穿到死者身上。于是,平日里就特别忌讳将衣服反穿着。否则,就意味着是在诅咒自己的亲人死去。旧时,又有人死后反戴帽子的,据《无何集》记载:“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悬冠也是凶相,所以禁忌之。
穿戴不能随便,还包括忌穿别人穿过的衣服。认为衣服上会附着本人的魂灵,那么穿上别人穿过的衣服自己的灵魂就要不得安宁了。青海藏民特别忌讳这一点。汉族等其他民族中也都有类似的习俗。南方沿海一带甚至忌讳晾晒干的衣服不收下叠好放一段时间就直接穿在身上。俗以为这样人会变成“竹竿鬼”。收下衣服,再折叠一下,放一段儿时间,就起到了化解的作用,不会再有什么不吉祥的事了。
民间还忌讳服饰不整齐。旧时山西一带习尚最重帽,俗以露顶为羞耻,忌讳不戴帽子。塔吉克族也忌讳随便脱下帽子,一般进屋谈话时双方见面都不脱帽。汉族民间忌讳帽子戴歪,俗语称,“歪戴帽,狗材料”;忌讳衣扣不系,或系错;忌讳不穿鞋袜,或只穿一只鞋袜。祭祀的场合,衣着穿戴更要整洁,不敢过于简率。恐怕冒犯神灵。旧时,苗族人甚至平日居家入寝时也不解裙,惟恐衣饰不整,冒犯了鬼祟。
有些民族的某些服饰带有神圣性,禁忌穿戴时被人触动、摸碰。例如彝族男子头上的“天菩萨”禁忌他人触动;景颇族禁忌幼辈人乱动乱翻长辈人的包头;崩龙族也忌讳触动包头、衣物。汉族禁忌男性触摸女性的服饰、衣物,否则,视为“有邪念”。羌族小孩平时多挂铜镜,帽上钉海螺壳,用以避邪,忌生人触动。否则,以为会冒犯神灵,招致不吉。
服饰保养禁忌
在服饰的放置方面,民间主要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忌讳从衣物上跨过或踏踩、弄坏衣物。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落到衣物上贼星或沾染上鬼祟邪气。小孩的衣服还忌搭在高处,俗称三尺以上有神仙,恐伤害着小儿。青海藏民忌在帐房上晾晒裤子、靴子和毡子。达斡尔族等忌讳别人从自己的衣物上跨过,以为不吉。汉族也忌讳别人从自己放在或掉在地上的帽子上跨过,更忌讳别人,哪怕是小孩子坐在自己的帽子上。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还忌讳女人的衣服、鞋袜放置在男人的衣物上边。阿昌族男子甚至不走晒着妇女统裙的地方,以免沾染不洁,招致不吉。
衣物如破了,需要立即缝补起来,否则不吉。缝补衣服时,忌讳穿在身上缝补。河北定县一带,如不脱衣就让别人给缝补,自己嘴里必须衔一样东西,如筷子、秫秸等物。
行业禁忌
农业生产禁忌
过去人们靠天吃饭,十分注重顺应农时,总将收获的希望寄托于神灵。故此,祭祀土地时必毕恭毕敬,不得口出妄言。
在新年的第一天,大都有禁忌生产劳动的习俗。一则人们娱乐、交往、祭祀,忙得不亦乐乎;二则新年下地劳动,预示着这人一年自始至终是劳碌的苦命人。
对于一些初长成的花果,人们小心呵护,也形成了诸多禁忌。如荷花,当藕栽下之后,就不能惊动它。荷花将要开时,不但不能动它,甚至连手指一指也不允许,因为这样会把莲花弄枯萎。如果莲花是种在自家庭院里,则禁忌更多,不能在莲缸上面晒衣服;浇水时,一定要用洁净的水;给藕施肥,不能用粪溺,而须用豆渣、豆饼呈猪蹄子的爪子,用纸包好再埋到莲缸里。
收获季节,忌讳说不吉利的话。民间流传:一个农民播种季节下地时,看到别人恭恭敬敬地叩拜土地神,他却哈哈大笑,口出狂言:“我不祭拜,照样能得高产。”土地神就生气了。不久,他的秧苗全都枯黄,眼看将要颗粒无收。农民急得大哭,跪在地下向土地神忏悔。是夜,梦见土地神对他说:“本想惩罚你的不敬之罪,见你已知悔过,饶恕你吧。你把田头的一株禾苗照料好,将会给你带来十担谷的收成。”农民将信将疑,到田头一看,果然有一株苗十分青翠,于是精心照料。等到抽穗时。这株苗才结出一颗谷子来。谷子越长越大,竟如一颗橄榄那么大。等到人们喜气洋洋地收获时,这农民却瞧着这谷子发愣。这谷子虽然长得奇特,也顶不了十担谷子呀。正担忧之际,是夜,又梦见土地神托梦:“明天,你把这颗谷子摘下来,然后带进城里。城里的米行老板为人不仁,嗜赌如命,你可拿此谷子与他打赌十担谷子。”农民依计而行,果真得到十担谷子。农民大喜过望,连忙备办五牲祭拜土地。
畜牧业、副业禁忌
养猪是农家一项十分普遍的副业,是农民的一条“财路”。所以,也就有不少关于养猪的禁忌习俗。
建猪圈时,要十分慎重,不但要看“风水”、“地基”,还要择吉日破土动工。建好后,将—张写着“六畜兴旺”字样的纸条贴在圈里,让神保佑猪“夜大千斤,昼大八百”。
买猪忌买头太大的猪,这样的猪长不快;忌买“破头猪”(黑猪头上有一撮白毛或白猪头上有一撮黑毛),和“带孝猪”(黑猪白头或黑猪白尾),这样的猪活不长;头上生“旋”,嘴太长、太尖,耳朵太细的猪不可买;全身的毛倒伏或有5个爪子的猪不能买,因为倒毛意味背时背运,而五爪据说是灵官菩萨变的,民间不敢饲养。不小心买到这种猪,必须将它放生。猪买回家后,要将猪鬃剪掉,将米泔水倒在猪头上。这样,才意味着这猪已归自家饲养。
渔业、航运禁忌
渔业和航运业也有许多禁忌。在语言方面,在船上最忌说“翻”、“沉”、“倒”等。如果在船上晒衣服,忌把里翻在外面;吃饭时装完饭,饭勺要直插在锅里,不能放倒;吃鱼时,一面吃完也不能直翻过来,非翻不可时要边翻边说“顺过来”。
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屹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又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如果船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从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乘船的孕妇忽然临盆生产。“生”意味着船家将有生意,快发财。如果碰到这事,船家会喜不迭地煮糖面、鸡蛋并做丰盛的菜肴款待产妇。
船民新船下水忌讲“下水”,应讲“起水”。在船上吃饭时,不允许把碗碟瓢筷掉落或搞坏,否则不吉利,饭瓢一定要仰放,在筏上、船上吃饭筷子忌搁在碗碟边上,象征船行顺利。餐桌上也忌给鱼翻身。河池等地外人上船,即穿鞋需赤脚,否则船主认为不吉利,甚至仇视客人。
商业禁忌
商人则对“蚀”、“乾”字及其谐音都很忌讳,改称“猪舌”为“猪利”、“猪肝”为“猪湿”。南宁商贩者忌早上开店时与人争吵,小贩早上开张时,忌与人讨价还价,就是顾客还价低些也卖出,谓之“开秤”或“发市”。藤县农历三、六、九忌出门做生意,俗谚:“三、六、九,找钱不到手。”理发行业的理发第一刀忌破顶(剃死人头)。经营棺材铺的大年三十、初二、十六不能在门口烧香求财。恭城读书人禁忌乱丢写有字的纸,以示尊重知识,因此村里专建有字厨。浦北等地木匠忌杀鸭吃或用鸦祭神,认为鸭是鲁班先师造船的启示者。烧窑人烧窑时从开始放火至大火上顶之前,生人不得走近。
饮食方式禁忌
在饮食方式上,古时汉族有不许用手抓着吃的忌讳。《礼记·曲礼上》记载:“共饭不泽手”。这是说,与人同桌吃饭时,不能直接用手抓食物。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在地上。
旧时汉族忌吃饭时抛撒米粒或吃完饭后碗底有残饭。忌用一支筷子扒饭,也只有丧俗中出棺时,棺上放五碗或七碗白饭,中央插一根筷子。俗谓鬼用单筷吃饭,故忌。忌吃饭时看镜子,认为会口吃。在别人家吃饭,忌把碗转来转去,因为“转”与“赚”音谐,主人家忌由此而“嫌他人饭碗”。这些吃相禁忌在民间得到广泛传播。
许多地方还忌吃饭时说话,民间有“食不语”、“吃饭不拉呱,酒醉不骑马”的俗谚。蒙古人吃鱼时也忌说话,因鱼有刺,易伤喉,相戒临食不语,并称熟鱼肉为“哑口菜”。食不语除了卫生的功用外,还有防止说出不吉语的作用。吃饭时说出不吉语更遭人忌。
食物禁忌
民间有忌食不洁或神圣之物的禁忌,尤其不能吃处于异常状态的动物,如瘟鸡、瘟鸭等。
福建某地的渔民,以巨鱼为主食,但他们忌食掉在地上的巨鱼。山东人不让小孩吃未成熟的枣子,怕生疖子,要吃则先掐去其头。
汉族有些地区有禁食牛肉的习俗。对于农耕民族来说,牛是必不可少的劳动工具,有时显得比人本身还重要。因其有助于人,终年劳苦,又通人性,所以不忍杀食。食者,良心受谴责,便想到会遭到鬼神的报应。过去,苏州人不食牛肉,牛死后常将其抛人苏州河里。汉族民间至今还有不食马肉的习俗,认为马也与牛一样,有功于人,所以不忍心杀食之。南昌、瓯江一带百姓忌食鼋、鳖肉,认为鼋是有功之物,是它在唐僧取经时帮助唐僧师徒渡过八百里通天河,又驮回了经书。所以人们敬之如神,禁忌杀食。
江南一带祭礼灶神的糖果,禁忌幼女吃食,大人则无忌。有的地区在一定时间里忌食某种食物,如南京一带过去以正月初二为米娘娘生日,河南沁阳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各忌食米饭一天。
食具禁忌
食具方面的禁忌有很多,如忌讳吃饭前用筷敲空碗,俗以为“穷气”,因为旧时乞丐要饭时才这样敲的。拿碗的手势一般是五指自然捧着碗,忌讳用手掌平托碗底,又忌用手攥着碗边,这也是“丐帮”之相。不许倒扣碗于桌上,不许把筷子一端搭在装着饭的碗上,以为不吉利。因为生病的人服汤药后才将碗扣于桌上,表示不再生病服药;叫亡人鬼魂吃饭时,才把筷子一端搭在饭碗上。同时,也不能把筷子插在盛好的饭上,这也是供鬼神时的做法。山东一带又忌把筷子横放在碗上,说这是供奉死人的放法。有些讲究的人家,酒杯碗筷的放置多有规矩,叫做“杯不出栏,筷不出缘”。若是杯子两边,一边放一只筷子,便以为不吉利,因为“快(筷)分开了”。另外,每双筷子应一般齐,不可一长一短,令人想起“三长两短”等不吉语,故以为不祥。拿筷子的位置一般要适中,忌讳拿得过高或过低。河南郸城民间又有吃饭时用筷八忌,即为:一忌舔筷(忌用舌头舔筷子);二忌迷筷(忌拿不定主意,手握筷子在餐桌上乱游灵);三忌移筷,忌刚吃了一个菜接着又吃另一个菜,中间不停顿,不配饭);四忌粘筷(忌用粘着饭菜的筷子去夹菜);五忌插筷(忌把筷子插在饭菜上);六忌跨菜(忌别人夹菜时,跨过去夹另一个菜);七忌掏菜(忌用筷从菜当中扒弄着吃);八忌剔筷(忌用筷代牙签剔牙)。也是家庭吃饭可者宴客时的禁忌俗规。
民族饮食禁忌
伊斯兰教的民族饮食时禁忌提及猪肉。在维吾尔族家中做客,吃饭时,禁忌随便拨弄盘中食物,禁忌随便到锅灶前面去。如吃抓饭,食前要洗手。通常是洗三下,然后用手帕擦干,禁忌不擦手乱甩手上的水。俗以为这样是对主人的不尊敬。共盘吃饭时,禁忌将自己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吃饭时忌让饭粒掉落地上,如不慎掉落地上,要拾起放在自己近前的“饭布”上。吃饭时忌擤鼻涕、吐痰、放屁。否则,会被认为是失礼。这些禁忌,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中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
满族人禁忌杀狗,禁忌吃狗肉。去满族家中做客,忌戴狗皮帽子。如戴着狗皮帽子,必须在进门前脱下夹在腋下。鄂伦春族人平时多食肉,或烤或煮,均忌用刀子叉肉。到鄂伦春族人家中做客,也要注意这一点。哈萨克族禁忌用手背擦摸食物,不准乱丢食物,不准坐在装有食物的箱子或其它用具上,绝对不准跨过吃饭用的餐巾,青年人不能当着老人的面饮酒。如果到苗族家做客,吃饭时,家长会把鸡心、鸭心拈给客人。但此时禁忌客人一人独食之,必须与在座的老人们一起分享。否则,以为你不懂礼貌,不懂事,会被人看不起的。到景颇族家中做客,景颇人喜欢上山采来阔叶供人吃喝时当碗碟。但饮食中,千万不能把阔叶倒用。否则,会被误以为有敌意而当成仇人的。在汉族人家中赴宴,也有许多忌讳,如言谈举止,须小心谨慎,节奏放慢,不可匆忙急躁。如在席间毛手毛脚,移转酒樽将酒洒了,便是犯忌的。饭菜忌食太饱,要留有余地;席间忌脱衣、松裤带;忌谈论饭菜不好;忌站起身来夹远处的菜;菜盘忌食空食光;忌主动要求添菜添饭;吃鱼时忌主动把鱼翻转过来,俗谓“客不翻鱼”;忌不道别就离席而去等等。
居地禁忌
宅居禁忌
新房屋一旦盖好,室内就要住人。俗以为新房忌空室,不然会有鬼祟。如一时无人住进,也要将衣服置于梁上表示有人在此。
汉族最重子嗣,屋门与家门一致,因而民间忌讳常关屋门,惟恐“关门绝户”。又以为门坎是家神凭依之处,故忌坐、踏、站在上边,尤忌用刀砍或以刀砧,在上边砍东西。否则,家中会招灾异,或破财。有些地方只忌外人,家人不忌;有的只在某一季节有此禁忌,有的只在某一天有些禁忌;有的只在某种特殊情况下有此禁忌,除了汉族、布依族、佤族外,还有白族、达斡尔族、瑶族、纳西族等民族也有此禁忌。
房子是供人们睡眠休息的。但在室内禁忌烘着火埋头大睡,俗说“房里无人莫烘火,烘火犹恐埋头睡”。俗又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忌讳头枕窗台、门槛。达斡尔族人忌讳在炕上横卧,以为如此会招至灾异。汉族民间室内床的方向禁忌与屋梁交叉,否则,睡觉时身体与大梁成交叉状,即所谓“担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的。维吾尔族人睡觉时禁忌头东脚西,或四肢平伸直仰。黎族人睡觉时禁忌头朝门外,因其俗在人死后,必将尸体头朝门外停尸待葬。故平时忌头朝门口睡觉。若客人无意间犯忌,主人不悦,以为将会有祸事临头。傣族也有类似习俗。吉林一带,旧时睡卧忌头近窗,足向人。此俗的形成与当地气候严寒有关。中原一带也很注重睡眠时的身体保护,俗忌睡处太凉,有“夏不睡石,冬不睡板”的讲究。
汉族民间十分重视建灶。浙江一带,二八月不造灶,俗谓是月造灶不吉。建灶时,禁忌孕妇、产妇或带孝者在场观看。建灶须备新土净水为泥,不可用壁泥相杂。建灶的方向也颇讲究。河南一带旧时忌讳火门(锅门)朝东、西、南三向,只有朝北才是好的。俗话说:“向南烧,燎太阳,向北烧,无祸殃。”又说:“扭南烧北,金银大堆。”许多民族把锅台、灶火、火塘等视为神圣的地方,或在此处供有神灵的偶像。禁忌从锅台、火盆、三脚架上跨过,禁忌用脚蹬或者随意坐在灶台上边和旁边;不能在灶口烤脚、袜子、靴子;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禁忌扔进火里;禁忌在灶头舂盐巴或在灶门前梳头;禁忌随便摸、碰或挪动支锅石或三角脚,忌掏挖火灰;忌在灶火旁边吐痰擤涕或往火上倒水;忌在火塘旁分娩,裸露身体,大小便或烧、洗脏东西;熄灭灶火时忌乱敲打或用脚踏;刷锅时,忌用筷子敲锅沿、灶沿。这些禁忌在汉族、满族、锡伯族、土家族、布依族、佤族、傣族、瑶族、纳西族、彝族、普米族、羌族、崩龙族、傈僳族等等许多民族中均有流行。
迁居禁忌
迁居时,俗忌太岁。《论衡·难岁篇》记载:“《移徙法》曰:‘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因为面对太岁所在方位和背向太岁所在方位迁居皆凶,所以民间为了稳妥起见,迁居时必须避开太岁。
除了要避开太岁神之外,民间还有“六腊月不搬家”的习俗。浙江一带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月迁屋不吉。裕固族俗以为虎日、狗日、鼠日、蛇日为凶日,忌讳于是日搬迁。由此可见人们均视搬迁为大事,不能不慎重对待之。否则,或者会由此而遭受凶祸。
迁居时,汉族人以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先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鄂伦春族搬迁时,也是要先把“仙人柱”后面放的神像盒子搬走,然后再搬家。民间迁居时,忌在原住处墙上留“人头画”。鄂温克族搬家时,也忌讳在死人的地点留下不洁的东西,如指甲、头发、破布包、包脚布等。必须扔得远远的。这些都是人们由惧怕行施黑巫术的心理反映,从而采取的禁忌措施。
居地栽植禁忌
民间有一些庭院种植方面的禁忌。河南一带,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鬼拍手'”的说法。院前不栽桑树,是因“桑”与“丧”同音,出门见桑(丧),惟恐不吉。后不栽柳,说法不一,一说是与殡葬死人有关。因“丧杖”、“招魂幡”都是柳木做的,坟墓后边又要栽柳树作“摇钱树”、“墓树”。所以柳树也易被人想到丧事,不吉;另一说是讲柳树不结籽,若栽于房后、院后,还恐妨害,感应得这家人家也无子嗣后代了。“鬼拍手”是指杨树。风一刮,杨树叶哗啦哗啦地响,像是“鬼拍手”。院内栽上杨树,还恐招来鬼魅,大不吉利,山东临清一带也有类似的俗信。胶县一带,桃树只能种在后院,禁忌栽到前院,俗以为桃树上有邪气。如果种到前院,树根扎到屋里,人就有性命之忧。河南方城一带也忌院内种桃树,俗以为桃木有法力,桃木多用来作避邪桩橛用。
民间又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的风习,槐树在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不把槐树栽于屋后。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滑县一带,忌在院内种植杏树,俗谓“人兴树不兴(杏),树兴(杏)人不兴”。林县忌种柏树,俗谓柏树是坟头树,是死人的象征,种之不祥。天津一带,忌院中种梅树。俗以为梅花属媚,主人沾花,克妻败家。南方沿海一带及台湾等地忌种榕树,俗以为树成人亡。又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人得血疾。民间还忌院内大树盖顶,俗谓如此则阳气不通,阴气升腾,吉利不至,灾病无穷,即所谓“大树通轩,疾病连绵”。假如院内种植的树木死了,是很不吉祥的,必须立即刨掉,或另栽新树。
节日禁忌
春节禁忌
春节禁忌也称“过年禁忌”,过年前后按照风俗习惯都有很多的禁忌。
农历腊月二十四:湖北一带忌宰杀,河南一带忌捣蒜、台湾成为“送神日”忌舂米。
农历腊月二十五:台湾一带忌讨债。
农历腊月二十六:忌施舍他人。
农历三十:“除夕夜守岁”“灯常开不关”“开口吉祥,不说脏话”“晚餐留剩饭”“除夕夜不大小便,见到阳光之后再大小便”等。
大年初一:已经出嫁的女儿不可以回娘家。早餐忌讳吃稀饭、荤食及药品。忌讳叫他人姓名催人起床。忌讳跟还在睡觉的人拜年。忌讳吃药,忌讳动刀子剪子。忌讳动针线。忌讳斧子劈柴。忌讳借钱。忌讳打家具“盘、碗、酒杯等易碎物品”。白天不可以午睡。忌讳倒污水。垃圾,忌讳扫地。忌讳别人掏自己口袋。忌讳向人讨债。忌讳洗衣服。此外,还忌讳小孩子说脏话,年轻人打架斗殴、家里人抬杠拌嘴。
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礼物忌讳是单数,要好事成双。有送财神的不可以说“不要”要说“已有”。
大年初三:初一到初三为岁首,禁忌与初一基本相同。
大年初四:传说灶王爷来查户口,因此忌讳出门。
大年初五:民间称为“破五”“五穷”忌讳走亲访友、吃水饺,忌讳吃藕,忌讳梳头。
大年初七:称人日,忌讳动针线,不用刑罚,不罚孩子等。
大年初八:称“谷日”丰收之日。
立春禁忌
民间认为立春宜晴不宜阴。晴则兆丰,阴则兆灾。河南一带民谣说:“立春清明又和暖,农人鼓腹皆翘天;倘若风阴与昏暗,五谷不登人不安。”又有“晴是诸事吉,阴乃万事愁”的说法。山东一带的人们认为立春日如果是阴天,就会有虫伤害禾豆。莱阳地区立春日忌讳挑水和掏灰,说是挑了水,一年当中精神不振,光打瞌睡;掏了灰,一年的好运就掏跑了。郓城一带忌讳儿童在家过节,不满十岁的孩子要到邻居家中度过立春时刻,叫做“躲春”。安徽西南部将当年没有打春的年份称为“瞎年”,瞎年是不宜结婚的,否则婚后得不到幸福。
“二月二”禁忌
民间认为龙抬头表示惊蛰已过,天空将要打雷,龙王将要降雨。龙出则百虫伏藏,人们希望借助于龙的声威制伏百虫百害,使其不能危害庄稼。因此,这天要特别小心,不能动刀动剪动针线,否则会伤到“龙目”,戳到“龙眼”。早晨担水时,禁忌水桶碰到井帮,否则会碰伤龙头。这一天忌推磨,以免压住龙头。还忌讳吃稀饭喝疙瘩汤。否则会糊住龙眼,天将降冰雹。在这一天农民停止劳动生产,禁止打猎,禁止使用刀子、斧子等有刃的工具。
河北邯郸、陕西绥德二月二禁忌太阳出来之前不能从河里或井里挑水,传说龙在水中潜伏,太阳出来之前还没有腾入云雾之中,怕挑水时把龙挑出来。这一天不碾米,不磨面。当地人认为碾是青龙,磨下有各种条纹,还要把磨顶起来,让青龙腾空,所以有“二月二顶起磨,龙抬头云里过”的谚语。二月二这天不吃面条,因为面条细长,像龙,吃了就犯忌讳。
北京、河南等地二月二忌讳吃面条,说是吃面条就是吃龙须,惹了龙王,当年会闹涝灾。
不能喝粥、吃米饭,人们认为粥是龙血,米饭是龙子。不能纺花,因为“二月二纺花,嬲了龙毛龙抓”。龙抓就是雷电击人的意思。不能做针线活,做针线活会扎了龙眼,如果强行做了,蝎子、蛐蜒就会往人身上爬。
民间还有在这天用阴晴占岁的习俗,晴是主旱,雨则主涝。山东有的地方,忌有风。武城一带忌太阳没升起前出屋门,否则会“踢囤尖”,砸了一年丰收的希望。郓城等地忌妇女回娘家,据说“二月二踩了娘家的仓,不死公爹就死婆婆娘”。
清明节禁忌
山东即墨有青年妇女躲清明的习俗。据说这天有凶神要下凡抓俊俏姑娘。这一天妇女忌做针线活,一律要出外踏青、荡秋千。妇女们在这一天玩得十分痛快、开心,因此当地有“女人清明男人年”的说法。刚过门的新媳妇要在清明时节回娘家。据说,不回娘家,会死婆婆。相反在临沂地区,则忌讳妇女在清时节回娘家,否则,要死公公。在晋北地区,上坟多是男子的事情,女子忌上坟。如果上坟,回家后要用烧剩的纸钱剪成门形,贴到门上。
此外,清明还忌讳天阴、下雨、刮风。民间认为,清明不明是荒年之兆。清明有风,夏天会大旱。清明夜落雨,对麦子不好。
立秋民间禁忌
云南等地过去禁忌立秋日在田间行走。否则,对秋收不利。书生秀才多用红纸书写“今日立秋,百病俱休”八个字贴在墙壁上。妇女们也用红布剪成葫芦形,缝到儿童的衣服后面,说是能祛病除疾。山东莱西禁忌立秋日洗澡,否则,身上会长秋狗子(方言,即痱子)。黄县一带认为立秋日洗澡,秋后要拉肚子。
全国各地在立秋普遍禁忌打雷、下雨、出虹。陕西孝义有谚语说:“雷鼓立秋,五谷天收。”湖北孝感的谚语是:“立秋雷电,天收一半。”所谓天收,是农作物被老天爷收去的意思,意味着粮食要减产。在江苏武进、阳湖、太仓等地有“秋勃鹿,损万斛”和“秋礴碌,损万斛”的说法,认为立秋打雷晚稻遭殃。浙江石门有农谚说:“秋霹雳、损晚稻。秋后雷多,晚稻少收。”在河南淮阳,立秋日如闻雷声,认为会发生水灾。
在浙江安吉,立秋下雨会发生旱情,当地有“雨打秋头,晒杀鳝头”的谚语。对农民来说,秋旱是最糟糕的事情。在遂昌,人们相信立秋下雨,此后非旱即涝,农谚说:“立秋雨打头,无草可饲牛。”在福建浦城,人们认为立秋下雨会妨碍豆类作物生长。在河北新河,认为秋下雨此后会阴雨连绵,有碍收割。
立秋日忌虹也是较为普遍的禁忌。在山东牟平、江西南昌、江苏常熟等地,如果立秋后见到彩虹,预示粮食要减产。四川西昌以彩虹现于西方尤为不宜,有“为西十万”的说法,即减收至十万。
中元节(七月十五)禁忌
由于七月十五跟死鬼和亡灵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所以人们的禁忌很多。俗话说,“七月十五鬼乱窜”,人们认为阎王爷要在七月大开鬼门关,让众鬼夜出地府到阳间游走,入夜后在外行走就有与鬼相遇的危险,因而七月十五切忌出门。
七月间不得下河游泳或进行各种水上运动,以防被“水鬼”拉走;要避免搬家,婚宴也不能放在七月;不能开市、计债,免得落个发鬼财、收账鬼之嫌;偶有小孩子生于七月半,做父母的一定会将其生日改为七月十四或十六,以避“与鬼俱来”之嫌;或有长者亡于月半,家人往往会大不高兴,说是长者不善长寿,死了还要“与鬼同去”……总之,“七月半”在迷信人的眼里是“草木皆鬼”的节日。这些不科学的习俗,已经逐渐淡化消失。
社交禁忌
民间人际交往禁忌
在为人处世方面,民间有民间的道德要求。民间所谓的坏人,是有其风俗的、文化的、伦理的较为恒定的标准的。一般说来,淫乱、偷盗、赌博、酗酒、吸毒、斗殴、凌弱、妒忌、不孝、贪婪等等都是不好的行为,是属禁忌之列的。民间有“好人不入三场,即赌场、酒场、杀人场”的说法。又相信人的一切善恶行为都逃不脱神灵的耳目,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俗以为“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相信“天地有司过之神,依人所犯轻重以夺人算”,所谓“作善,降之百禅;作不善,降之百殃”是也。所以,为人处世要抑恶扬善,从善忌恶。
俗间还以为客观环境是造成祸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除了自身修善行好之外还要特别注意与人交往的选择。俗以为“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学下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一定要与好人交往,不与坏人交往。民间的“宁跟红脸人打一架,不跟黄脸人说句话”、“黄眼绿睛,莫谈交情”一类的说法,虽然不见得是科学的,但反映着民间愿交好友,忌结恶人的良好愿望。
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一方有病灾,那么,其他无病的人都有可能对他形成威胁,或者,反过来说,他也可能对别人形成威胁。因此,病人需要停止或者尽量减少社会交往,以免相互间造成危害。过去,汉族、苗族、佤族、珞巴族、瑶族、普米族、藏族、彝族、侗族等等都有“忌门”的习俗,就是在病人门上用树枝、草、旗、鞋、红布、竹笠等物件记号,设门标,禁忌他人进入。年纪大的人,也忌留住宿,恐有不测。俗语说:“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七十不留饭,八十不留宿”即是此意。
在人际往来中又忌与和尚、道士、尼姑等来往。俗语说:“前门不进尼姑,后门不进和尚”,“会交朋友,交些铁匠、木匠;不会交朋友,交些道士、和尚”,其中既有避嫌的意思,也有恐招来祸端的担忧。崩龙族旧时在狩猎、播种期间,忌有客人来访,否则,以为猎而无获,种而不萌。
待人接物禁忌
哈萨克族人对前来拜访或过路的客人不论认识与否要竭诚招待。佤族忌让过路的陌生人睡在门外,一定要请进家来住。否则,这家人将被族人所指责。
汉族有客人进门时,要主动上前打招呼、让坐,忌不言不语,不理睬客人,或者光站着说话不让客人坐下。客人坐下后,忌抹桌子、扫地,忌光口说请客人喝茶,实则并不沏茶,或者,说了半天话后,才沏茶让客。这些都有“撵客”、“逐客”、“赶客走”之嫌疑,是对客人不恭敬、不欢迎的表现。如果是比较尊贵的客人,除了捧茶、递烟外,还要以酒饭相款待。招待客人,一般是“浅茶、满酒、整盒烟”。即,茶水要沏得浅一点,酒要倒满盅,烟要递给一整盒,忌只递一支。递烟、酒、茶时,都要双手,忌单手。如用烟袋敬客,递烟时应擦净烟嘴,装好烟丝。要主动给客人点烟。点烟时忌用一根火柴连点三支烟。如需对火时,应将烟嘴(烟蒂)向客递上,忌以烟头直递对方。酒以敬客多饮为荣,忌自饮不敬客。宴客时禁忌子女上桌共餐,尤忌媳妇、女儿。否则,以为待客不诚、不敬。待客一般菜忌单数,喜用双数,取意“好事成双”。待客忌无酒。佤族有“无酒不成礼,说话不算数”的说法。
宴客的坐次,民间是很讲究的。首先,席位的方向要摆正。俗间有“席不正不坐”的说法。如在南北屋宴客,桌缝应东西向摆置,如在东西屋宴客,桌缝应南北向摆置。忌方向错置。否则,认为会“直冲首席”。因为首席总是在面向屋门口的方向。一般宴客都是在南北屋内,正宾面朝南坐于首席。其坐次,是按齿德尊善的顺序排列的,年长而德高,尊贵而善良者居于上。主人自卑,常坐于下位。可见坐次错乱,是宴饮社交中的一大禁忌。青海省藏族、蒙古族宴饮时,俗人不能坐在僧人的上位;牧民不能坐在头人的上位;妇女不能坐在男人的上位。过节请客时,也必须按各人社会地位的高低,分坐在高低不同的座位上。入席和离席,都是依照不同的等级,按秩序先后行动,不能逾越。
关于坐处的尊卑,由于民族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也有一些差别。宴客饮礼是在堂上举行,正宾的坐次则通常都是以南向为尊的。其余的宾主则又是依顺序交替坐于左右上下的。
进入人家的房屋时,应先敲门,得到主人允许后再进入。通常是轻敲三下。如主人家门大开,也要先招呼一声,室内有人应声时再进入。否则,不礼貌,犯忌讳。俗话说:“不蹈无人之室,不入无人之门”。傣族客人进屋时必须重步行走,脚步太轻则易被误认为贼。蒙古族、达斡尔族人进入他人住所时,忌手持马鞭、弓箭、刀枪等。
瑶族的习俗是客人应先向主妇打招呼,否则,以为无礼貌,轻视主人;中原一带,客人到主家后,忌讳东张西望,乱翻乱找。民间有“客不观仓”、“客不观灶”之说。如今仍沿此俗。若客人到主家随便拉抽屉、翻衣柜、开冰箱是犯忌讳、讨人嫌的;哈萨克族忌讳客人当着父母的面夸奖他们的孩子,还忌讳客人当面数他们的牲畜数目;到满族人家中做客,忌讳坐在西炕上,西炕是供祖之处,不能乱坐;到景颇族家中做客,忌讳在房内久站不坐,应按一定的位置就坐。如果有人告辞离去,其他客人忌抢坐其位置;土家族客人忌与少妇坐在一起,但可以与姑娘坐在一条长凳子上;到佤族家中做客,须先弄清何处为妇女之座位,若误坐于妇女的木墩之上,则是犯忌讳的,主人会以为这是对其进行侮辱;在维吾尔、哈萨克族家中做客,应跪坐或盘腿而坐,禁忌双腿直伸,脚底板朝人,尤忌将鞋子脱掉。否则,会触怒主人,以为太无礼貌。
在宴席上,客人要尊敬主人,忌讳先于主人饮食。俗说,“主不动,客不吃”、“主不吃,客不饮”;柯尔克孜族待客时,忌讳客人推让或转送给其他客人,彝族待客也忌客人拒而不受。最忌客人嫌主家脏。客忌说“我不要了”。若实在吃不下了,应说“饱了”、“吃不下了”。饭后忌付钱,以为如此则显得不亲密了;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也有类似习俗。总之,到人家家中做客,应处处尊重主人的风俗惯习,否则,便要犯忌讳,伤感情的。
语言禁忌
称谓禁忌亦即名讳方面的避忌。我国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汉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下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子女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晚辈称呼长辈时,一般应以辈份称谓代替名字称谓,如叫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等等。
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同志、师傅等等相称。
为了防止凶祸的事情发生,民间在语言方面还忌讳说出与凶祸直接或者间接有关的词语。比如因讳言“丑”字,而改“丑”为“好”;讳言“害”字,而改“亥”为“开”;讳言“冇”字,而改“卯”为“荣”。广州一带,旧时因为方言“空”与“凶”同音,所以把“空屋招租”改成“吉屋招租”。乘船的人,忌讳说“住”、“翻”,所以称“箸”为“筷”,称“帆布”为“抹布”。其它“沉、停、破、漏”之类的话语也都在禁言之列。平时人们忌说“眉毛倒了”,是忌讳“倒霉”之意。忌言“梨”、“伞”,而称“圆果”、“竖笠”,是避讳“离散”的意思。忌言“苦瓜”而称“凉瓜”,是要避开苦难之“苦”字。忌言“吃药”,而称“吃好茶”,是忌讳“生病”之意。香港探望病人和亲友时,忌讳送剑兰、茉莉、梅花等花束。因为“剑兰”与“见难”(意为日后难相见了)谐音;“茉莉”和“没利”、“末利”谐音;“梅”与“霉”谐音,故被视为“倒霉”、“不吉利”的花卉,特别不适宜送给病人和从商的亲友。春节期间,各家各户要祭典财神,财神画像忌讳买卖,要说“送”、“请”。“送财神爷来了。”“我们家请一张。”如不想买的,也不能说“不要”,更不能撵送财神的,只说“已经有了”。香港人过年从不说“新年快乐”,平时写信也不用“祝您快乐”。因为“快乐”与“快落”(失败、破产的意思)听、说起来都容易混淆,是犯忌讳的词语。所以,一般香港人过年见面时总说:“恭喜发财”、“新年发财”、“万事如意”等。
香港酒家饭馆的伙计及掌勺师傅最忌讳说“炒菜、炒饭”,因为“炒”字在香港有“解雇”(炒鱿鱼)的意思,不吉利。当然香港的菜馆、酒家也有不少带“炒”字的菜饭,而菜谱上写的则是“爆××、干煎××、炸××、滑××”或“肉饭”、“叉烧饭”等,以此来避“炒”字讳。
河南一带做饭时,忌讳说出“少、没、光、不够、烂、完了”等等不吉利的字眼。这也是一种担心破财的禁忌心理反映。
服饰禁忌
服饰颜色禁忌
在服饰方面,不同颜色,寓示着高低贵贱、好坏吉凶。许多颜色在一定的环境场合、一定的身份人格方面是禁忌使用的。
中国人以为白色、黑色等为凶色,在服饰方面都有所忌讳。黑、白两色都与死人的事相关联,或者能够令人想起阴间的勾魂鬼——黑无常、白无常来。现时期,举办丧事,都带黑纱,或穿白色孝服,佩戴白纸花等。所以白色、黑色都容易使人联想到凶祸丧葬等不祥之事,故而一般人忌讳穿着,尤其在婚嫁、生育、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里更是忌讳穿纯白、纯黑的衣裳,惟恐大不吉利。
民间亦有不以白色为凶而喜尚白色的习俗。陕西汉中、临潼、华州、渭南等地都有衣饰尚白的习俗。传说是为诸葛亮带孝留下的风习。蒙古族牧民亦以白为祥瑞为色,习俗尚白,衣冠纯素,喜骑白马,住白色“蒙古包”,以白色哈达为敬献礼品。汉族如今人们亦有不忌白色的,在夏季常穿白衣白裙,着纯素服饰。有的甚至在婚礼上亦穿戴纯白色的服装,不以为凶,反以为吉祥、高雅。这或许是对西方婚仪习俗的仿效。
黑色,在中国民间曾经也是常用服色,因为染起来很方便,穿着又耐脏,比较实用。所以旧时许多人喜好穿黑色衣服。在农村,至今仍有不少人喜好黑色。但一般也忌讳纯黑色,总要与蓝色、橙色、杂色搭配起来穿。如果穿一身黑,也要扎一个白头巾或棕腰带等等,以为这样就不是纯黑了。另外,在做寿衣时,一般是禁忌用黑色的。给死者穿寿衣,要穿蓝衣,禁用黑色。俗以为穿黑衣会使死者转生为驴。有些地方忌用黑色,必用红色。
另外,有些颜色有一定的场合气氛中也有凶色的性质。例如红色。红色一般是吉色,有喜庆的性质,常用于婚嫁、生子、过年过节等喜庆日子。但红色又与血色同,因易引起伤害、流血的恐怖感,所以,丧葬期间禁忌穿着红色衣裳,惟恐冲犯鬼魅、神灵。
服饰款式禁忌
在服饰款式方面,民间有“男人露脐,女不露皮”的说法。汉族居住地区,城市里夏季服装款式开始趋向于裸露胸、腿、臂部分;农村服饰款式,除可裸臂外,其余仍禁忌裸露。至今有些地区的回族还禁忌穿着短袖衣、短裤和裙子。维吾尔族也禁忌衣服款式短小,上衣一般都要过膝,裤腿达到脚面。忌讳穿短裤在户外活动。旧时甚至妇女外出还必须蒙面纱,否则会受到民众舆论的谴责。云南有些地区的妇女外出,也必手执一伞。伞有布围,借以遮首,不欲使人见其面目,且最忌人揭开布围看视。这些都是禁忌裸露的习俗所致。
民间做寿衣时,服饰款式方面也有一些禁忌。如衣服的袖子要长,须将手完全盖住。忌讳袖短露手。否则,据说将来儿孙要讨饭的。
山东一带禁忌衣服的下摆有毛边,说那是丧服的样式,恐不吉利,又忌讳衣服的扣子为双数,俗话说“四六不成材”,以为扣子双数会影响到穿衣人的事业成功等等。除此之外,民间还忌讳男女服饰款式不分,男女不辨,又有忌讳婚否不分的。旧时,四川西部一些落后地区,未嫁女子无裙裤,必嫁后始具。贵州布依族未婚男子在衣襟或衣扣上拴红线一缕,已婚男子禁用红线系襟扣;未婚女子腰间丝带和胸前的围兜上都绣着红花,已婚女子则禁用绣红花的丝带和围兜。
穿戴禁忌
衣冠忌穿着随便,尤其忌异常穿戴,如反穿衣,反悬冠等,河南沁阳一带有“反穿罗裙,另嫁男人”的说法。孀妇改嫁时才反穿罗裙,若平时女人反穿罗裙,自然是不吉祥的,所以忌讳。民间又有亲人死后要反穿衣的习俗。许多地方,给死人穿寿衣,并不直接穿在死者身上,而是先让孝子或亲属反面层层穿好,再剥下来一次穿到死者身上。于是,平日里就特别忌讳将衣服反穿着。否则,就意味着是在诅咒自己的亲人死去。旧时,又有人死后反戴帽子的,据《无何集》记载:“毋反悬冠,为似死人服。”可见反悬冠也是凶相,所以禁忌之。
穿戴不能随便,还包括忌穿别人穿过的衣服。认为衣服上会附着本人的魂灵,那么穿上别人穿过的衣服自己的灵魂就要不得安宁了。青海藏民特别忌讳这一点。汉族等其他民族中也都有类似的习俗。南方沿海一带甚至忌讳晾晒干的衣服不收下叠好放一段时间就直接穿在身上。俗以为这样人会变成“竹竿鬼”。收下衣服,再折叠一下,放一段儿时间,就起到了化解的作用,不会再有什么不吉祥的事了。
民间还忌讳服饰不整齐。旧时山西一带习尚最重帽,俗以露顶为羞耻,忌讳不戴帽子。塔吉克族也忌讳随便脱下帽子,一般进屋谈话时双方见面都不脱帽。汉族民间忌讳帽子戴歪,俗语称,“歪戴帽,狗材料”;忌讳衣扣不系,或系错;忌讳不穿鞋袜,或只穿一只鞋袜。祭祀的场合,衣着穿戴更要整洁,不敢过于简率。恐怕冒犯神灵。旧时,苗族人甚至平日居家入寝时也不解裙,惟恐衣饰不整,冒犯了鬼祟。
有些民族的某些服饰带有神圣性,禁忌穿戴时被人触动、摸碰。例如彝族男子头上的“天菩萨”禁忌他人触动;景颇族禁忌幼辈人乱动乱翻长辈人的包头;崩龙族也忌讳触动包头、衣物。汉族禁忌男性触摸女性的服饰、衣物,否则,视为“有邪念”。羌族小孩平时多挂铜镜,帽上钉海螺壳,用以避邪,忌生人触动。否则,以为会冒犯神灵,招致不吉。
服饰保养禁忌
在服饰的放置方面,民间主要禁忌在不适当的时候到不适当的地方晾晒。忌讳从衣物上跨过或踏踩、弄坏衣物。忌讳将妇女和小孩的衣物在夜间晾置在室外,恐怕落到衣物上贼星或沾染上鬼祟邪气。小孩的衣服还忌搭在高处,俗称三尺以上有神仙,恐伤害着小儿。青海藏民忌在帐房上晾晒裤子、靴子和毡子。达斡尔族等忌讳别人从自己的衣物上跨过,以为不吉。汉族也忌讳别人从自己放在或掉在地上的帽子上跨过,更忌讳别人,哪怕是小孩子坐在自己的帽子上。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还忌讳女人的衣服、鞋袜放置在男人的衣物上边。阿昌族男子甚至不走晒着妇女统裙的地方,以免沾染不洁,招致不吉。
衣物如破了,需要立即缝补起来,否则不吉。缝补衣服时,忌讳穿在身上缝补。河北定县一带,如不脱衣就让别人给缝补,自己嘴里必须衔一样东西,如筷子、秫秸等物。
行业禁忌
农业生产禁忌
过去人们靠天吃饭,十分注重顺应农时,总将收获的希望寄托于神灵。故此,祭祀土地时必毕恭毕敬,不得口出妄言。
在新年的第一天,大都有禁忌生产劳动的习俗。一则人们娱乐、交往、祭祀,忙得不亦乐乎;二则新年下地劳动,预示着这人一年自始至终是劳碌的苦命人。
对于一些初长成的花果,人们小心呵护,也形成了诸多禁忌。如荷花,当藕栽下之后,就不能惊动它。荷花将要开时,不但不能动它,甚至连手指一指也不允许,因为这样会把莲花弄枯萎。如果莲花是种在自家庭院里,则禁忌更多,不能在莲缸上面晒衣服;浇水时,一定要用洁净的水;给藕施肥,不能用粪溺,而须用豆渣、豆饼呈猪蹄子的爪子,用纸包好再埋到莲缸里。
收获季节,忌讳说不吉利的话。民间流传:一个农民播种季节下地时,看到别人恭恭敬敬地叩拜土地神,他却哈哈大笑,口出狂言:“我不祭拜,照样能得高产。”土地神就生气了。不久,他的秧苗全都枯黄,眼看将要颗粒无收。农民急得大哭,跪在地下向土地神忏悔。是夜,梦见土地神对他说:“本想惩罚你的不敬之罪,见你已知悔过,饶恕你吧。你把田头的一株禾苗照料好,将会给你带来十担谷的收成。”农民将信将疑,到田头一看,果然有一株苗十分青翠,于是精心照料。等到抽穗时。这株苗才结出一颗谷子来。谷子越长越大,竟如一颗橄榄那么大。等到人们喜气洋洋地收获时,这农民却瞧着这谷子发愣。这谷子虽然长得奇特,也顶不了十担谷子呀。正担忧之际,是夜,又梦见土地神托梦:“明天,你把这颗谷子摘下来,然后带进城里。城里的米行老板为人不仁,嗜赌如命,你可拿此谷子与他打赌十担谷子。”农民依计而行,果真得到十担谷子。农民大喜过望,连忙备办五牲祭拜土地。
畜牧业、副业禁忌
养猪是农家一项十分普遍的副业,是农民的一条“财路”。所以,也就有不少关于养猪的禁忌习俗。
建猪圈时,要十分慎重,不但要看“风水”、“地基”,还要择吉日破土动工。建好后,将—张写着“六畜兴旺”字样的纸条贴在圈里,让神保佑猪“夜大千斤,昼大八百”。
买猪忌买头太大的猪,这样的猪长不快;忌买“破头猪”(黑猪头上有一撮白毛或白猪头上有一撮黑毛),和“带孝猪”(黑猪白头或黑猪白尾),这样的猪活不长;头上生“旋”,嘴太长、太尖,耳朵太细的猪不可买;全身的毛倒伏或有5个爪子的猪不能买,因为倒毛意味背时背运,而五爪据说是灵官菩萨变的,民间不敢饲养。不小心买到这种猪,必须将它放生。猪买回家后,要将猪鬃剪掉,将米泔水倒在猪头上。这样,才意味着这猪已归自家饲养。
渔业、航运禁忌
渔业和航运业也有许多禁忌。在语言方面,在船上最忌说“翻”、“沉”、“倒”等。如果在船上晒衣服,忌把里翻在外面;吃饭时装完饭,饭勺要直插在锅里,不能放倒;吃鱼时,一面吃完也不能直翻过来,非翻不可时要边翻边说“顺过来”。
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屹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又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如果船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从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乘船的孕妇忽然临盆生产。“生”意味着船家将有生意,快发财。如果碰到这事,船家会喜不迭地煮糖面、鸡蛋并做丰盛的菜肴款待产妇。
船民新船下水忌讲“下水”,应讲“起水”。在船上吃饭时,不允许把碗碟瓢筷掉落或搞坏,否则不吉利,饭瓢一定要仰放,在筏上、船上吃饭筷子忌搁在碗碟边上,象征船行顺利。餐桌上也忌给鱼翻身。河池等地外人上船,即穿鞋需赤脚,否则船主认为不吉利,甚至仇视客人。
商业禁忌
商人则对“蚀”、“乾”字及其谐音都很忌讳,改称“猪舌”为“猪利”、“猪肝”为“猪湿”。南宁商贩者忌早上开店时与人争吵,小贩早上开张时,忌与人讨价还价,就是顾客还价低些也卖出,谓之“开秤”或“发市”。藤县农历三、六、九忌出门做生意,俗谚:“三、六、九,找钱不到手。”理发行业的理发第一刀忌破顶(剃死人头)。经营棺材铺的大年三十、初二、十六不能在门口烧香求财。恭城读书人禁忌乱丢写有字的纸,以示尊重知识,因此村里专建有字厨。浦北等地木匠忌杀鸭吃或用鸦祭神,认为鸭是鲁班先师造船的启示者。烧窑人烧窑时从开始放火至大火上顶之前,生人不得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