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熟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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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孟真绕着旧货市场走了一圈,发现卖什么的都有。不过这些小摊有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不喜欢要现金,而更青睐以物易物。
  比如说,有个老太太就摆了一地的推理小说,要求换粮食。
  一本书换一斤大米。
  不过,她的摊位前面挺冷清的。
  大多数人都是问了一声就走了,没人舍得拿真正的粮食来换精神食粮。
  秦孟真倒是想换几本来看看,毕竟老太太的摊位上那些推理小说,都是精品中的精品,保存的也很不错。
  但自己只背了个干瘪的小背包,如果直接从这个小背包里拿出来很多粮食,那也太夸张了。
  最后她只好拿了两袋切片面包出来,问老太太愿不愿意换。
  老太太沉吟了许久,才指了指摆在最边上的一本旧书,示意秦孟真可以换那一本。
  秦孟真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没看过的,点了点头便换了。
  老太太接过面包,盯着秦孟真拿走了那本书,才松了口气,将面包放进了身上挂着的口袋里。
  那个口袋,比秦孟真拿出来做样子的小背包还瘪呢。
  秦孟真问了下老太太的摆摊时间,就走了。
  她想再换几本来看,但也不想太过引人注目。刚刚这场交易,已经吸引到好几个不怀好意的人了。
  如果他们冲着老太太去,就不好了。
  自己就算不吝于帮她一把,可也没那么多闲工夫,一直盯着那老太太,给她做保镖呀!
  若是他们冲着自己来,那这种送上门来的羊毛,不薅白不薅!
  不薅秃了他们,自己就不姓秦!
  秦孟真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就是个白白嫩嫩、养尊处优的小姑娘,又是个生面孔,当地人一见就知道,这姑娘是个新来的。
  所以,很多人觉得,秦孟真就是个初出茅庐的雏鸟,根本就是来送菜的。
  于是,目睹了秦孟真用了两袋面包换了一本推理小说的几个地痞,见了秦孟真身前身后确实没有别的人陪着,便动了歪心思,悄悄跟了上来。
  秦孟真早就发现了有人在跟踪自己。
  就算她懒得铺开精神力去探查周围,还有个时不时诈尸一下,出来刷个存在感的系统BT2587在呢!
  怎么可能会错过这些主动黏上来的尾巴的嘛!
  尾巴们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了,见目标走得还挺快,追得气喘吁吁的。
  若不是怕惊动了前面的目标,早就跳脚骂起来了!
  没想到目标绕着旧货市场转了好几圈不说,一路上还做了好几回交易。看看她做的那些交易就知道,这位一准是个肥羊!
  一等一的傻白甜!
  她用一包十袋的压缩饼干,换了一个金戒指,也不知道是纯金的还是镀金的。
  还用五袋榨菜,换了一个造型古朴、有些年头的台灯。
  你要说金戒指有人喜欢也罢了,毕竟啥年月都少不了喜欢金子的人。可台灯这玩意儿,还是个旧货,竟然也有人要?
  除了金戒指和台灯,她还换了个没开刃的仿古刀,刀身明晃晃的,一看就是个样子货,她竟然好像淘到了宝贝一样,乐得见牙不见眼!
  一圈又一圈地逛下来,秦孟真大包小包地,买了不少别人看起来没什么用处的物件,杂七杂八的,换出去不少食物。
  那些个跟踪她的小混混,愈发觉得这是个肥得不能再肥的肥羊。
  就是可惜这肥羊的体力也太好了。
  走了这么久,竟然都不觉得累!
  好不容易才熬到这女人走进了一条没什么人的小巷子,四五个在后头跟着她、觉得自己的腿儿都溜细了的尾巴,这会儿总算打起了精神,一波一波冲了进去。
  秦孟真把自己买的东西都收进了空间,只留了一根球棒在手上。
  混混们进去一看,顿时觉得有点奇怪。
  这丫头怎么看见这么多人围堵她,竟然丝毫不见害怕?反而笑呵呵的,简直就像是特意在等着他们一样。
  不过,男子汉大丈夫,输人不输阵,即便是心里害怕,嘴上也不能承认哪!
  更何况,这丫头再怎么仔细看,也没有什么高手风范。
  不过就是个黄毛丫头么?
  皮肤白白嫩嫩,模样水格灵灵,身材细细瘦瘦的,怎么看怎么就是个养尊处优的傻白甜。
  这种小丫头片子,手上有个球棒,能不能举得起来还不一定呢!
  自己怕个什么?
  这不纯粹是自己吓唬自己么?
  比起收拾这小丫头,其实怎么分赃才是更要紧的吧?
  几个小混混经历了一番脑补和心理建设,冲到秦孟真面前。
  秦孟真很淡定地劝道:
  “再给你们一次机会。谁愿意改邪归正的,现在转身走开,我可以放你们一马。”
  听了这话,几个原来心里有些没底,觉得有些胆儿突、忍不住有几分肝儿颤的,也都忍不住改变了主意。
  哼,原来这丫头,是个拿大话吓唬人的,看来是没什么依仗!
  几个小混混围了上去,秦孟真挥起了球棒。
  片刻后,“啊!”“哦!”“哎呦!”“女侠饶命!”“疼!疼疼疼!”……叫痛声、求饶声响成一片,小混混们倒了一地。
  秦孟真毫不客气地干起了摸尸的勾当。
  虽然他们没死,但他们被打倒在地,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丫头,从自己身上摸走全部财物,甚至连衣服内部的口袋都没放过。
  几个小混混忍不住有些绝望:
  “你为什么摸尸摸得这么熟练啊啊啊啊?”
  不得不说,这种送上门来给你薅的羊毛,薅起来就是爽啊!
  摸尸,尤其是这种“活尸”,真是十分让人心情愉悦。
  这几个小混混身上的好东西倒是不多,但质量不错的武器,还是有几件的。
  比方说离自己最近的那个小黄毛,也不知这染发的颜色人家是怎么挑的,那脑袋,怎么看怎么像糊着一坨翔。
  但这小子身上,却有两把尖利的匕首,一把三棱军刺,还有一根弹簧刀。
  一个臭小子,带了这么多武器在身上,可倒是不嫌沉!
  除了这些东西,他身上还有两根小金条、五串金项链,一袋子炸肉干,还有一袋子巧克力能量棒,也不知都是从哪里偷来或者抢来的。
  秦孟真愉快地把这些东西都拿走了,只给小混混留下了一块儿炸肉干,和一根巧克力能量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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