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日耳曼条顿战场
高超刚刚落地就感觉自己身上沉甸甸的,仿佛是罩了一个沉重的东西,但他现在是坐在地上的,身上有厚重的尘土气息,就如同刚刚从泥土中摸爬滚打起来一样。
他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分节式胸甲,看上去像一排排的肋骨,都是用马尾绳将这些甲铁片穿起来,下身穿着麻布裤子,没有任何防护。头盔看起来也挺漂亮的,就像一个倒扣的火锅,两边两个铁护耳把两边的半个脸全遮住。
他手边的是一个不足两尺长的罗马短剑,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他拿着这么短的东西握在手里连安全感都没有,这预示着你捅到别人的时候,别人也能够捅到你。
高超立刻从系统中召出了手枪,虽然经过两部电影的消耗,已经剩下了三十多发的子弹,只够装三弹匣的量。但还是这玩意儿让他感觉非常踏实。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冷兵器玩得再溜,也比不上玩热兵器溜,不管是七步之内,还是七步之外都是铁定的。
突然有人从后背上踢了他一脚,高超立即条件反射站起来转身,准备给踢自己的人点颜色瞧瞧。
结果他看见了一个身体比较壮实的家伙,顶上戴着的头盔跟自己不太一样,这是他们小队的百夫长。在这个时候这个战场上绝对不能顶撞上级,不然很容易脑袋搬家。
“你给我站起来,战斗随时随地都会发生!”
他把坐在屁股下面的盾牌拿了起来,和诸多的罗马士兵面对面站成了三排,他们的身后并排着几十辆巨大的弩车和抛石机,上面已经装上了弩箭和火油罐,两到三排的弓箭手也已经站定,他们脚前的沟渠中点燃了火油,等待点燃箭矢向敌人发射。
高超搞清楚自己的状态后才又搞清楚眼前的情况。他是罗马帝国近卫军团的士兵,是电影的主角马克西姆斯率领的军团的部下。眼前即将发生的将是罗马帝国消灭最后一支日耳曼蛮族的战役。
虽然罗马军团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后勤补给完善,还有步骑射搭配的各兵种协同,但毕竟是客场作战,这一点不利因素让士兵们都比较紧张。
日耳曼地区森林覆盖面积较广,特别是条顿森林树木参天,不利于兵团展开作战,所以罗马人在地利上是吃亏的,即使有更为强悍的战车也无法派上用场。
马克西姆斯朝他们走来,身后披着厚厚的披风看起来很威风凛凛,将军的脸上带着热忱和满眼的希望,让两旁的战士都得到了认同感和安全感。
自古以来为谁而战是个空泛的问题却又至关重要,什么为罗马而战、为大汉而战都不现实,只有后世人才知道罗马和大汉的伟大,当代的普通士兵是不清楚更没有这么高的觉悟的。这就需要非常有个人魅力的将军展开身份认同,将军认同皇帝的英明,士兵则认同将军的睿智,甚至一支古代军队把将领的存在作为魂魄。
这就是为什么大将失陷会全军溃败,为什么岳飞一死岳家军就完了,就是因为士兵们普遍认为他们是为将军而战的,将军的德行就代表了全军德行,一个没有任何魅力没有任何担当的的人是当不了将军的,
马克西姆斯就是个人魅力的完美体现,他就像那种非常受人崇拜的爱豆,每一个士兵都是他的粉丝。但他们粉的不是他的相貌或者多才多艺,而是粉他的指挥若定英勇善战,这位爱豆只要活着就不会糊,除非他兵败身死。
高超在电视上见过多少将军,对这位爱豆型的将军不太感冒,但马克西姆斯本人爱兵如兄弟,比起一般的罗马将军要强上不少,既然到战场上都要经历生死,为何不跟随一个受士兵爱戴的将军呢。
马克西姆斯从士兵们的阵列中间走来,他们纷纷向他行来注目礼,他也把目光从他们的脸上扫过。士兵们脸上都有饥黄之色,他们经过一夜的跋涉才来到条顿森林中日耳曼野蛮人的栖息地前,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没有吃一粒米一个土豆,高超现在肚子都饿得咕咕叫。
他现在可以看一看系统任务,这场条顿森林的战斗是他最大的凶险,毕竟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尸山血海,万一刀剑无眼被某人在背后捅一刀,他就彻底over了。
马克西姆斯将军来到了两位副将的身边,他分别任命他们指挥步兵和远程投送武器,就在刚刚马克西姆斯已经派出使者过去劝降了,但仍然没有动静。
老皇帝带着几名宫廷祭祀站在御林军的后面,苍老的容颜皱着眉头,他在为这次战斗的成败而担忧,并为自己发动的战争而感到忧心。
“使者还没有动静吗?”
副将回答道:“完全没有。”
“他去了有多久。”
“已经有两个小时。”
远处空旷的大地上传来日耳曼人粗犷的喊声,前去劝降的使者骑着马匹返回来,他的身躯骑在马背上颠簸,头颅却已经被人摘下来。
马克西姆斯知道日耳曼人已经拒绝了他们要求投降的好意,只能兵戎相见,说到底还是罗马人讲究,还知道个先礼后兵。
“他们拒绝投降。”
副将笃定地说道:“他们应该认命,他们已经被征服了。”
日耳曼人成群地从森林里走出来,他们手中拿着各种铁质盾牌,在首领的指挥下发出鼓舞士气的吼天怪叫。相比起日耳曼人的狂躁热烈,罗马人的阵列严整而寂静,他们不发出任何声音,但他们却像组合严密的机器,带给人冷静机械的杀戮。
马克西姆斯将军低声说出他们的口号,听起来更像是一种承诺和信念。
他骑上了自己的战马,对两名副将说道:“听到我的信号就发动进攻。”
“点燃火油,弓箭手准备!”
将军来到了大军侧翼的林中,他在这里藏了一支身经百战的重骑兵部队。比起硬冲硬打的日耳曼野蛮人,罗马军团是非常讲究战术的。他们虽然不懂得东方以奇胜,以正合的东方战争思路,但也懂得如何利用兵团步兵正面进攻,利用骑兵冲击进攻敌军的背后或侧翼。
但条顿森林的条件有些严峻,对骑兵的灵活性有更高的要求,不然马匹很容易失控撞到树上。所以马克西姆精心挑选了百余骑操控战马灵活的骑兵,决定在森林里绕出一个大的迂回,从背后进攻日耳曼的蛮族。
马克西姆斯将军在率领骑兵出发前,命令手下发了一支信号箭,带着一串火焰升上了天空。
这边罗马军阵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而且高超发现自己就在重步兵阵的正前方,是要首先与敌军接触的,这让高超一阵阵的心跳,这要是被敌人的刀刺到应该会很疼吧。幸好他身上穿着防刺服,能够抵挡弓箭和刀枪,可惜的是没有弄个防砍裤。他应该保护好下身,更应该保护好脖子。
将军们开始指挥战斗,高声下令弓箭手点燃火箭,拉满了弓朝着敌人发射,一排排的火箭射进了敌人的群落中,被射中的人身上也燃起了火焰。抛石机开始进攻,他们点燃了抛石机悬臂上的油壶,开动抛石机悬臂抛出出去,撞在了远处的树上扑溅出一阵阵的火浪,这些火浪落在敌人们的身上。
日耳曼人在火浪和箭雨中冲了出来,义无反顾地朝着罗马军团冲来。高超作为一个战场新兵首当其冲,左手持着盾牌,右手拿着短剑,紧张兮兮地看着即将冲过来的敌人。
他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穿着分节式胸甲,看上去像一排排的肋骨,都是用马尾绳将这些甲铁片穿起来,下身穿着麻布裤子,没有任何防护。头盔看起来也挺漂亮的,就像一个倒扣的火锅,两边两个铁护耳把两边的半个脸全遮住。
他手边的是一个不足两尺长的罗马短剑,正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他拿着这么短的东西握在手里连安全感都没有,这预示着你捅到别人的时候,别人也能够捅到你。
高超立刻从系统中召出了手枪,虽然经过两部电影的消耗,已经剩下了三十多发的子弹,只够装三弹匣的量。但还是这玩意儿让他感觉非常踏实。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冷兵器玩得再溜,也比不上玩热兵器溜,不管是七步之内,还是七步之外都是铁定的。
突然有人从后背上踢了他一脚,高超立即条件反射站起来转身,准备给踢自己的人点颜色瞧瞧。
结果他看见了一个身体比较壮实的家伙,顶上戴着的头盔跟自己不太一样,这是他们小队的百夫长。在这个时候这个战场上绝对不能顶撞上级,不然很容易脑袋搬家。
“你给我站起来,战斗随时随地都会发生!”
他把坐在屁股下面的盾牌拿了起来,和诸多的罗马士兵面对面站成了三排,他们的身后并排着几十辆巨大的弩车和抛石机,上面已经装上了弩箭和火油罐,两到三排的弓箭手也已经站定,他们脚前的沟渠中点燃了火油,等待点燃箭矢向敌人发射。
高超搞清楚自己的状态后才又搞清楚眼前的情况。他是罗马帝国近卫军团的士兵,是电影的主角马克西姆斯率领的军团的部下。眼前即将发生的将是罗马帝国消灭最后一支日耳曼蛮族的战役。
虽然罗马军团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后勤补给完善,还有步骑射搭配的各兵种协同,但毕竟是客场作战,这一点不利因素让士兵们都比较紧张。
日耳曼地区森林覆盖面积较广,特别是条顿森林树木参天,不利于兵团展开作战,所以罗马人在地利上是吃亏的,即使有更为强悍的战车也无法派上用场。
马克西姆斯朝他们走来,身后披着厚厚的披风看起来很威风凛凛,将军的脸上带着热忱和满眼的希望,让两旁的战士都得到了认同感和安全感。
自古以来为谁而战是个空泛的问题却又至关重要,什么为罗马而战、为大汉而战都不现实,只有后世人才知道罗马和大汉的伟大,当代的普通士兵是不清楚更没有这么高的觉悟的。这就需要非常有个人魅力的将军展开身份认同,将军认同皇帝的英明,士兵则认同将军的睿智,甚至一支古代军队把将领的存在作为魂魄。
这就是为什么大将失陷会全军溃败,为什么岳飞一死岳家军就完了,就是因为士兵们普遍认为他们是为将军而战的,将军的德行就代表了全军德行,一个没有任何魅力没有任何担当的的人是当不了将军的,
马克西姆斯就是个人魅力的完美体现,他就像那种非常受人崇拜的爱豆,每一个士兵都是他的粉丝。但他们粉的不是他的相貌或者多才多艺,而是粉他的指挥若定英勇善战,这位爱豆只要活着就不会糊,除非他兵败身死。
高超在电视上见过多少将军,对这位爱豆型的将军不太感冒,但马克西姆斯本人爱兵如兄弟,比起一般的罗马将军要强上不少,既然到战场上都要经历生死,为何不跟随一个受士兵爱戴的将军呢。
马克西姆斯从士兵们的阵列中间走来,他们纷纷向他行来注目礼,他也把目光从他们的脸上扫过。士兵们脸上都有饥黄之色,他们经过一夜的跋涉才来到条顿森林中日耳曼野蛮人的栖息地前,从昨天下午到今天没有吃一粒米一个土豆,高超现在肚子都饿得咕咕叫。
他现在可以看一看系统任务,这场条顿森林的战斗是他最大的凶险,毕竟冷兵器时代拼的就是尸山血海,万一刀剑无眼被某人在背后捅一刀,他就彻底over了。
马克西姆斯将军来到了两位副将的身边,他分别任命他们指挥步兵和远程投送武器,就在刚刚马克西姆斯已经派出使者过去劝降了,但仍然没有动静。
老皇帝带着几名宫廷祭祀站在御林军的后面,苍老的容颜皱着眉头,他在为这次战斗的成败而担忧,并为自己发动的战争而感到忧心。
“使者还没有动静吗?”
副将回答道:“完全没有。”
“他去了有多久。”
“已经有两个小时。”
远处空旷的大地上传来日耳曼人粗犷的喊声,前去劝降的使者骑着马匹返回来,他的身躯骑在马背上颠簸,头颅却已经被人摘下来。
马克西姆斯知道日耳曼人已经拒绝了他们要求投降的好意,只能兵戎相见,说到底还是罗马人讲究,还知道个先礼后兵。
“他们拒绝投降。”
副将笃定地说道:“他们应该认命,他们已经被征服了。”
日耳曼人成群地从森林里走出来,他们手中拿着各种铁质盾牌,在首领的指挥下发出鼓舞士气的吼天怪叫。相比起日耳曼人的狂躁热烈,罗马人的阵列严整而寂静,他们不发出任何声音,但他们却像组合严密的机器,带给人冷静机械的杀戮。
马克西姆斯将军低声说出他们的口号,听起来更像是一种承诺和信念。
他骑上了自己的战马,对两名副将说道:“听到我的信号就发动进攻。”
“点燃火油,弓箭手准备!”
将军来到了大军侧翼的林中,他在这里藏了一支身经百战的重骑兵部队。比起硬冲硬打的日耳曼野蛮人,罗马军团是非常讲究战术的。他们虽然不懂得东方以奇胜,以正合的东方战争思路,但也懂得如何利用兵团步兵正面进攻,利用骑兵冲击进攻敌军的背后或侧翼。
但条顿森林的条件有些严峻,对骑兵的灵活性有更高的要求,不然马匹很容易失控撞到树上。所以马克西姆精心挑选了百余骑操控战马灵活的骑兵,决定在森林里绕出一个大的迂回,从背后进攻日耳曼的蛮族。
马克西姆斯将军在率领骑兵出发前,命令手下发了一支信号箭,带着一串火焰升上了天空。
这边罗马军阵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而且高超发现自己就在重步兵阵的正前方,是要首先与敌军接触的,这让高超一阵阵的心跳,这要是被敌人的刀刺到应该会很疼吧。幸好他身上穿着防刺服,能够抵挡弓箭和刀枪,可惜的是没有弄个防砍裤。他应该保护好下身,更应该保护好脖子。
将军们开始指挥战斗,高声下令弓箭手点燃火箭,拉满了弓朝着敌人发射,一排排的火箭射进了敌人的群落中,被射中的人身上也燃起了火焰。抛石机开始进攻,他们点燃了抛石机悬臂上的油壶,开动抛石机悬臂抛出出去,撞在了远处的树上扑溅出一阵阵的火浪,这些火浪落在敌人们的身上。
日耳曼人在火浪和箭雨中冲了出来,义无反顾地朝着罗马军团冲来。高超作为一个战场新兵首当其冲,左手持着盾牌,右手拿着短剑,紧张兮兮地看着即将冲过来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