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回忆终结(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眼看着他们要把他亲手制出来的毒品喂苏悦吃下去的时候,林觉水还是动摇了,他从地下捡起枪,对准了我,而这个时候,援兵迟迟没到,大概赵俊峰也没想到,他耽搁的这几分钟里,宋亦武会死。”
  “当时警方高层给他们的命令是原地待命,宋亦武一个人脱离了大部队来找我,枪声刚响,他就冲了出来。”
  林又元说到这里,轻轻阖上了眸子,肩膀微微抖动着。
  屏幕外的宋余杭也咬紧了牙关,手指紧握成拳,林厌把她的手解放出来的时候,掌心里已经留下了血痕。
  不难想象当时的场景有多惨烈。
  林又元拖着两条已经残废的腿往过去爬,血水顺着裤管往下淌,把身下染红了一大片。
  他扶起他的脑袋:“哥,哥,亦武哥,醒醒啊!醒醒!别睡,你别睡!我带你去找医生,嫂子和孩子们还在等你回家呢,哥!!!”
  男儿有泪不轻弹,那一天的林又元把自己这一生的眼泪都哭干了。
  源源不断的血从他的身体里涌了出来,那一枪打在了喉咙上,射穿了他的声带和颈部大动脉,留下了碗口大的疤。
  林又元替他捂着,宋亦武已说不出任何话来,随着他的一声声咳嗽,殷红又温热的血顺着他的指缝流到了地上。
  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握住了他的手,只勉强吐出了几个单音节:“走……你……嫂子……孩子……”
  林又元痛哭出声,拼命点头:“我知道,我知道,哥,你别说话,我带你走,带你回家,你会没事的啊,会没事的啊……”
  他一边说一边想把人往起来抱,可是他的腿已经使不上一丝力气,宋亦武的手臂从他的手上滑落下去,两个人一起摔倒在了泥泞里。
  “哥!哥啊!!!”
  他声嘶力竭的哭喊和警笛一起响了起来,大部队终于赶到了。
  那是一场混战。
  枪声、爆炸声、脚步声、往来人员对讲机的声音……林又元统统听不到了。
  他只听见了自己和苏悦的哭声。
  他在为宋亦武而哭,而苏悦却在为了另一个害死他的人而痛哭流涕。
  “不要,小峰,不要,不要杀他!”
  赵俊峰正拿枪对着他,那一双眼睛因为烟熏火燎也是通红通红的。
  “他杀了亦武哥,要么投降要么死!”
  苏悦扑过去抱住了赵俊峰的大腿:“小峰,小峰,求求你,让他走,让他走好不好?没有人会看见的,我保证他不会再回来了,不会再做恶了……”
  林又元怀中抱着的宋亦武的躯体已经冷了,他流出来的热血没能融化掉冰雪,变成了一层坚硬的冻土。
  他手指抠着这染血的泥土,抓到了一个不知道谁扔在这里的燃烧弹,也许是那些仓皇逃窜的犯罪分子们留下来的。
  就如同林觉水冲他扣下扳机那一刹那般的慢镜头回放一样。
  林觉水的瞳孔里也映出了那一个燃烧着冲他飞过来的玻璃瓶。
  两兄弟的眼睛里写满了同样的不甘、愤怒、震惊与痛苦。
  被淹没在火海里的时候,苏悦扑了过去要和他同归于尽,被赵俊峰死死拉住了。
  林又元看着他的头发衣物开始起火燃烧,挣扎着,呼喊着,踉跄后退着,倒进了一片谷物堆里,随即被火海吞没。
  他哭着哭着就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却又哭了。
  林又元仰头看着纷纷扬扬降下来的鹅毛大雪,那些雪粒子劈头盖脑砸下来都带着血腥气,开始他还能看清这是白色的,直到最后,视野逐渐变红,变红,直到一望无际的黑。
  他昏迷前干的最后一件事是捡起了宋亦武的配枪,藏进了自己的怀里。
  ***
  “我醒过来已经是半个月后了,这半个月里,医生用尽了各种办法也没能阻止我双腿的感染和发炎,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截肢。那之后,赵俊峰来找过我,按照规定,牺牲刑警的枪支一律要上交,我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留下了宋亦武的配枪,但显然,那个时候的他已经有了这种能力。”
  ***
  年轻人换了崭新的制服,看样子是又升官了。
  赵俊峰把配枪放在了桌上:“亦武哥的配枪,我看你昏迷的时候也抱着,给你拿过来了。”
  林又元漆黑的眼睛盯着他,一动不动。
  赵俊峰被这眼神看得有些不自在起来,摸了摸鼻子:“我还给你带了两坛花雕酒,不过咱可说好了啊,伤好了才能喝。”
  林又元的目光落到那酒坛上,又麻木地转回到了他的脸上。
  “为什么不早点来?”他刚醒,气还很虚,哑着嗓子道。
  赵俊峰没太听清,又往床边凑了一步,想要替他盖被子。
  “小林哥……”
  “你别叫我哥!”躺在床上的人猛地激动起来,拽住了他的衣领,把人搡到了自己面前来目呲欲裂。
  “你为什么……为什么不早点来啊?!”
  他喘着粗气,脸色因为激动而浮起了不正常的潮红,输液架摇摇欲坠。
  “我……”赵俊峰艰难启齿,话还未说完,他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抽搐起来。
  “医生,医生,快来啊!”他把人扶稳,回过头去叫医生。
  不多时,一帮身穿白大褂的人跑了进来,把他推出去,拉上帘子开始抢救。
  赵俊峰徒劳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明明那双手除了有些茧子之外,什么都没有。他却总觉得从那一天起,他的手上就沾满了无形的血迹。
  半晌,医生出来通知说抢救成功,垂在半空中的手才缓缓滑落了下来。
  赵俊峰留下一句,“好好照顾他,有什么情况打这个电话”便转身离去。
  那一天,包括直到现在,林又元也不知道他究竟干嘛去了。
  赵俊峰买了以前常抽的五块钱两包的劣质香烟,又打了二两烧酒,来到了苏悦家门前,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破旧的门板上缠满了蜘蛛网,在风中晃荡着,透过窗子可以看见屋里陈设依旧,可是再也没有那几个把酒言欢的少年少女们了。
  他拎着酒下了楼,路过几个推铁环的小孩,穿过冗长的小巷,径直来到了常去的江滩上,林又元去琼州前,他们就是在这里道别的。
  赵俊峰在寒风里点了一支烟,放在了旁边的礁石上,酒也拍开了封泥晾着。
  暮色降临下来,他抽一口,放在礁石上的烟就被风吹短一截。
  他想起了那天最后一段对白。
  林又元准备走了,拍拍他的肩:“你小子加油啊,我回来要看见你升官发财,别再被人欺负了。”
  宋亦武勾着他的脖子笑:“那当然,小峰比我聪明,又会来事,要当官一定是好官。”
  当时的少年是怎么答的呢。
  “嗯,我要是当上大官了,一定替小林哥平反,也不会让任何人再欺负你们!”
  如今五年过去,少年完成了他的承诺,替自己的好友父亲平反,亲自住持了自己好兄弟的追悼会,代表组织追授他为“公安英模”,享了生前没有享受过的荣光,甚至亲手把当初招自己进来的队长送进了监狱。
  他很早以前就知道和犯罪团伙有联系的就是他了,他韬光养晦一直在等着这样的一个机会。那道原地待命的命令其实不是他下的,他当时只是想,就等两分钟,只要两分钟就好,如果犯罪分子因此逃脱,他的队长必将承担起这个责任,并且永世不得翻身。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赵俊峰连着之前搜集到的证据一股脑越级举报给了高层领导,他果真下了狱。
  今天便是检察院正式下发文件要求批捕他的日子。
  赵俊峰想到这里,烟头烫到了手指。
  他的泪就滚了下来。
  亦武哥,我给你报仇了。
  一阵风过,放在礁石上的烟头明明灭灭,烟灰像骨灰一样飘进了江水里。
  ***
  “那之后,赵俊峰功成名就,调任去了禁毒支队步步高升,我派人去找过苏悦,她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消失了。我仗着以前混社会攒下来的人脉开始做生意,又因为曾经帮着警察做事的缘故,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很快就有了起色。林诚就是那个时候来到我身边的,对了,他不是我亲生的,是从孤儿院里带回来的,他父母都因为吸毒去世了。”
  “我收养他,一来是为了自己的名声,二来也是想替过去做下的孽还债吧。”
  “那个时候我以为林觉水已经死了,毕竟那一场大火将他的尸体烧得面目全非,所以当林舸的妈妈抱着他来投奔我的时候,我没有拒绝。我看着孩子稚嫩的脸蛋心想,这就是我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
  老人说到这里,咬肌微微翕动着,林厌不难看出他在咬牙切齿。
  “可是我没有想到竟是养虎为患,你还记得你六岁的时候吗?”
  那一年夏天发生的事,因为太过痛苦,林厌选择了生理性忘记,她从不向人开口提及,在林又元的提醒下,记忆排山倒海而来。
  那是她来到林家的第三年,和林舸关系很好,两个人同在一所贵族学校的小、初中部上学。
  因为离得近的缘故,林舸放了学会顺道来接她回家。
  下课铃响后,林厌背着书包在校门口的榕树下等了很久,直到夕阳西下,人烟散尽,他也没有来。
  小孩子无聊地扒拉着地上的泥土,又捡了树枝去划拉正在搬家的蚂蚁。
  猝不及防间,一块石子砸在了她头上。
  林厌捂着脑袋站起来:“谁?谁打我?”
  林诚从树背后跳出来:“哟,怎么今天就你一个人,不和林舸一起回家了?”
  “要你管!”小女孩气势汹汹地把树枝扔了过去砸在了他的校服上。
  男孩子也不恼,只是不耐烦地皱皱眉,拂干净衣服上的灰。
  “喂,马上天就要黑了,天气预报说晚上有雨,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女孩子还记着他经常欺负自己的事,气鼓鼓地看着他。
  林诚无奈摊手:“我就搞不懂了,我也是你哥,你为什么只跟他一个人好?好好好,不领情就算了,我自己回去。”
  男孩子说着拎起面前的书包甩上了肩头,正准备转身离去的时候,面前投下一片阴影来。
  他顺着鞋尖看上去,来人五大三粗,有着一张刀疤脸,正不怀好意地看着他。
  他转头冲着林厌喊:“快跑!”
  话音未落,就被人一手刀劈晕在地。男人拽着林厌的衣领把人提了起来,林厌剧烈挣扎着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对方吃痛。她摔倒在地,爬起来就跑,没跑到两步撞上一堵人墙,她抬眸看去,对方提起了她的衣领,把一块沾了药的帕子塞进了她嘴里,她很快就失去了意识。
  再次醒来的时候就是在废弃工厂里了。
  林厌回忆到这里,微微咬着唇,眼底渗出水光来,浑身颤抖着。
  宋余杭捧起了她的脸,替她揩去眼角溢出来的泪水,柔声道:“没事,没事,都过去了,不想了啊……”
  林厌摇头,扒下了她的手,用力攥着,企图用这种方式给自己一丝力量。
  她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在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却也难免哽咽了起来。
  “不是,不是,你不知道……林舸向来是一个很守时的人,不会无缘无故失约,他说是老师拖堂所以迟到了,原来,原来不是这样……”
  那个时候的林舸在干嘛呢?
  他是三好学生,又恰逢值日,等待所有同学走完之后,他打扫完卫生,擦干净黑板,背起书包准备离开了,刚锁好教室门,转身就看见男人站在不远处等他。
  那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戴着鸭舌帽看不清脸,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布满了瘢痕。
  “你是……”少年看了看空无一人的走廊,警惕地往后退着。
  男人看着他和自己极为相似的脸,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上去柔和一些。
  “我知道你父亲的事,跟我来。”
  林舸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半晌,还是抬脚跟了上去。
  在他和林觉水谈话的那半个小时里,林厌遭受了此生的第一场劫难。
  彼时的少年什么都不知道,他沉浸在知晓了自己父亲生平往事的喜悦里。
  他妈妈和林又元从不告诉他这些。
  男人离去时,他追问:“你……你究竟是谁,叫什么名字?”
  林觉水回转身来,似是想抬手摸摸他的脑袋,又觉得突兀,收回了手。
  “叫我顶爷吧。”
  林舸心中生出一股强烈的不舍:“会再见吗?”
  男人淡淡道:“会的,任何你需要的时候,还有,今天的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尤其是你叔叔,你要对他保持十足的警惕,他并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好相处。”
  等林舸急匆匆赶回学校门口的时候,太阳已经下山了,林厌的书包掉在了地上。
  ***
  “林诚的死确实是个意外,尸检报告显示他是在挣扎的时候被钝器砸在了太阳穴上一击毙命……”林又元说到这里,揉了揉眉心。
  “算了,不提了,人老了总是容易想起从前的事。接着说,你被救回来之后,警方也查了学校附近的监控,发现林舸曾在那个时间段,本应该去找你汇合回家的时间里,跟着另一个男人走到了监控死角处。虽然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但我仍是觉得,可能是他,他回来了,巨大的恐惧席卷了我。”
  他说到这里,林厌其实已经明白了。
  林舸对她有愧,所以后来才会变本加厉对她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做到了一个哥哥所能做到的一切,甚至因为这种愧疚之心而生出了变态的保护和占有欲,近而导致了后来一切悲剧的发生,包括初南的死。
  而林又元呢,因为这种未知的恐惧,也为了保护他自己唯一的血脉,被迫牺牲了自己的亲情,步步疏远了她。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林厌其实只猜对了一半。
  明明她被绑架的事已经过去几年了,她和林舸也都双双转到了别的学校。
  可是少年还是时常会听到这样的声音:
  “喂,林舸,叫你那个妹妹出来陪我们玩玩呗,反正周末也没事干。”
  “就是就是,小学妹嘛,多嫩呐。”有人附和。
  “周末要上补习班。”少年平静地把书装进书包里,起身往外走去。
  不怀好意的同学拽住了他的书包带子。
  “装什么装啊?谁不知道你妹妹才小学就被人……”
  他话音未落,迎面一拳砸在了鼻梁上。
  同学倒仰过去,撞翻了几张课桌,抹了抹脸上的鼻血:“妈的,给我上!”
  一阵拳打脚踢,林舸倒在地上,护着脑袋,也不知道谁往他下腹上狠狠踢了几脚。
  他眼前一黑,有人举起凳子砸在了他的下半身上,一股巨痛袭来,少年惨叫出声。
  这件事除了林妈妈,没有人知道,他直到死也没有告诉林厌自己其实是个残疾人的事实。
  至于林又元和她的感情,也不是没有想过去弥补的,但他工作太忙,无暇顾及,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林厌已经像风吹过的野草一样迅速长大了。
  经历过那件事的林厌变得更加难以亲近,再加上又到了青春期,性格十分叛逆,目中无人,嚣张跋扈。
  林又元,一个虽已到不惑之年但尚没有学会怎样去爱一个人的中年男人,又怎么会教育女儿呢?
  他想破了头,也只能拿出生意场上的那一套,给她钱,给她想要的一切,哪怕是天上的星星,而在那个时候,这些恰恰是林厌最嗤之以鼻的。
  两个人就以这样的方式渐行渐远,直到死也没有亲近过。
  当然,不可否认的,林又元是有意放任这种裂隙越来越大的,只有这样,林厌才越安全。
  他深知,自己能力有限,百年以后也不会再有人保护林厌,她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力量。
  雏鹰在刚生下来还不会飞的时候,就会被鹰爸爸鹰妈妈叼起来从悬崖上扔下去,只有适应了这种变化,并且成功起飞的雏鹰才能顺利活下来。
  这是适者生存,物竞天择,也是一种变态又畸形的爱。
  这种爱会让人变强大,也可能会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其实听到这里,林厌很想问问他:“你后悔吗?我要是摔死了怎么办?”
  屏幕里的老人笑了笑,靠在了轮椅里,面上露出了一丝祥和来。
  “那天宋余杭从我面前带走你的时候,其实我很高兴,林厌,你长大了,也有了自己的归宿,不再是那只跌跌撞撞起飞的雏鹰了。”
  他说完这些,又轻轻咳嗽了两声,转回到话题上来。
  “本来是想跟你做个告别,谁知道不知不觉就说了这么多,我接下来要说的,你应该猜到了。”
  林厌瞳孔一缩,果然。
  “是关于陈初南的事。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不把林舸逐出家门以绝后患,可是事实上,如果你到了我的这个年纪,也只会做出和我一样的决定。一来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表明那个模糊的背影就是林觉水,二来林舸自小跟着我长大,我把他、他妈妈和你,都当成了一家人,要我为了一个莫须有的猜想,抛弃自己的亲人,我做不到。”
  在他说起这些的时候,林厌一直在微微颤抖着,宋余杭不得已抱紧了她,下巴抵在她的发顶上,用这种方式给她力量。
  “我能做的就是送他出去留学,使他远离你的一切,甚至是春节我也没有让他回来过,但现在想来,我给了你和他足够的钱,却从来没有过足够的关心。”
  “你十八岁那年暑假,是个例外,林舸偷偷订了机票跑回来要给你过成人礼,我猜你也知道了,陈初南确实是死在他手里的,只不过同案犯是林觉水。”
  林厌深深地记得那一天发生的所有事,哪怕灵魂湮没也不会忘。
  六月十八号,她的生日,也是高考录取通知书下达的日子。
  那一天从早上开始就下起了绵绵细雨,到了下午的时候就变成了瓢泼大雨。
  她吃过午饭出门去武馆练习巴西柔术,大约两个小时之后和初南约在学校见面,晚上一起去看电影吃火锅,因为过了这个暑假就要各奔东西的缘故,所以还约好了一起去喝酒唱K,不醉不归。
  两个小时之后,雨势渐大,她撑开衣服遮在头顶,站在廊下躲雨。手机还有5%的电,她和初南讲了最后一通电话。
  “喂,林厌?”
  “嗯,是我,你在去学校的路上了吗?”
  能听见雨滴砸在伞布上的声音。
  陈初南怀里抱着书包,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路:“嗯,你在哪呢?”
  “我在武馆门口,雨太大了,可能得晚一会到。”林厌看看表,这么回答她。
  对方笑笑,即使瓢泼大雨也没能打搅到她的好心情,声音一如既往的甜美。
  “没关系啦,我快到啦,要不帮你一块儿取了吧,你一会就别过来了,反正你家离学校也不远,直接回家吧。”
  “那怎么行,你一个人……”
  女孩子笑:“寿星才有的特殊待遇哦。”
  手机要没电了,林厌看看表,把目光投向不远处停放着的一辆自行车,没上锁。
  她咬牙跑了过去:“行,那你就在我家门口等我,我叫管家下去接你。”
  挂掉电话之后,她想给管家打电话,抹去手机上的雨水时才发现因为没电已经黑屏了。
  “艹。”
  林厌暗骂,把手机揣进兜里,骑上自行车开始往家赶。
  到家之后,家门口并没有她心心念念的人,林厌浑身都湿透了,跑进屋里。
  “初南,初南呢?”
  “你有没有看见初南,我同学?”
  “一个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瘦高瘦高的女孩,有没有见过她?”
  她问了管家,问了下人,问了清洁工,甚至跑到隔壁去问林舸,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见过她,并没有这么一个人来过。
  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也是林舸在安慰她。
  “你别怕,说不定是雨太大,还留在学校没有过来呢,我派人去找。”
  林厌愣愣点头,换了一部手机不停给她打电话,可是始终是关机。
  而那个时候的她因为太过焦心而忽略了他袖口沾着的一点零星血迹。
  那天她找了很久,从学校到常去的小卖部、书店、咖啡馆、电影院甚至是江边,都没有她的身影,甚至也没人见过她。
  陈初南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到了晚上,初南妈妈就报了警,三天后,她在殡仪馆里见到了她残缺不全的尸首。
  初南打给她的最后一通电话,林厌用技术手段保存了下来。
  她时常反复播来听。
  “喂,林厌?”
  “没关系啦,反正你家离学校也不远……”
  “这是寿星才有的特殊待遇哦。”
  “嘟嘟嘟……”
  那个时候,刚刚对她说完祝福的女孩子,经历了什么呢?
  这是后来的林觉水交代的。
  那天他趁着林又元不在,照惯例带着自己最成功的试验品去找林舸。
  彼时林舸已经成年,接手了部分林家在海外的业务,他需要借着这层关系把东西销往海外各国获利。
  林宅外偏僻无人的角落里。
  林舸把人拉到一边:“你怎么又来了?”
  林觉水摘下口罩:“怎么,我不能来吗?”
  林舸咽咽口水:“今天林叔会回来,你有什么事就快点说吧,晚上我还要给我妹妹过生日。”
  男人取出一根蓝色试管给他:“这个,放在你妹妹的酒里,保管她……”
  “那个,请问一下,这里是林厌家吗?咦,这不是林家哥哥吗?看来我没有找错地方,我是来给林厌送……”
  女孩子就这样撞破了他们的秘密。
  两个人齐刷刷回过头来,林舸一眼就认出了她是林厌的同学,他去学校接她回家的时候,偶尔也曾捎过她的。
  而寒光一闪而过,林觉水已经从兜里掏出了刀。
  林舸扑过去:“不要!她是林厌的朋友!”
  “可是她看见了我的脸!”男人压低了声音愤怒地嘶吼。
  陈初南脸上的表情变了,从兜里掏出手机开始往外跑,不等她把求救电话拨出去。
  男人甩开了林舸,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来,一刀扎进了她的后心,在林家附近巡视的保镖看过来的时候,把人拖进了灌木丛里。
  雨水稀释了地上的血液,很快和污水混在了一起流进了下水道里。
  林厌骑着自行车回到家门口的时候,正巧与装着初南尸体的垃圾车擦肩而过,司机是林觉水和他的手下假扮的。
  到了晚上,林厌被带去警察局问话,林舸则避过众人来到了林觉水在江城市内的住处。
  他拽着他的衣领咆哮:“你把人藏哪儿了?跟我去自首!”
  林觉水一巴掌拂开了他,正正衣领,冷笑,看着他气急败坏的脸突然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杀了那女孩,不是正中你下怀吗?你对林厌那点儿心思,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我可以去自首,但你脱得了干系吗?你要是进了局子,还怎么保护你妹妹,况且,你的钱,你的学业,你的地位,你才二十五岁,往后的人生都不要了吗?”
  看着男青年踉跄倒退了两步,满脸都是惊慌失措的表情,林觉水快意地笑了。
  他就是想恶心死林又元,还有什么比亲手养大视若己出的孩子是个杀人犯更恶心的吗?
  还有什么比明明是堂兄妹,哥哥却喜欢上了妹妹更恶心的吗?
  所谓的兄弟之情,早在他对苏悦下手,冲自己扔出燃烧弹的那一刻,就已经随着火焰焚烧殆尽了,侥幸活下来的是魔鬼。
  他就是要林又元下半辈子始终活在他的阴影里,要他家宅不宁,妻离子散。
  林觉水这么想着,揽过了他的肩头往屋里走:“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听说你学医,来,露两手,我已经安排好了,只要毁尸灭迹处理干净,没有人会发现是我们干的。”
  他们干的确实可以称得上是天衣无缝,那个年代摄像头还未普及,没有现场监控视频,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DNA检验技术,现场留下来的痕迹也被大雨冲刷得一干二净。
  林觉水动用自己的关系找到了和陈初南一家有过节的朱屠户作为替罪羊,这当然也都是安排好的。
  ***
  “我知道这一切是个意外,林舸抛尸的时候并非没有人看见,当天在垃圾桶附近作业的清洁工目睹了一切,并且搭了把手。他和人闲谈的时候无意中透露出了那天林舸扔了很大的一个行李箱,里面装了很多书,死沉死沉的。”
  “我知道后给了他一些钱,送他回乡下安度晚年,不久后就病逝了。”
  林又元说着,抬眸看她。
  “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和自己亲手养大的侄子,如果是你,你会选谁?”
  林厌再也按捺不住,抬手狠狠把电脑扬了出去,撞在墙上,又滚落到地下,零件摔得粉碎,屏幕上裂开了蜘蛛网。
  她红着眼睛喘着粗气,对着空气声嘶力竭地咆哮:“你瞒了我十四年,十四年啊,那我这十四年来辛辛苦苦的追寻算什么啊?!”
  “陈妈妈为了找初南,走遍大江南北,最后疯疯癫癫地回到了故乡,又算什么啊?!”
  “死在十八岁那年,永远活不过来的人,又算什么啊?!”
  她说着还不够,看着电脑还在一闪一闪亮着光,从床上飞扑下来,要把它摔得粉碎。
  “你心疼你从小养到大的侄子,那谁来心疼初南呢,她那么好,那么优秀,对未来满怀憧憬,她才十八岁……十八岁啊……”
  “我们约好了要一起过生日,即使各奔东西也要常联系,最好每年都能出去旅游一次,将来买房买在一块,要做邻居,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有孩子一儿一女就订娃娃亲,如果不是就让他们拜把子……”
  “林又元,你也是凶手,凶手!!!”
  宋余杭拦腰抱住她,把人死死摁在了自己怀里,避免那些尖利的碎片伤到她。
  林厌又踢又打又踹又咬的要挣脱出去,最终还是哭累了。
  宋余杭轻轻拍着她的背替她顺气,两个人就这么坐在地上。
  不堪重负的电脑发出了临终前的电流噪音,屏幕一闪一闪的,林厌逐渐看不清他的脸。
  “厌厌,爸爸对不起你,回家吧,老宅子里秋千架下给你留了东西。”
  “林又元,你个混蛋!你……你别走……回……回来!”
  林厌伸长了胳膊去够他,未等她的指尖触摸到屏幕,电脑已经寿终正寝。
  “林又元,你给我滚回来!滚回来说清楚!凭什么?!凭什么你做了那么多的错事就这么一走了之,你休想!休想!我不会让你快活的!我要让你死也死不安生……”
  林厌嘴里振振有词,从地上摸到什么就砸了过去:“你说话啊……说话啊……”
  话说到最后已然带了哭腔。
  “林厌!”宋余杭加重语气喊了她的名字,捧起她的脸让她的视线聚焦在自己脸上。
  “他已经死了,林舸也死了,林觉水也已经被枪毙,赵俊峰也死了,他们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林厌,不要再折磨自己了啊……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四目相对的时候,林厌总算从那种有些癫狂的状态里回过了点神来。
  看见宋余杭眼底闪烁着的泪光时,她又开始毫无征兆地泪流满面。
  宋余杭等她哭够了,抱着人去洗澡。
  林厌就像一尊精致的瓷娃娃般任人摆布。
  宋余杭的手指穿过她的发,替她吹着头发。
  林厌:“你说他们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他们是吃了枪子,可是其他人呢?”
  林厌为了复仇,一意孤行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前半生。
  陈初南妈妈为了寻求真相,颠沛流离了大半个中国,最终晚景凄凉死在故乡。
  在狱中冤死的屠夫,郭晓光母子战战兢兢隐姓埋名的下半辈子。
  甚至是已经死去的那些人。
  她亲手解剖过的那些人,写在千纸鹤上的那些人。
  白灵。
  吴威。
  何苗。
  丁雪。
  李诗平。
  ……
  谁来赔他们的青春,和曾经鲜活过的生命。
  宋余杭无言以对,放下吹风机,把人揽进怀里,亲吻她的发顶,给她安慰。
  这个问题她想,可能世界上最聪明的哲学家,哪怕是苏格拉底来了也回答不了吧。
  不过没关系,她可以说点别的,譬如:我爱你。
  林厌闹累了,哭够了,最终还是在她怀里睡着了。
  宋余杭放在床边的手机震了一下,她伸手摸过来,外面天光大亮,摄影师发来了为她们所拍摄的婚纱照。
  她一一浏览着,选了林厌笑得最灿烂的那张发了动态:
  我亲爱的法医小姐,不要哭。
  我愿意为了爱你这件事情,付出任何代价,此誓终生有效,欢迎检阅。
  ***
  从塞班回来后,林厌很快接到了拍卖行打来的电话,她走之前委托他们拍卖的林宅有眉目了,让她们过去收拾一下东西。
  随着雕花铁门缓缓在眼前打开,林厌仿佛还能看见昔日的门庭若市。
  林又元由管家推着出来,身后跟着一大群西装革履的精英人士。
  两个半大孩子在花园中闹,保姆跟在身后追。
  “林舸,快跟上,我们去那边玩。”
  “小姐,小姐,别跑了,池子里的金鱼不能逮啊,那是老爷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
  眼看着保姆就要追上来,小女孩从池塘里扬起水泼了她一身,自己怀里抱着活蹦乱跳的金鱼跑走,没想到踩在了青苔上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啃泥。
  金鱼在地上蹦哒着。
  女孩子摔在轮椅边上,被人一只手提了起来。
  林又元冷着脸,沉声道:“带下去,关禁闭,什么时候知道错了再放出来。”
  “放开我,放开我……混蛋!”
  ……
  林厌一眨眼的功夫,那些画面却又消失了。
  宋余杭拉着人走进去:“秋千架在哪?”
  林厌垂着眸子:“后花园里。”
  林氏豪宅后面有一片人造林,栽满了桂花树、香樟、白桦以及银杏,一年四季各有各的景象,风吹过发出了树叶沙沙的声音。
  因为无人打理,去年秋冬落下的树叶在脚下形成了一层腐烂又松软的泥土。
  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
  那秋千架就搭在白桦树下,落满了灰尘,在半空中微微晃动着。
  林厌抚摸着旁边那棵白桦树上的勒痕:“这里原本是没有秋千架的……”
  “那……”宋余杭好奇道。
  林厌笑笑:“小时候我和林舸在这里玩,突发奇想要拿麻绳在树上绑个秋千,什么防护措施都没有,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
  “第二天,这个秋千架就搭起来了。”
  宋余杭拿纸巾拂去座椅上的灰尘:“要坐坐吗?”
  林厌的目光从秋千架上垂落到下面厚厚的落叶层上,轻声道:“不了,挖吧。”
  宋余杭找来铁锹,林厌也找了根粗树枝跟着一起刨土,被人拉开了。
  “不用,你在旁边等着吧,很快就好。”
  约摸十分钟后,宋余杭额头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一铲子下去挖不动了。
  她扔掉铁锹,用手刨着土。
  “找到了。”
  两个人扒拉出了一个已经生锈了的铁盒子。
  宋余杭把上面的泥土抹干净递给她:“就是这个了吧。”
  林厌伸出手又瑟缩了回来,半晌,在她的鼓励下才接过了铁盒子,用力掰了开来。
  从里面掉出了十几根金条,以及一张已经泛黄的照片。
  照片上林又元揽着自己两个好兄弟的肩膀站在礁石上,苏悦则靠着礁石站着,拽过了林又元的衣领,使他的表情有些扭曲和搞怪,但每个人都是在笑着的。
  那种毫不掩饰的明媚笑意让林厌眼眶一热,她把照片翻过来看了一下。
  上面写着一行字:很抱歉,林厌,这是爸爸唯一拥有的一张你妈妈的照片。
  不要怪你妈妈给你取的名字,她要是不爱你不会把你生下来,更不会在弥留之际把你留给我。
  当你看见这些的时候,就说明爸爸已经不在了,金条给你以作不时之需,不过,希望你没有用到它的时候,
  最后,厌厌……爸爸爱你。
  落款是林又元三个字。
  林厌盯着盯着,眼底迅速攒起了泪花。
  宋余杭则从那盒子底里又扒拉出了几个木棍,以及连在上面已经破破烂烂的纸条。
  “这是……”
  只消一眼,林厌就认出了这是什么。
  “林舸,你说他会喜欢吗?”
  “会的,我们厌厌做的灯笼,是世界上最好看的灯笼。”
  “玩物丧志,拿去扔了,从今天开始不准出去玩了。”
  ……
  那盏本应该丢进垃圾桶里的灯笼,却出现在了这里。
  涂着红色颜料的纸已经开始褪色,灯笼骨架也坏了,跟垃圾并没有什么区别,他却跟他的金条,他的宝贝放在了一起,郑重其事地埋在了这里,用这种方式告诉了她长久以来想要的答案。
  林厌捧着这个盒子,跪在地上,肩膀微微颤抖着。
  宋余杭把人揽进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还有什么要拿的吗?”
  林厌摇头。
  宋余杭捧起了她的脸,替她揩掉泪水。
  “那走吧,妈还在等我们回家吃饭。”
  ***
  一个月后。
  宋余杭回市公安局述职的日子,林厌也起了个大早。
  她端了杯咖啡靠在桌子上盯着衣帽间发呆,宋余杭从她身后过,把手里的餐碟放在了桌子上。
  “怎么了,早餐做好了,快吃,你一会不是也要回技侦吗?”
  林厌:“我在想穿什么衣服。”
  宋余杭笑,把她手里的咖啡杯拿走,揉了揉她的脸:“穿什么都好看,当然,不穿更……”
  林厌脸色一红,唇角弯起一丝弧度,把人搡开:“都要当局长的人了,还这么不要脸。”
  宋余杭也不恼,替她拉开椅子摆好碗筷:“什么局长不局长的,在你面前我只有一种身份,那就是你爱人。”
  林厌捻起一块三明治咬了一口:“唔,手艺不错,哪天不当警察了,可以去当厨子。”
  宋余杭又替她盛了一碗牛奶燕麦粥,唇角始终含着笑意。
  “熟能生巧呗,好吃就多吃一点。”
  吃过饭她去洗碗的功夫,林厌在衣帽间里惨叫:“宋余杭,我又胖了!!!”
  从声音里不难听出她的悲愤欲绝。
  宋余杭回过头去喊:“胖了好,健康,手感更佳……”
  她话还未说完,就猛地怔在了原地。
  林厌穿着她从前的警服,清浅蓝色制式衬衫打了领带,系上了风纪扣,外面套了一件春秋常服,衣服熨得趣÷阁直,腰线微微内收,愈发显得长腿细腰,英姿飒爽。
  这衣服颜色款式都过于老旧,穿在旁人身上只会让人觉得古板禁欲。
  可穿在林厌身上,宋余杭想撕了它。
  林厌还在动来动去,揪着身上多余的线头:“这衣服我去年穿还合适着呢,怎么今年穿上感觉这么小,哪哪都不舒服呢。”
  宋余杭甩干净手上的水,走过去把人抱了起来,去啄她的唇:“唔,让我验验货,是该换新的啦。”
  林厌被抱到了餐桌上坐着,气喘吁吁扶起她的脑袋:“十点报道,我们还要去陵园。”
  宋余杭意犹未尽舔舔唇,替她把扯开的衣服扣好:“好吧,回来再说。”
  ***
  江城市西郊陵园。
  林又元就埋在这里。
  林厌抱着一束白菊往过去走的时候,却没有想到已经有人在了。
  冯建国拧开一瓶好酒,洒出来些许,剩余的全放在了墓碑前。
  林厌:“你来干什么?”
  他听见身后脚步声,没回头。
  “来道别。”
  林厌嗤笑一声,把手里的白菊放在了墓碑前就准备离开了。
  冯建国站着没动:“你还是不能原谅他吗?他或许算不上是一个好父亲,但绝对是一个称职的线人,无名英雄。”
  林厌退后两步站直,看着他墓碑上的黑白照片,淡淡道。
  “我可以原谅他,我妈能原谅他吗?十八岁的林厌能原谅他吗?死去的初南和陈妈妈能原谅他吗?冤死狱中的朱屠户能原谅他吗?隐姓埋名大半辈子的郭晓光母子能原谅他吗?”
  “他要是能早一点供出林舸来,说不定那些无辜的人也就不会死。”
  “我有什么权利替这些人去原谅他呢?”
  “当犯罪事实成立,尸体摆在我面前,就意味着一条鲜活的生命永远按下了暂停键,无论是他还是林舸,或者是任何人。”
  “我绝不原谅。”
  宋余杭走到她身后,轻轻拍了拍她的肩。
  林厌回过头去苦笑了一下,随即将目光转移到了墓碑上,从自己胸前取下来了一枚奖章。
  “但是,作为法医和人民警察,我衷心感谢他为剿清贩毒团伙所做的一切努力,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有千千万万个家庭因此幸免于难,这功勋章,该有他的一半。”
  林厌微微俯身,把自己的功勋章放在了供品前。
  烛火摇曳着,朝阳万里,墓碑前的三个人齐刷刷地举起了右手放到了太阳穴边。
  ***
  市公安局。
  宋余杭要走马上任江城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消息早就不胫而走,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至名归,她人还没到,段城几个就已经在摩拳擦掌要给她好好庆祝庆祝了。
  等人下了车,刚推门进办公室,一水儿的鲜花气球彩带,几个人身上还挂着迎宾用的绶带。
  左边一条: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恭喜宋队小人得志,再展宏图!
  右边一道:今天更比昨天好,一天更比一天妙,宋队翻身农奴把歌唱,喜上眉梢!
  林厌要笑疯了:“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余杭瞪了她一眼,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乌烟瘴气,三分钟之内给我收拾干净,全体人员会议室开会,迟到者扣当月工资绩效!”
  一干人等大眼瞪小眼,东西一扔,顿时鸟兽散。
  “等等我啊,等等我!”
  “不是,这绶带怎么取不下来了!”段城急出了一脑门汗:“方辛,方辛,帮我一下!辛!辛啊!”
  在他的哀嚎里,方辛早已脚底抹油,端了杯茶,快步往会议室走。
  “叫魂呢?!自己弄!”
  段城痛心疾首:“明明出主意的时候你也有份……”
  林厌从自己工位上拿起钢趣÷阁和文件夹,走她身前过,巧笑倩兮,把文件拍在了她的胸膛上。
  “哟,宋局长好大的排场啊。”
  宋余杭微微一笑,和她一起往会议室走,故意凑近了些,和她咬耳朵:“这帮小兔崽子和我瞎混惯了,不给个下马威以后还怎么管啊……一会会议上,给我个面子。”
  话虽如此说,林厌这个暴脾气,会议上观念想法一言不合,还是一点就炸,偏偏也就她敢和宋余杭叫板,一个公安局副局长,一个主任法医师,唾沫星子四溅。
  仿佛又回到了两年前针锋相对的时候。
  底下围观群众瑟瑟发抖: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我到底是在开会还是在吃狗粮?
  到了下午,宋余杭的办公室也收拾好了,小警员正要把一块牌匾拿出去,新来的是个年轻领导,应该不喜欢这些老气横秋的东西吧。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宋余杭就站在他身后,看着那块牌匾上的字出神:
  铁肩担道义,丹心筑警魂。
  这是赵俊峰留给冯建国的字,他又完好无损地挂在了办公室里,直到离任去省厅报道也没带走。
  小警员把牌匾吃力地横了过来,正要抱出去,一只手牢牢扶稳了他。
  宋余杭:“留着吧,还挂那里。”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