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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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场
  薄欢一回到教室里,李潇潇就凑过来好奇地问她,“薄欢,你刚才那节课去哪里了?”
  薄欢在位置上坐下来,边打开书本边回答说,“没去哪里,就是去解决了一件事情。”
  李潇潇哦了一声,她以为薄欢就是去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所以下一秒她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书本上面。
  很快,下一节课的任课老师就来了。
  薄欢看着课本上熟悉又陌生的字眼,总算是有了一种自己重回高三的感觉。
  虽然她高三的时候成绩优异,最后也以高分考取了香港大学,但是对她来说,距离那一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几年,所以想要重新回到当初的高度,她依旧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
  好在她底子不错,基础牢固,重拾知识点应该不会太难。
  难的是程执那边……
  一开始她以为这只是一个梦,所以在梦里她可以尽情肆意,不用考虑任何后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但是现在她已经知道这不是梦了。
  虽然她一点都不后悔自己刚才做的一切,不过接下去的路她还需要好好想一下。
  程执是她此生必须追逐的。
  上一次她怯懦了,连一句她喜欢他都不敢说出口,陪着程执一直到了三十六岁都未婚。
  然后再睁眼,就是她回到了十九岁的这一年。
  但是这一次,就算最后她和程执只能达成一个be,她也要努力追求。
  她努力了,即便最终的结局并不美满,但她此生也没有遗憾了。
  上一世长达二十年的单恋让她清楚地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她知道他喜欢听海菲兹,喜欢骑马,喜欢飙车,但是他最喜欢的运动是保龄球,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
  就因为知道他最喜欢的乐器是小提琴,上一世,她才会把自己把小提琴当做自己一生的事业。
  在她重生之前,她已经成为了一名全球闻名的小提琴家。
  在她光辉而璀璨的职业生涯里,她更是被媒体赞誉为当代的小提琴女王。
  同时,她也是唯一一个在维也纳音乐大厅开过个人演奏会的华国女小提琴手。
  除了将小提琴作为事业之外,她还学习骑马,学习飙车,学习保龄球。
  她想体验一切他喜欢的东西,也想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感受他曾经感受过的所有风景。
  大学毕业多年之后,她的小提琴事业已经算是小有成就,但是在那一年,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去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继续读研深造。
  她一个人漫步爱丁堡,一个人在康河边慢悠悠地走过,一个人在剑桥的校园里感受午后炙热的阳光。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选择英国这个国度。
  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为程执在英国剑桥待了整整五年的时间。
  他在这里学习,生活,可惜当她一身荣耀来到英国的时候,他早已学成归国。
  两人再一次错过。
  她一直都知道他有野心有抱负。
  程执硕士毕业回国之后,自己创业,是登过报纸的杰出青年企业家。
  可惜这样优秀的人,偏偏是个公子哥里的异类,深情而执着。
  他就和他的名字一样,执着。
  一旦爱一个人,就是爱一辈子。
  想到这里,薄欢突然觉得自己刚才想错了。
  程执最喜欢的,明明不是保龄球和小提琴,而是顾眠啊。
  顾眠,程氏财团董事长程澈深爱的夫人,环球国际董事长顾国安宠爱的独女。
  除去这两个牛逼哄哄的身份,她还长着一张貌美如花的脸,在娱乐圈里如鱼得水,粉丝遍布全球。
  顾眠三十岁那年拿到了奥斯卡影后。
  那一次的颁奖礼台下,程澈,程执,她和程澈的女儿糯糯,还有她的圈中好友阚阳阳都在为她激动鼓掌。
  她的所有粉丝都在为她欢呼,为她而感到骄傲。
  薄欢想,大抵不少女生都想活成顾眠那个模样吧。
  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她同样羡慕过顾眠。
  但她不是羡慕顾眠的成就,也不是羡慕她的家世,而是羡慕她得到了程执的爱。
  放眼程执三十六年的人生,只有顾眠,得到了程执的爱。
  如果不是爱,薄欢想不到一个合理的理由,能够让一个男人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下到了三十六岁都坚持没有结婚。
  而这份爱,是她上辈子梦寐以求的。
  好在,现在的程执才十九岁,离他遇到顾眠,还有整整七年的时间。
  如今,顾眠还没有成为程执的执念,他也没有因为顾眠而蹉跎半生。
  一切都来得及。
  ——
  下午的时候,薄欢单枪匹马杀到高三十二班向校草告白的事情就已经被传遍了整个学校。
  不少人都对此津津乐道。
  李潇潇听说这件事情之后震惊的不行,她看着薄欢,一脸的目瞪口呆,“你之前说的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给程执告白?”
  薄欢嗯了一声。
  李潇潇一噎,缓了好一会儿才拍了拍薄欢的肩膀,“薄欢,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薄欢知道很多人都在背后谈论她告白的这件事情,有好的,也有坏的。
  但是她一点都不在意。
  所有人对她的看法,在她心里都显得微不足道,还不如程执一个笑容来的重要。
  下午每节课的课间十分钟,薄欢都会去十二班门口晃悠一下。
  她的教室在二楼,十二班则是在三楼,不过好在她们教室拐角口就是楼梯,她只要上个楼梯就能到十二班的教室。
  一次告白,让整个十二班的同学都认识了薄欢。
  所以薄欢一到十二班附近,就有十二班的同学冲她打招呼,调侃道,“又来看校草啊?”
  薄欢表现得落落大方,“嗯。”
  薄欢每次来也不喊程执,她就在窗口的地方看一看他。
  大多数时候,程执都趴在桌子上睡觉。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是被眷顾的,比如程执。
  就算他上课不认真,但他依旧成绩优异,就因为他有着一颗聪明的脑袋,他不管学什么都学的很快,让人只能羡慕。
  薄欢这一次原本也没想着程执能不在睡觉的,但是她没想到,这一次她刚到十二班门口,程执就从里面双手插兜地走了出来。
  即便薄欢面对的是少年程执,但她依旧有些紧张。
  谁让她这么这么这么喜欢他呢?
  而且一喜欢,就是那么多年。
  他简直都快成为她的心魔了。
  程执一出来,就懒洋洋地说,“不要再来找我了。”
  薄欢背在身后的双手微微蜷缩,掌心开始冒出细细密密的汗珠,她咬唇问,“为什么?”
  程执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真的想知道?”
  真话都是伤人的,所以薄欢下意识选择了沉默。
  程执嗤笑了一声,转身潇洒地回了教室。
  薄欢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之后才回了教室。
  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薄欢连书包都来不及背就急急地往学校门口跑。
  她知道程执是不住校的,不是住校生不用上晚自习,所以他上完当天的课程之后就会回家。
  薄欢跑到校门口的时候,程执才刚刚准备开着他的阿斯顿马丁离开。
  薄欢来不及思考,直接凭着心意往程执的车前快速跑去。
  接下去一道刺耳而尖锐的刹车声响起。
  薄欢眼睁睁看着阿斯顿马丁的车头在离她几厘米的地方堪堪停住。
  整个过程,她连一个眉头都没有皱过,一直直挺挺的站在原地。
  下一秒,程执一脸气急败坏的打开车门走了下来,“你做什么?
  你知不知道刚才很危险?”
  薄欢睁眼看着他,“知道。”
  “知道你还冲过来?
  不怕死?”
  薄欢垂眼看着自己的脚尖,她动了动脚指头,诚实地说,“怕死……但是我更怕追不到你。”
  程执被这句话堵得一下子都说不出话来了。
  这人真有这么喜欢他?
  程执上上下下扫视了一番薄欢。
  扫视完之后,他忍不住嗤笑了一声,“就是个小矮子。”
  程执的言外之意就是,一个小矮子也妄想追求他?
  薄欢发育的晚,上一世,她一直到二十多岁整张脸才慢慢长开,身高才一点点拔高。
  她发育完毕,整个人有一米六八,脸虽然比不上顾眠,但吊打一般人绰绰有余。
  不过高中还未毕业的她,身高才堪堪一米六,脸上也还带着明显的婴儿肥。
  高三时的程执,应该已经有一米八二了。
  也就是说他足足比她高了二十多厘米。
  她被他喊一句小矮子,倒也不算是太冤。
  薄欢有些不服气,“我还会长高的。”
  程执一脸不置可否。
  薄欢双手叉腰,“我喜欢你,难道你怕了?”
  程执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一般,直接低低地笑出了声,“怕?”
  笑了一会儿之后,他双手插兜,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子,懒洋洋地说,“怕是不怕,就是觉得麻烦。”
  薄欢哦了一声,然后她面无表情地从程执身旁经过,直接上了程执这辆阿斯顿马丁的驾驶位。
  程执眉头下意识蹙起,一脸不悦,“喂?
  你干嘛?”
  薄欢从窗口露出一颗脑袋来,她对着程执笑了下,“我带你去飙车,快来。”
  程执一脸怀疑,“你?
  带我飙车?
  不是开玩笑?”
  薄欢嗯了一声,再一次催促道,“快来快来。”
  程执上了车之后,先是仔仔细细地带上了安全带,他喂了一声,“你先告诉我,你会开车么?”
  薄欢直接发动引擎,用娴熟的实际行动告诉了程执她会开车。
  程执耸了耸肩,接着,他想到了什么一般,问,“你有驾照?”
  薄欢握着方向盘,直接往目的地开,她抽空回了程执一句,“我和你同龄,今年十九了,谢谢。”
  程执的表情原本是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但是当他发现薄欢开的地方越来越熟悉之后,他才好奇地问了一句,“你准备开去哪?”
  “卞山。”
  程执慢慢重复了一遍,“卞山?”
  薄欢嗯了一声,“你不是最喜欢去那边飙车么?”
  程执这时候看薄欢的眼神慢慢变了。
  他是家中独子,他家老头最注意他的安全问题。
  飙车这种危险的行为,从来都不在他家老头的许可范围内。
  所以每次他飙车,都是偷偷瞒着家里人的。
  卞山这个地点很偏僻,港城的飙车党一般都不会去那边,而是去另一座山头,所以他和江南可以说是在卞山占山为王。
  知道他会飙车,并且喜欢在卞山飙车的,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他的好兄弟江南了。
  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绝对不会告诉别人这种事情。
  那么薄欢,她是从哪里知道这一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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