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警察与赞美诗
“托尼,我觉得这个艾米莎看你的眼神有点不对劲啊!”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贝丝对莫奈说道。
莫奈自然知道这是自己那通电话惹来的麻烦,不过这种事他自然不能跟贝丝说,于是敷衍道:“哎,谁让我太有魅力呢!”
“自恋!”贝丝冷哼一声道。
两人正说着,忽然艾米莎端着酒杯走了过来:“两位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正在聊夫人您!”莫奈笑着答道。
“我?我有什么好聊的?”艾米莎好奇的问道。
“因为夫人您的魅力太大,所以托尼已经爱上你了!”贝丝打趣道。
这个回答让艾米莎有些震惊,但随即便反应了过来:“怎么可能,据我所知莫奈先生的美女朋友可是很多!”
“但夫人您也是来自伦敦,同乡的魅力又岂是其他人能够比拟的!”随后告辞道:“好了不打扰你们同乡叙旧了,我去看看皮特!”
在贝丝走后,艾米莎忽然直截了当的问道:“莫奈先生,那通电话是不是您打的?”
莫奈没有想到艾米莎会这么直接,但既然人家都这么问了,如果自己再躲躲闪闪的就好像太不坦荡了,于是点点头答道:“没错、就是我!”
“那您这通电话是什么意思?”艾米莎追问道。
莫奈凑近一步低声说道:“那天晚上之后,您有没有发觉家里少了一块怀表和一百五十镑?”
艾米莎刚要问道:“你怎么知道?”但随即就反应了过来,忍不住惊呼道:“那、那天晚上你也在?”
可能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大了,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巴哈走过来揶揄道:“托尼,你居然在跟艾米莎夫人聊晚上的事,哎呀、真是太令人好奇了!”
“巴哈你误会了,我们说的是卡斯特舞团在一个月之前上演的歌舞剧!”艾米莎解释道。
“哦!原来是歌舞剧啊,看来我的确是误会了!”
在接下来的牌局没开始多久,艾米莎便借口有事提前告辞,但在临走之前给了莫奈一个眼色,于是莫奈也会意的很快就离开了,果然刚走出去就见到艾米莎站在自己的车门口。
上车之后,艾米莎就笑着对莫奈说道:“真没想到大作家莫奈先生居然曾经是一个小偷!”
“我也没想到名媛艾米莎夫人曾经居然是一个杀人犯!”莫奈反唇相讥道。
“你跟我提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意思?”艾米莎追问道。
莫奈耸了耸肩道:“或许你不会相信,事实上我真的没有任何用意,纯粹就是看到老朋友,想打个招呼,其实当时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只是记住了你的这张脸!”
“你当时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艾米莎又问道。
“你姐姐让你下楼找刀的时候!”莫奈随口答道。
“下楼找刀的时候......”艾米莎回忆道,但随即就变色道:“那、那你看到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我的脸......”
莫奈点点头答道:“没错,那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美景!”
“你!你!”艾米莎等着莫奈“你”了半天,然后泄气道:“当时就你一个人么?”
莫奈摇摇头答道:“不、还有我哥哥,不过他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对啊,这都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哎、时间过得真快啊!”艾米莎感慨道。
“额、我能问一个问题么?”莫奈试探着问道。
“问吧!”说着,艾米莎随手拿起一根烟点了起来。
“当时你和你姐姐为什么要杀你姐夫呢?”莫奈好奇的问道。
艾米莎吐了口烟圈,然后恨恨的答道:“因为那个畜生不是人,不但对我姐姐不好,还想要强暴我,结果被我姐姐一气之下将他给杀了!”
“这么说你姐姐很厉害啊!”莫奈感慨道。
艾米莎摇摇头答道:“只是那个畜生没有防备罢了!”
“那之后你们是怎么处理尸体的,居然二十年了都没让警方找到?”莫奈又问道。
这次艾米莎就没回答了:“这个你就别管了,因为我这次也是用的同一种方法。”
莫奈知道她说的是她这次的丈夫,因为她姐夫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但她丈夫的案子可还没过,于是换了个话题问道:“随后你和你姐姐就来到了纽约?”
“那当然不可能,毕竟当时我们都是主要嫌疑人,怎么可能让我们立刻就离开,我们是1913年才过来的,不过也好,如果在1912年的话没准就会跟你一起坐泰坦尼克号了!”艾米莎解释道。
随后又对莫奈说道:“其实我真的很佩服你,你在纽约的经历简直比小说还要精彩!”
“我相信你的经历也一定很精彩!”莫奈附和道。
没想到艾米莎却幽幽的说道:“我可算不上精彩,只能说是曲折,如果写成小说的话,也是一个悲剧!”
“悲剧还是喜剧是要看结局的,比如《基督山伯爵》如果只看前一半的话那绝对是悲剧,但事实上看到最后就会觉得很痛快!”莫奈劝道。
“到底是作家,什么都喜欢拿小说来做比喻。那你觉得你的人生像哪本小说呢?”艾米莎轻笑一声问道。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之后,莫奈开口说道:“勉强来说的话,《警察与赞美诗》吧!”(欧亨利的代表作,不知道现在的课文里有没有了。)
艾米莎回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篇小说的内容:“《警察与赞美诗》?可这跟你的经历也不像啊?”
“所以我说勉强嘛,但内核还是差不多的,想要的得不到,可当你不想要的时候没准就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就给你了!”莫奈解释道。
“你指的是去监狱?难道你想去监狱?”艾米莎不解的问道。
“我当然不会想去监狱,监狱在这里只是代表一个我非常想要去的地方”
PS:大仲马先生绝对堪称是爽文鼻祖,《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几乎涵盖了现在小白文的所有套路,而他的一生则可以说是后宫文......
莫奈自然知道这是自己那通电话惹来的麻烦,不过这种事他自然不能跟贝丝说,于是敷衍道:“哎,谁让我太有魅力呢!”
“自恋!”贝丝冷哼一声道。
两人正说着,忽然艾米莎端着酒杯走了过来:“两位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正在聊夫人您!”莫奈笑着答道。
“我?我有什么好聊的?”艾米莎好奇的问道。
“因为夫人您的魅力太大,所以托尼已经爱上你了!”贝丝打趣道。
这个回答让艾米莎有些震惊,但随即便反应了过来:“怎么可能,据我所知莫奈先生的美女朋友可是很多!”
“但夫人您也是来自伦敦,同乡的魅力又岂是其他人能够比拟的!”随后告辞道:“好了不打扰你们同乡叙旧了,我去看看皮特!”
在贝丝走后,艾米莎忽然直截了当的问道:“莫奈先生,那通电话是不是您打的?”
莫奈没有想到艾米莎会这么直接,但既然人家都这么问了,如果自己再躲躲闪闪的就好像太不坦荡了,于是点点头答道:“没错、就是我!”
“那您这通电话是什么意思?”艾米莎追问道。
莫奈凑近一步低声说道:“那天晚上之后,您有没有发觉家里少了一块怀表和一百五十镑?”
艾米莎刚要问道:“你怎么知道?”但随即就反应了过来,忍不住惊呼道:“那、那天晚上你也在?”
可能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大了,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巴哈走过来揶揄道:“托尼,你居然在跟艾米莎夫人聊晚上的事,哎呀、真是太令人好奇了!”
“巴哈你误会了,我们说的是卡斯特舞团在一个月之前上演的歌舞剧!”艾米莎解释道。
“哦!原来是歌舞剧啊,看来我的确是误会了!”
在接下来的牌局没开始多久,艾米莎便借口有事提前告辞,但在临走之前给了莫奈一个眼色,于是莫奈也会意的很快就离开了,果然刚走出去就见到艾米莎站在自己的车门口。
上车之后,艾米莎就笑着对莫奈说道:“真没想到大作家莫奈先生居然曾经是一个小偷!”
“我也没想到名媛艾米莎夫人曾经居然是一个杀人犯!”莫奈反唇相讥道。
“你跟我提这件事到底是什么意思?”艾米莎追问道。
莫奈耸了耸肩道:“或许你不会相信,事实上我真的没有任何用意,纯粹就是看到老朋友,想打个招呼,其实当时我都不知道你的名字,只是记住了你的这张脸!”
“你当时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艾米莎又问道。
“你姐姐让你下楼找刀的时候!”莫奈随口答道。
“下楼找刀的时候......”艾米莎回忆道,但随即就变色道:“那、那你看到的应该不仅仅只是我的脸......”
莫奈点点头答道:“没错,那是我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美景!”
“你!你!”艾米莎等着莫奈“你”了半天,然后泄气道:“当时就你一个人么?”
莫奈摇摇头答道:“不、还有我哥哥,不过他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对啊,这都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哎、时间过得真快啊!”艾米莎感慨道。
“额、我能问一个问题么?”莫奈试探着问道。
“问吧!”说着,艾米莎随手拿起一根烟点了起来。
“当时你和你姐姐为什么要杀你姐夫呢?”莫奈好奇的问道。
艾米莎吐了口烟圈,然后恨恨的答道:“因为那个畜生不是人,不但对我姐姐不好,还想要强暴我,结果被我姐姐一气之下将他给杀了!”
“这么说你姐姐很厉害啊!”莫奈感慨道。
艾米莎摇摇头答道:“只是那个畜生没有防备罢了!”
“那之后你们是怎么处理尸体的,居然二十年了都没让警方找到?”莫奈又问道。
这次艾米莎就没回答了:“这个你就别管了,因为我这次也是用的同一种方法。”
莫奈知道她说的是她这次的丈夫,因为她姐夫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但她丈夫的案子可还没过,于是换了个话题问道:“随后你和你姐姐就来到了纽约?”
“那当然不可能,毕竟当时我们都是主要嫌疑人,怎么可能让我们立刻就离开,我们是1913年才过来的,不过也好,如果在1912年的话没准就会跟你一起坐泰坦尼克号了!”艾米莎解释道。
随后又对莫奈说道:“其实我真的很佩服你,你在纽约的经历简直比小说还要精彩!”
“我相信你的经历也一定很精彩!”莫奈附和道。
没想到艾米莎却幽幽的说道:“我可算不上精彩,只能说是曲折,如果写成小说的话,也是一个悲剧!”
“悲剧还是喜剧是要看结局的,比如《基督山伯爵》如果只看前一半的话那绝对是悲剧,但事实上看到最后就会觉得很痛快!”莫奈劝道。
“到底是作家,什么都喜欢拿小说来做比喻。那你觉得你的人生像哪本小说呢?”艾米莎轻笑一声问道。
“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想了一会儿之后,莫奈开口说道:“勉强来说的话,《警察与赞美诗》吧!”(欧亨利的代表作,不知道现在的课文里有没有了。)
艾米莎回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这篇小说的内容:“《警察与赞美诗》?可这跟你的经历也不像啊?”
“所以我说勉强嘛,但内核还是差不多的,想要的得不到,可当你不想要的时候没准就突然之间毫无征兆的就给你了!”莫奈解释道。
“你指的是去监狱?难道你想去监狱?”艾米莎不解的问道。
“我当然不会想去监狱,监狱在这里只是代表一个我非常想要去的地方”
PS:大仲马先生绝对堪称是爽文鼻祖,《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几乎涵盖了现在小白文的所有套路,而他的一生则可以说是后宫文......